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55j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腹黑国师宠妖妻 > 第107节
    小九眼底闪过一抹笑,手缓缓抬起,放在头上的斗篷帽子上,对连景雅抿嘴一笑。

    下一刻,小九掀开了帽子,将真面目露了出来。

    连景雅大惊失色,一双瞳眸里满是惊恐。

    “你…你…你是妖怪吗?”

    小九勾唇,“是啊,我是妖啊,专门来收拾你的妖!”

    不怪连景雅被惊的说话都断断续续的,任谁见到一个人一头银发,还带着两只一看就不是人类的耳朵,不被吓着才怪!

    连景雅慌乱的目光在找寻着连沐修,“沐…沐…沐修,沐修,她…她是…她是妖怪!”

    连沐修不动声色,丝毫没有动摇。

    “七公主,你难道不该先担心你自己吗?”

    小九伸出两根手指,夹着连景雅的下颌,逼得她不得不抬起头来看着她,小九眼底闪烁着寒意,“七公主,没想到会落到我的手里吧?”

    “你…我…我跟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你为何要如此待我?”

    连景雅,哭了。

    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连景雅身上的衣裳本就破烂不堪,再加上一副楚楚可怜的脸,看的小九啧啧称奇。

    这七公主变脸的功夫真是炉火纯青,使得人望尘莫及!

    “七公主,我不知道该说你精明还是傻,你以为你用这副模样给子卿看,他就会放过你?”

    连景雅不理会小九,“沐修!”

    小九见连景雅这执拗的性子,想了想,“七公主,别费力气了,不妨告诉你,若不是我说我要亲手处置你,子卿早就了结你的性命了。”

    连景雅用力的甩开头,摆脱了小九的手指,“你少在这儿胡言乱语,沐修不会如此对我!”

    小九摇头,这七公主再跟她玩下去好似没什么意思了,小九勾起连景雅的下颚,“七公主,你好好看看,我这副模样,你真的认不出来吗?”

    连景雅仔细端详这张近在咫尺的脸,银色的发,紫色的眼眸,加上那不是人类的耳朵,连景雅不由得张口,声音发颤,“你…是…是…”

    连景雅“是”了好一会,也没敢将心底的那个名字喊出口。

    而小九,看着连景雅充满惊恐的眼睛,她便知道,连景雅猜到她是谁了。

    小九勾唇莞尔一笑,“看来七公主是真的认出来我了。”

    连景雅打了一个激灵,连连摇头,“不,不,我不知道你是谁,我不知道,不知道。”

    “七公主。”小九捏起连景雅的下颌,“知不知道可不是你说了算的。”

    连景雅感到被捏住下颌快要碎了,瞬间眼泪涌出,“你为什么不能放过我?本宫说过了,本宫不知道你是谁!”

    小九手上力道加重,使得连景雅顿觉下颚失去了知觉。

    “你…你松…松开。”

    下颌的疼痛让连景雅不得不往后躲,可是,越往后躲她手腕上的绳子陷得越紧,她便会伤上加伤,更加疼痛。

    小九一手捏着连景雅,一手伸向后面,“影一,将东西拿来!”

    “夫人请稍后,属下马上去取。”

    小九头也不回,只是看着连景雅,“还不说吗?再不说,你可别怪我不给你机会。”

    “夫人?”连景雅重复一遍,随即狠戾的对连沐修喊道,“连沐修,你的下属,竟敢喊她夫人?她算是什么?她不过就是一只成了精的狐狸而已!”

    连景雅此言一出,地牢里顿时一片寂静,仿若掉根针都能听到一样。

    小九挑眉,“连景雅,你终于说出我的身份了。”

    连景雅沉默不语。

    小九不理会她的沉默,“怎么?七公主是怕我将你曾经付诸在我身上的疼痛还回去吗?”

    连景雅抿唇,“我无话可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呦,七公主这就要求死了?”

    “怎么?本宫不能死吗?你抓本宫来,是想用本宫来威胁皇兄吗?”

    “七公主…”小九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未免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先不说说连景奕会不会受威胁,就你现在这个样子,啧啧,我是真不相信你想死了。”

    连景雅狠狠咬牙,心中暗骂,这个小狐狸精!

    小九瞧着连景雅恨不得要将她剥皮吃肉的模样,笑的开怀。

    想对付她?可惜,偏偏连景雅在她的手里。

    连景雅道破小九的身份以后,也不再装了,眼底划过厉色,“小畜生,本宫今日落在你手里是本宫失算了,本宫不妨告诉你,今日你若不能将本宫处决在这儿,待本宫出了这牢房,本宫定会将你剥皮抽筋,让你挫骨扬灰!”

    连景雅这番信誓旦旦的话并未能在小九的心上造成一丝波澜,小九伸出手轻轻抚着自己一侧的头发,浅笑道,“七公主果真是皇室里培养出来的公主,这番心性让我这在深山里长大的自叹不如。”

    “既然知道不如本宫,你还不放了本宫?”

    小九眼瞳放大,很是惊讶,“七公主,你没傻吧,你都要把我抽筋扒皮挫骨扬灰了,我还放了你?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你…”连景雅当即要对着小九冲了过去,小九后退两步,站的位置正好让连景雅扯着绑她的绳子却又够不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