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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5j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巴垸 > 第九十四章 肖立红痛失幺弟妹金兰
    然而,被肖立红留在乡下最小的弟弟肖希罕,过得也不顺利。好像那种残余的妖孽气息还没有完全被驱赶尽,还在肖家迷漫,散布。连仅留在故河口的一个弟弟也不放过。

    肖希罕留在故河口,跟他那悲愤的丧儿丧女的老父母一起生活。家里做了新房子,院落也是里三层外三层的打着围墙。看去挺是恢弘,大气。大户人家嘛!

    不是肖立红不带他们走,而是他的亲生父母不愿意走。这里的土里还埋着他们死去的几个骨肉儿女,他们死了,也要埋在他们身边,要不,他们死的实在太早太孤单,做父母的怎么忍心离去。

    肖希罕呢,是个理发师傅,好吃懒做,理发手艺不精,却染上了游手好闲的坏习气,在家已娶妻生子,拖家带口的,家里还有老父母要打照看,暂时就不去了呗。往后可能去。

    实说,从赢连死后,肖老大与肖噶大婆两老都有些颠三倒四的了,脑子不大好使。虽然还时不时的跑到肖伯母家来,口口声声要将大儿子肖立红要回去,只是没从前的声音一半大。他们也害怕肖立红真被他们要回去后,会死掉吧。

    肖希罕与小姑一般大,长得也是非常好看,白皙的面容,微卷的头发,一个理发的手艺学得虽不精通,但在村上还开了家理发店,就是一个牌子竖在店门口,平素并不在店里剃头,提着剃头工具箱,上村巷子里,老了人的人家里,生了新生儿的人家里,穿乡走户的剃头。那时的理发师傅营业都这样,不是肖希罕独特。

    肖希罕成人后,不剃头了,回家与队里一个叫金兰的女子结婚。从此种地,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农家生活。还与金兰生了一个儿子,儿子也是长相非常漂亮,接了肖希罕的代,头发微黄的自然卷,白净白胖,跟个瓷娃娃一般,人见人爱。

    金兰是队里周噶长嗲的女儿,周家跟陈家一样是故河口的老居户,是当初与我祖父辈一起开垦故河口的开山鼻祖,开村元勋。在故河口也极有威望的家庭,家里女姊妹八个,金兰是老七,故河口沙口村村财经主任周诚毅的第七个妹子,队花,外号七仙女。

    金兰与小姑也是同学,挺要好。这么说吧,肖希罕与老婆金兰是小学同学。金兰家里姊妹多,都不喜欢读书,只读了个小学。大家都叫周金兰七仙女,不仅因金兰长得好看,更因少女时,队里请仙姑下凡,都要金兰当替身。否则,只是请不来。

    请仙姑下凡是很危险的活动,却是一种风俗。每年正月里都要请一次。什么瓢谷神,筲箕神,何仙姑的等等。每次只要金兰替身,神就来,其他的女子都请不来。由此大家就外号她七仙女,老七嘛。而这个七仙女金兰,只有一个凡尘梦想,就是一个家,与一个男人的梦想。而她的男人肖希罕,却被菊梅引诱了。

    就菊梅的身份,该是肖希罕的远房堂婶子。肖家这宗族里,家风不大好。上一代里有老肖幺姑跟秋景的男人,隔着辈分。最终以秋景的父母双亡,秋景孤寡终身,还疯了做代价。这下一代里有菊梅与肖希罕,也隔了辈分,又该以什么作为代价?肖家总是出这种事,那也是家运不幸的又一根源。不全怪肖立红。

    也怪菊梅太寂寞,谁叫她的老公是个新版武大郎呢。老肖幺姑的小哥肖必清从小小儿麻痹症,身材生长受到了影响,成人了还只有一米二高。菊梅因什么嫁给了肖必清这个矮人个的,我不晓得。但故河口人都晓得,菊梅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远远不止只跟了肖希罕一个,队里的男人她想跟的都跟了,老的少的都有,甚至还有十七八岁的童子男,七八十岁的老汉。跟个肖希罕算什么,都是有家有室的成年人,玩一玩而已。

    但金兰受不了这样的屈辱,投河自尽。金兰死前没有任何异样,也不曾跟肖希罕相骂争吵,更没有对他半点责备。没人知道她会死去,也没人相信她是死了,而是认为她真成仙女,上天了。她本就不是什么凡人好吧。长着一双蓝色眼睛,一头黄头发,脸色白的返青,实在不是什么凡间人,而是个异物。

    金兰投河之前,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穿一身大红装,抱着不到一岁的儿子小希罕,从南头自己家走到北头她娘家。陪着娘家的侄儿侄女兄嫂吃了一顿饭,把小希罕交给了娘家嫂子,跟她娘家嫂子说,倘若她出去做事儿,还望她能多多照顾好自己的儿子,什么的。

    说的她娘家嫂子身子一阵阵发麻,不晓得七姑妹子金兰要出门到哪里做事,家里青砖蓝瓦屋的,又有有钱的弟兄在外工作,当官,给寄钱,小两口的神仙日子才开始,干吗要出去做事,是不是两口子吵架了?

    金兰只说自己没吵架,一切都好,这会儿出去是有点事儿,叫嫂子帮忙看看孩子。就这样,金兰出去有点事儿,就没有再回来。人们找到她时,她已在水里泡了三天三夜,浑身发胀,认不出来。真是比她的两个姑姐金秀赢连死得还惨烈。

    后来,菩萨说,金兰的阳寿早在少女时代请仙姑替身时就满了,还活这些年,是因她有一段尘世孽缘未了,前世欠肖家的,得跟肖家生下一男半女,这生要还了自然就死了。这不,肖希罕与金兰的儿子还不到一周岁,金兰就投河死了。据说一尸两命,肚子里还怀有一个小人儿。

    金兰被人从水里撸起来,没弄回家,就摊在河滩上。因为天气实在太热,她的身体损害得厉害,浑身发臭腐烂,一走动运输,身子就要炸破,化了。所谓死无全尸大约就是如此情形。

    金兰赤裸裸地摊在河滩,也穿不上衣服,一动浑身就要碎掉。金兰赤裸的身子真好看,柔美温和的样子美若天仙。浑身胀的泛光,让人想起了多年前投河自尽的秋景的情敌老肖幺姑,也是这般浑身泛着光。人们亲眼看见白净白光的金兰,化作一股青烟,飞上了天。许多年后,乡亲们都没有忘却金兰飞上天的光耀情形。金兰的魂魄上了天,真成了仙。

    金兰死前留下的血脉,那个叫肖伟的小男孩,也被肖立红立马带到部队。这一说又过去了些年头。那个被肖立红带到部队的肖伟也该启蒙读书了。要知道,当初肖立红带他走时,他还是一个嗷嗷待乳的婴儿。想想,肖立红为着肖家的子孙后代的健康茁壮成长,真是立下了汗马功劳,该减轻些他心底的悲痛吧。

    从此之后,肖家似乎安静了,没再发生啥大事儿,肖立红也就安静地过了几年安生的日子。诸不知,悲剧还没有结束,还在肖家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