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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5j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瀚海唐儿归 > 第194章 除非能大唐回来
    “当!”一声脆响,骑兵首领目瞪口呆的看着马鹞子,他刚才往马鹞子胸口一枪刺过去,结果竟然发出了叮当的响声,这人是铁打的吗?

    “动手!”马鹞子咧着嘴狞笑一声,突然从打车底部抽出一把横刀,刀刃寒光闪闪,一下就把骑兵首领的胳膊给砍了下来。

    马鹞子大喝的同时,山猪儿也大喝一声,如同一条狂暴的野猪一样,猛地撞到身边骑兵的战马上。

    这匹并不高大的马儿惨嘶一声,直接被山猪儿撞翻在了地上,马背上的骑士还没爬起来,就被山猪儿用障刀给插穿了脖子。

    霎时间,十几人人同时动起手来了,手弩配合长枪,直接把这四十多人的骑兵杀的哀嚎一片。

    他们都没有披甲,或者说披不起甲,哪是身穿布面甲的马鹞子他们对手。

    一看情况不对,手腕被砍断的骑兵首领强忍着剧痛,带着几个亲信骑兵就想跑。

    马鹞子见状把手放到嘴里打了个唿哨,山包后面立刻跑出来了五个手持长横刀的骑兵,这是早就安排好的。

    骑兵首领一见,脸色顿时变的惨白,这不是行商,行商怎么可能用得起这样利于冲击的高头大马来走商,这些马匹,看着就像是波斯萨曼国里的军马。

    战斗很快结束了,因为这些骑兵的马儿是矮小皮实利于长途行军的草原马,跟马鹞子手下这五匹从碎叶城西缴获,有汗血马血统的高头大马根本无法比。

    加上马背上的骑士都是游奕都的精锐,即便是在颠簸起伏的马背上都能连续开弓,对面根本跑不掉。

    “审出来了,玉素普这狗奴在和北边布尔达格山中的异教徒开战,据说前几次玉素普还吃了不小的亏,但现在已经把通往北边的山口给围住了,正准备搜山强攻。”

    没过多大一会,郑通满脸通红的跑了过来,异教徒这个词,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这附近原本确实有个大城,不过现在已经被连续的战火给毁了,但城北的河流还在,一直通往山里,正好跟杨家来人九年前到疏勒跟我说的一样。”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来的正是时候,玉素普这狗奴围攻的,就正是杨家等建在山中的城堡?”

    马鹞子有些迟疑了,如果郑通情报无误的话,山中被围攻的大概率就是郑、杨、薛三家人,他们现在只需要冲到山中去,就能找到他们。

    但这也是有风险的,如果郑通的记忆有错误,或者山中不是安西军后裔,那么他们这趟的使命就可以宣告结束了。

    因为要玉素普的军队已经把进山的路都给堵住了,他们要进山,势必就要暴露自己。

    “所有人都来商量下吧!咱们是冒险进去,还是继续往前搜索。”

    这么大的事,马鹞子也不敢自己一个人做决定,而是拉着众人商量了起来。

    。。。。

    一小块杂粮饼,一碗颜色鲜红,像是掺杂了某种动物血液的酒,这就是所有人的午饭。

    杂粮饼干硬粗糙难以下咽,特别是在嘴唇都干裂开的时候,吃到嘴里跟泥土差不多,可你要是不吃,又无法解决肚子里的饥饿。

    杨守礼拿着杂粮饼,嘴里拼命抿了半天,但是很可惜,一滴口水都没有。

    旁边的薛守礼则赶紧把那碗血酒端了过来,杨守礼迟疑了一下,还是忍不住接过了酒碗,他实在太渴了。

    用尽全部的意志力,杨守礼才抑制住了将这碗血酒全部喝下去的冲动。

    他轻轻啜了一口,淡淡血腥味和酒液的香甜,瞬间充溢了他的口腔。

    趁着这个关头,杨守礼赶紧把手里的杂粮饼扔进了嘴里,要是等下酒液消失,估计这饼就吃不下去了。

    一个土陶碗的血酒,在七八个人手里传了又传,三四圈之后,还剩下了一小半,薛守礼强颜一笑。

    “大家都别客气了,一人再喝一点,晚上还有羊肉可以吃呢!”

    “这是咱们最后一头羊了吧?羊肉杀完了,明年可咋办?

    今早我听我耶耶说,公仓里的酒水也只剩一下瓮了,到时候咱们连羊血酒都没得喝,谁知道还能坚持多久?”跟他们一起长大的郑守礼显得有些绝望。

    “说什么呢?大不了晚些咱冲下去,再打些水回来,那些杂胡围咱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哪一次能得逞的?

    某要是有套铁甲,定要去他们阵中杀个三进三出!”

    杨守礼倒是满不在乎,不过心里却没有表面看起来的这么轻松。

    每年秋收的时候,山下的杂胡就要来围一次,从最开始他们能吃羊肉喝黍米酒,还能穿上铁甲打的杂胡们狼奔逃窜,到现在被堵在山上毫无办法,连水源都被切断。

    谁都看得出来,就算他们能挺过这一次,但下一次就肯定撑不过去了。

    今年为了抗敌,已经杀光了城中的羊,吃光了公仓的米粮,明年杂胡不来围城,估计也要饿死人。

    可是,杨守礼很不明白,新龟兹建在高山上这么隐蔽,他们一般跟山下的杂胡交易也很谨慎,从来都是以山中渔猎部族的面目出现的,怎么就会引起山下杂胡的注意呢?

    异教徒?不存在的啊!一句安拉克阿胡吧,包个黑头巾谁还不会呢?没道理被识破的啊!

    “二哥,耶耶叫你过去!”杨守礼心里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弟弟杨思礼过来叫他。

    杨守礼一下就爬了起来,他耶耶杨同义是族长,这会叫他去,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

    新龟兹,这是杨、郑、薛三家对自己建的这个山城的称呼。

    新龟兹建在半山腰,只有南边一条小路可通,东边是一片广袤的高山草场,北面是陡峭的山坡,西边则是悬崖。

    新龟兹的城市布局则跟原本的龟兹差不多,虽然只占地几百亩地,但也分成了东西南北四个城区,三姓人各居东西南三城区,北城则是议事大殿和公仓所在。

    议事大殿中,杨、郑、薛三姓的族老都已经在这里了,经过几十年的同甘共苦,三姓实际上已经快要形成一体,这从三姓后人起名的规律就可以看得出来。

    三姓后人是按照‘仁义礼智信忠孝悌节恕勇让’来起名的。

    只不过把显示辈分的字放在了最后面,年岁差不多的孩子连中间这个字都一样。

    所以才有杨守礼、郑守礼和薛守礼这样的起名规律。

    中间都带守,表示他们年岁差不多,最后是礼,代表他们是一辈的。

    于是杨守礼的耶耶杨同义身边,也坐了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薛同义,至于郑同义,则早已去世。

    “没挖出来水?”杨守礼毫不在乎周围尊长不善的眼神。

    “我早就说过了,这新龟兹不好守,草长的好,确实能说明地下有水,可是我们现在连铁锅都快没了,拿什么挖?”

    杨同义脸颊一抽,手都抬起来了,如果不是缺水缺的他走路的精神都没有了,他一定要冲下去给这个逆子一巴掌。

    旁边的薛同义则赶紧过来打圆场,因为杨守礼不但是他看着长大的,还是他的女婿。

    “守礼!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来气你耶耶,咱们小一辈中就数你脑子最活,快想个办法吧,在这么下去,咱们就要全部渴死了。”

    杨守礼长长的叹了口气,“早几年我就说,咱们要么下去抛弃祖宗当顺民,什么真主,什么安啦,该信就信。

    要么就联合北山中不信天方教的各族,一起干一票大的。

    可你们都不肯,抛弃祖宗不愿意,统合北山各族你们不敢,事到如今那还有什么好办法?

    今日晚些,我带礼字辈和智字辈的冲下山去,怎么也要打点水回来,要是能熬过今年,那就往雪山上去吧,茹毛饮血,总也能勉强活下来。”

    一席话说的议事大殿中所有人都默然无语,五年前他们还有几套铁甲,弓箭也还有几十把,粮食也够吃。

    那时候不管是下山当顺民,还是统合北山不信天方教的各部族反抗,都还有一战之力。

    可到了现在,每年都被山下杂胡堵着秋收季节打,武器和甲胄又得不到补充,年年寅吃卯粮。

    如今杂胡们就等着打破新龟兹后把他们变成奴隶,连投降的资格都不会再有了!

    “别去打水了,你把公仓里的酒水分出来大家吃了吧,你们年轻人走,往雪山上去!”

    杨同义闭着眼睛思考了片刻,一滴浑浊的泪水从眼睛里流了出来。

    放弃老弱妇孺,给年轻人留的一条活路,在他看来,这是唯一的选择了。

    杨守礼也很伤感,不过他又不得不对自己父亲的想法嗤之以鼻。

    “大人你想多了,山下的杂胡为什么要年年来进攻,不就是看中了咱们会种地,女人会织布吗?

    他们要的不是这个新龟兹,也不是要杀人,而是想咱给他们当牛马。

    今年山下出动了三四千兵士层层围困,咱们这几百拿着木枪的青壮,怎么可能跑得掉?”

    “天意如此啊!天意如此啊!想不到我等今后要世代沦为胡儿的奴隶了吗?就没有一点办法了吗?”

    薛同义直接惨叫了出来,杨守礼说的没错,下山的杂胡年年来攻打,并不是容不下他们,这里地广人稀,无主之地多得是。

    那些杂胡年年来攻打,实在是因为与本地只知道放羊挤奶的牧民比起来,新龟兹上的安西军后裔,实在是太能干了。

    男人种地是好手,不管是种麦黍还是酿酒、制陶器,都比那些只知道放羊的杂胡厉害得多。

    女人就更不用说了,汉人女子心灵手巧,种地、织布都是极好的。

    虽然此时的人不知道什么叫生产力,但他们知道,这些山上的唐儿干农活一个顶三,抓到手里,既是能生产大量财富的奴隶。

    杨守礼仰天长叹,眼泪直往心里流,把摸了摸衣袖中的短刀,这是妻子彩娘给他的。

    彩娘模样俊俏,一旦落入杂胡手中,不知道要受什么样的折磨。

    所以夫妻两已经约定好了,一旦城破,杨守礼会先杀了彩娘,然后再自杀。

    “没办法了,一点办法也没有,除非是祖宗说的大唐能回来救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