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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5j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丈母娘 > 第60章
    一样是72磅的超粗黑体大红字,赫然醒目,震慑力超强。这招果然很灵,“小老鼠”仓皇逃窜,销声匿迹,再也不敢冒泡了。我颇为自己智勇双全的反击而感自豪,也许幽默是对无奈人生的最后反击了,一个人有了乐观主义之后,心理就会强大,不管情况如何糟糕,最后还能笑得出来,这就算是赢了。

    (七十七)

    几天后,丈母娘终于“王者归来”,生活又重新回到了原来的轨道。几个月不见,闺女好象突然和我生分了不少,怯生生地象林妹妹初进大观园一样谨小慎微,惹人怜爱,每做一个动作前都先偷偷考察一下我的脸色,再见机行事,好象我并非是她亲爹,而是后爸。为了让她放松心情,充分感受到父爱的温暖,我加倍讨好她,几乎有求必应,要星星绝不给她摘月亮。经过几番试探后,她胆量日渐大增,迅速地确立了自己在家中不可动摇的“霸主”地位,开始露出无法无天,目中无人的本性,经常作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以暴君的口气口出狂言,指挥若定,我们的“二二一”部队开始重新组合,我闺女高居金字塔顶端,我们两代人分居下端。她经常把我们两男两女支使得团团转:“从现在开始,我是老师,你们都给我排队站好了,姥姥同学你站最前面,姥爷同学跟在她后面……然后听我的口令,预备——开始——”在她的脑海里,也许世界上最大的官就是老师了,所以她做梦都想当老师,这样就可以管天管地甚至管人拉屎放屁。每当她拉完臭臭后,就会撅起屁屁,大喝一声:“爸爸同学快过来给老师擦屁!”我只好屁颠屁颠地过去给她擦屁屁,洗马桶。不过不得不承认养孩子的乐趣还是要远远大于痛苦,她带给我的乐趣是前所未有和无穷无尽的,这种血浓于水的基因遗传,让我看到她就象看到了三十年前的自己,让我心甘情愿受她指挥听她发落。看样子我这辈子注定要被身边的这几个女人套牢了,“被人管”就是我的宿命,小的时候老妈管,长大了在单位有领导管教,成家后又有丈母娘火眼金睛的监控,现在闺女刚刚三岁,就迫不及待地要骑到老子头上来了。

    据说盖茨在有了女儿以后,对纯粹技术方面的痴迷减少了很多,不再妄图用“二进制”代码复制人类的智力了,看见女儿对他微笑,他对人类心灵独特之处的感受有了不小的变化。如果说生孩子是我老婆迫不得已而为之,这一次在经历了“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创业失败之后,她开始她真正体会到了老盖的感受,心甘情愿地“自种一亩三分地”了。正好一个朋友介绍她到一家酒店的网络部门上班,“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呀!”更不要说我家了。已经两个月“颗粒无收”的她饥不择食地匆匆上岗了。她每天按时上班,到点下班,没有了非分之想,心安理得地享受那份死工资,虽然不能随意地起早和贪晚了,但是也不用担心再当“杨白劳”,给人白干活而拿不到工钱了。她现在终于找到了北,也没有别的追求了,一心一意就想把我闺女培养成居里夫人。每天晚上吃完饭,骂一骂小孩儿,然后逼她洗澡,赶她上床,背唐诗和宋词,哄孩子睡着以后,就想办法找茬和我吵吵架,磨磨嘴皮子,直到把我搅和得看不下去电视剧,只好起身和她一起上床睡觉,然后开始做连篇长梦。

    而丈母娘一回来就开始忙不迭地向我显摆她老家日新月异,欣欣向荣的房地产事业,她对着电脑,指着照片向我介绍:“这几座高楼是‘东方日内瓦’,那个小区叫‘创意英国’,咱家那里的大学区已经成了‘普罗旺斯小镇’了,只是不种熏衣草,种的都是农大的试验田。”看来,中国城市从北到南都不喜欢自己的真身,而喜欢比葫芦画瓢地仿照国外的样子进行“文身”,连一向闭塞的中原大地都开始有样学样地纷纷鼓吹自己有巴黎的浪漫,东京的繁华,北京的古老,甚至大言不惭地承诺你的孩子一出世,就将在"香榭丽舍"或"枫丹白露"里成长。丈母娘兴奋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仿佛自己亲自参与了规划一样。

    刚从跳蚤市场回来的岳父急不可耐地蹭到了书房门口催我们快腾地方。岳父这几个月憋坏了,一回北京就迫不及待地要重操旧业倒饬自己那些从破烂市场上淘到的各式各样的钟表,书柜上摆满了被他“妙手回春”的形态不一的闹钟和手表,有三十年前几乎家家都有的“555”牌座钟,也有他们上山下乡时候用过的公鸡啄米的闹钟,整天滴滴答答响个不停。因为他的手艺还不过关,总是冷不丁地就传来了一阵稀奇古怪的闹铃声,有时候大半夜地突然传来“咯咯咯”的一阵莫名其妙的鸡叫声,被惊醒的老婆起身发牢骚:“爸现在比周扒皮都狠呀,半夜三点就叫人起来,这不是折腾人吗?”然后听见岳父急急起身拍打失灵闹钟的声音,越拍越响,实在不管用,他就只好手忙脚乱地先卸下电池,等第二天继续倒鼓。这样一来,书房就成了我家众人必争的宝地,几乎没有空下来的时候,先是老婆工作要在这里,丈母娘拜佛要在这里,我订奥运门票还要在这里,不过最最稳扎稳打的就是岳父了,他从吃完晚饭就一个健步先抢下地盘,然后纹丝不动地坐在台灯下,伸长脖子,弯着腰,眯着眼睛,手拿镊子,小心翼翼地鼓倒那些“宝贝”,一坐就是五,六个小时。那专注的神态不压于研究航天飞机的科学家,我怕他走火入魔就让丈母娘陪他一起出去走走,丈母娘却不以为然:“让他玩去吧,省得他一出门就三小时不知道回家,全当他做手工劳动了,活到老学到老,至少还能防止老年痴呆呢!”

    俗话说,“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丈母娘被岳父“驱赶”出书房以后,就回到客厅带上眼镜开始整理她的那些积攒了几个月的旧报纸了,我家那几个月的报纸足足堆了将近一米高,但是因为没有丈母娘的命令,谁也不敢擅自处理,她有言在先,报纸得等她回来后一一过目后才能定夺是留是卖。她回来的头一个星期,几乎每天都坐在报纸堆里,口中念念有词,手拿剪刀,看见有值得保存的信息,就“喀察,喀察”剪下来,没用的部分就放在一边准备当废纸卖掉。我家的“墙报”已经休刊几个月了,最近又开始复苏了生机,总编丈母娘把过时的信息撤下来,又贴上了最新头条,卫生间的门背后专门辟出了一块奥运项目和场馆清单,以便于她随时斟酌预定哪个场次的门票;沙发上方是“财经”栏目,密密麻麻地刊登着累积净值较高的基金排行榜,丈母娘虽然已经囊中空空,但仍旧按捺不住那颗渴望发财的驿动之心,跃跃欲试,时刻准备着搭上最后一班基金的渡船。

    周末是我家闺女三周岁生日,滨子夫妇俩张罗着给她办了场庆生会,也算是我闺女第一次拜见干妈,地点就在他们家。毕玉点名要吃我炫耀已久的拿手好菜“法式琵琶大虾”,这是我从一个开西餐厅的哥们那里学来的看家手艺,费工费时,不过所有尝过的人,无不交口称赞,只是原料准备起来比较麻烦,我早晨不到七点就骑车到海鲜市场买来个头最大的海虾,150块钱买了不到20只,如果到西餐厅吃,一份200块钱,也不过就两三只,就是再好吃,我也再不去装那大头。然后我又转头到三里屯那家不起眼的小超市买来必不可少的进口黄油,香草,黄介末等必不可少的调料,据说只有这里卖的西餐调料才是全北京最正宗的。我老婆则从早市上买来了鲜亮清脆的水箩卜和挂着露珠的新鲜青菜,滨子他们家附近买不来这么脆生生的蔬菜。我们一家三口带上孩子,提上东西浩浩荡荡出发了。

    我钻进出租车,刚跟司机报了滨子他们家的小区名,那个的哥就殷勤百倍地跟我攀谈起来:“xx城,我知道,豪宅呀!住得全是有钱人,那儿的房子是不错,就是买菜忒不方便,您这一家三口大早晨的打车出来买菜呀,也是,天天下馆子谁也受不了,象您这样的大忙人都忙着赚大钱了,也没工夫在家做饭。您要是需要做饭的小时工就跟我言语一声,这是我电话,我媳妇做饭是一绝,虽然都是家常菜,保证您太太和孩子吃嘛嘛香。不瞒您说,我媳妇下岗有些年头了,孩子马上要高考,哪哪都着急着用钱,我这没白天没黑夜地在路上跑,可是架不住出的太多呀,每天一睁眼就是一步不走,就有300多的份子钱悬在头顶!三年了,我都不敢生病,几张嘴跟家里等着呢!不过穷人家的孩子争气,我儿子——人大附的,实打实考上的,没让我多费一点心思,没让我多花一分钱,每天五点起床,五点半背上书包上学校,路上坐车得一个半小时,为了让我多睡会儿,也为给我省点油儿,风里来雨里去,从来不让我接送,在公交车上还背英语,老师说了,只要正常发挥就是清华的料,最次也能上北理工什么的……我儿子——从小学就学国际象棋,每个月都到中国棋院下棋,那对手都是大师级的……”

    一不小心,我又被人家误当成了个“有钱人”,我怀疑是不是我身上很有“暴发户”的气质,不管怎么样,人夸你有钱,总不是什么坏事,我一边偷偷摸摸地美在心里,一边又作贼心虚一般如坐针毡,有几次,我都想向他更正我不是有钱人,也没有住上豪宅,更不需要做饭的小时工,不过面对他风雨不透的谈话,我实在连见缝插针的机会都没有,特别是当他聊起自己那优秀儿子以后,我更加不忍心打断他那份难得的幸福感,作为男人,我太理解要撑起一个家的艰辛和不易了;而作为父亲,我又羡慕他那份一提起孩子就油然而生的陶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