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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5j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盛唐高歌 > 494 连过两关
    十句,五十六个字,用最简单的文字描绘了人世间至真、至纯的爱,语言精炼、感情丰满,瞬间就能引人内心的共鸣。

    崔锦荣的脸色发滞,神情有些呆,他想起了与自己订了亲的王小姐,那次在媒人的安排下,两人远远看了一眼,但王家小姐惊鸿一瞥却深深刻在崔锦荣脑中,经常在梦中了出现,这句[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好像为自己量身定造,多好的诗啊,都有一种马上抄录下,让人快马加鞭,送到王小姐手里的冲动;

    张九龄内心巨震,一句[两怀若是久长时,岂在又岂在朝朝暮暮],让他想起了与自己相濡多年的老妻,两人刚成亲时如漆似胶,可为了仕途,自己经常让她一个人独守空枕,可无论怎么,两人心中的情意并没有减少,这句诗简直就是写出自己内心最深刻的想法,瞬间就得到灵魂的共鸣;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性子内向崔五娘嘴里喃喃地念着这句话,念着念着,眼神不有觉痴了,虽说现在崔五娘还没有喜欢的人,也没有许配人家,但她也期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例如像绿姝一样,找到一个文武双全、风流倜傥的如意夫君;

    本想看郑鹏笑话的崔玉芳,先是有些吃惊,接着生出一种无力感,最后又是心生一种莫名的妒忌。

    写一首能让二十六个兄弟满意的诗,难度极大,崔玉芳串通了二个兄弟,让他们找机会挑刺,然而,郑鹏这首诗一出,就知这个计划要落空,因为没人敢说这首诗不好,要不然别人叫你做一首质量更好,做不出,那不是贻笑大方、自取其辱?

    郑鹏的才华让崔玉芳吃惊,因为崔玉芳很讨厌郑鹏,但对郑鹏写的诗挑不出半点毛病,相反,内心非常喜欢这首诗,有心给郑鹏找不痛快,望月亭打赌算是一次,进门喜钱算是一次,这次作诗也是一次,每次崔玉芳都信心满满,可郑鹏每次都轻松过关,让崔玉芳心生一种无力感。

    一种郑鹏是无可打败的无力感。

    至于妒忌,那是针对绿姝,两人同是姐妹,崔玉芳自问自己哪里不比绿姝差,凭什么她的夫君比自己的优秀那么多?

    崔玉芳心里还有一种奇怪的想法:像郑鹏这么优秀的男子结婚,为什么新娘不是自己。

    无论如何,自己还有一次机会,一次就让郑鹏和绿姝成为笑话的机会,崔玉芳咬紧牙关,心里暗暗发狠。

    其他人的脸色,不是折服就是震惊,一些胆大的妙龄少女,发花痴地盯着郑鹏,就差没抛媚眼了。

    这绝对是一首风靡大江南北的好诗,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要对爱情有美好期待的人,都能从这首诗中找到认同和共鸣。

    短时间的沉默后,等众人回过神,一时间好评如潮:

    姚崇抚着胡须感叹道:“不错,真是不错,这首诗已到化繁为间、反璞归真的境界,光是凭这首诗,飞腾已达到宗师的高度,真是年少有为,老夫怕是不认老也不行,对了,这首诗词兼备,莫非是新出的词牌?”

    “某也没有听过”张九龄开口道:“不过以飞腾的能力,什么事发生在他身上都不奇怪,忘了那首振奋人心的军歌吗?就是飞腾一个人创造出来的。”

    高力士摇头晃脑地说:“郑鹏这小子,近年因为事很多,没有新作品面世,很多人说他江郎才尽,呵呵,这首诗一出,看哪个还敢在背后嚼舌头。”

    “听说郑公子是大唐第一才子,一直以为是谣传,现在看来,盛名无虚。”

    “嘻嘻,郑公子为林薰儿作诗一首,让林薰儿的名动大唐,据说博陵崔氏的人有些不高兴,这首诗一出,应该再也挑不出理了吧。”

    “三房厉害啊,找到如此乘龙快婿。”

    “可不是,皇上眼前的红人,看看高公公的态度就知道了,有人为难郑公子,他第一时间就出声,光是这一点,郑公子的前程就不可限量。”

    郑鹏看着有点魂游天外的崔锦荣说:“锦荣兄,如何,这关我能过了吗?”

    崔锦荣回过神,很快一脸敬佩地说:“可以,可以,当然可以,要是哪位兄弟认为不好,只要作出一首比郑公子好的,某无话可说。”

    一众子弟哪有这种信心,提前知道诗题,有人抱着扬名的目的提前作了诗,想找机会踩着郑胸上位,可郑鹏这首质量太高,高到众人只能仰望,谁还敢这个时候强出头。

    郑鹏快要离开时,一旁的崔锦永突然问道:“郑公子,这首诗,你还没有起名呢。”

    起名?

    对啊,这一首这么好诗,怎么能没有名,崔锦永话音一落,众人再一次把目光放在郑鹏身上。

    “诗题就叫鹊桥仙之赠绿姝吧。”郑鹏开口道。

    这个答案早在众人的预料之内,一时间引得满堂喝采。

    “这,这...真是少...真是郑公子作的诗?”绣楼上的绿姝,听到小青背出郑鹏作的诗后,有点不敢相信地说。

    没想到有一天,郑鹏会为自己作诗,这诗还作得那么好,特别是最后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好像一把锤子敲在心坎上,整个人幸福到快要晕倒。

    少爷在诗时说是“久长时”,这是暗示要跟自己白头偕老吗?

    连过两关后,郑鹏顺利到达后院,这时已经远远看到绣楼,距离绿姝又近了一步。

    一走进后院,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郑鹏只是看了一下,忍不住轻轻皱了一下眉头:这关不好过啊。

    十五方桌连成一个长桌阵,桌子上放着一碗碗酒,那是能装小半斤酒的大海碗,少说也有上百碗之多。

    为着是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看到郑鹏来了,哈哈一笑道:“妹夫真是好样的,这么快就到了这里,看来前二关不给力啊。”

    叫自己妹夫,不用说,眼前这个就是绿姝的堂兄。

    郑鹏笑着说:“都是姨子舅子们不忍为难我而己,对了,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姓崔,名锦辉,叫我大舅哥即可。”

    郑鹏知道崔锦辉是大房长孙,为人豪爽仗义,听绿姝说她刚回博陵时,这个大堂兄帮了她不少,闻言恭恭敬敬地说:“大舅哥好。”

    崔锦辉哈哈一笑:“叫得好听没用,某不吃这一套,要过某这一关,简单,闯过这个百酒阵即可。”

    “如何闯?”郑鹏有些为难地说:“不瞒大舅哥,我酒量很小,这么多酒,怕是吃不消,还请大舅哥看在姝儿的面上,高抬贵手。”

    一碗有半斤,这里上百碗,以郑鹏的酒量,十分之一都喝不完。

    崔锦辉哈哈一笑:“都说诗酒不分家,妹夫诗作得那么好,酒量必然不能差,这是某为妹夫精心准备的百酒阵,妹夫可以闻、浅尝,每碗酒只能猜一次,猜中,就算过一小关,要是猜不中,抱歉,要么把它喝干,要么留下三百贯买路钱,一共一百碗酒,也就是要过一百个小关,不过今天是妹夫的大喜之日,妹夫又把姝儿搬出来,行,允许你找一个帮手。”

    一百碗酒不同的酒,要自己一一分出,太有难度了,郑鹏估摸自己能认出十种八种已经很不错了。

    幸好,这个大舅哥还算厚道,一碗只要三百贯,算起来一百碗满打满算也就是三万贯。

    郑鹏心里冒出一个念头:不就是三万贯吗,不如给他算了,反正自己有钱,可以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