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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5j小说网 > > 重生后,朱砂痣他不干了 > 重生后,朱砂痣他不干了 第141节
    “好~”勾勾软软地应了一声,放下了手里面的糖葫芦。

    钟延玉要了一碗素馅和一碗肉馅的,把肉馅的给了小孩子,自己吃了碗最便宜的素馅。

    其实他都想自己吃饼干就好了,这一碗馄饨可不便宜,要不是怕小崽子见他不吃也就不吃,他都舍不得点多一碗馄饨。

    景孤寒这几日心神不宁,隐隐觉得要出事情,没由来地心慌。

    正好他政务也处理完了,这上下朝堂之间也没有多少政务,他打算微服私访探查民情,顺便搜寻延玉的线索。

    暗卫却知道,这哪是什么顺便?

    陛下巴不得天天去找皇后娘娘,但是他们这群暗卫和锦衣卫,还有遍布全国各地的皇铺都没有什么皇后娘娘和小皇子的消息,恐怕两人危了——

    “你先下去准备吧,明日朕要出宫。”景孤寒吩咐。

    暗卫闻言,立即下去安排了。

    等马车凑够人的时候,钟延玉和勾崽立即上去了,这马车还是快的,不过两炷香的功夫就到了县上,钟延玉拿好了身上的包裹,牵着小不点下了马车。

    “爹爹,我们现在这是要去哪呀?”勾崽窝在钟延玉的怀里面,小声地问道。

    钟延玉抱着人,径直往马厮那边走去,“去买辆马车,勾崽喜欢马车吗?”

    “买马?”勾崽不解地挠了挠头,抱紧了钟延玉的脖子,“爹爹会驾马吗?”

    记忆当中钟延玉是驾过马的,而且他打算买一匹温顺的马匹。

    他曾经想过跟着行商上京城,一路上有个伴也好,但他打听到县上行商都是和沈府有点关系的,行商之间的关系也密切,说不定就有沈府那边的。

    思来想去,他还是打算买一匹便宜点的马车,虽然开销大,但若是他们一路上都住在马车里,也比较安全,可以省下好多住客栈的钱,也能放下行李。

    “爹爹先前跟柳伯伯学过一点,会驾的,勾崽放心。”钟延玉揉了揉小家伙的脸颊说道。

    两人很快步行到了马厮。

    清远县集市来来往往的人可比圩龙镇上的多了,买的东西也丰富,大部分人买大件东西都是去县上,再往上就是城池那边了。

    可惜城池太远了,来回一趟得花不少的钱财,所以更多人想买好东西,一般都是在县上。

    初春还有些冷意,马厮那里早早开张,但大多数都是缩着脖子,窝在一起取暖。

    大冷天的很少有人来买马,而且买马要花很大钱,一次两次根本谈不下来,有些人来了快十几回了都没确定下来。

    所以马厮的人一看钟延玉是生面孔,想着恐怕也是先来打探的,并没有人去接待,这大冷天的,他们六个确实是不想要怎么动。

    “齐三,你去招待他吧。”五个人看了眼钟延玉,见人还带着个小孩,又是大小包袱的,他们五个人欺负个新来的,直接让他去了。

    齐三闻言,只好过去了,“这位客人想要看什么样的马?”

    钟延玉也不拐弯抹角,“我带的银钱不多,想要看普通一些的马匹,最好可以带车舆的,赶路要用的,价钱在五两到七两之间的,麻烦介绍一下。”

    齐三一听,立即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了。

    “客人跟我往后面走吧,前面这些都是八九两银子的,我们马场七两以下的马匹可不多,更何况还要带马车的,不过最近新来了两匹,我带您去看看。”

    钟延玉点了点头,跟上他的步伐。

    他知道前面那些好看的马匹是用来吸引客人注意力的,后面这些就稍微有些逊色了,马匹毛发大多不一,也比前面那些马匹要矮一些。?

    第一百七十七章 “爹爹对勾崽真好,还是买了小黑。”

    “客人,两匹就是稍微便宜些的,这匹棕色的马性情温和,就是不如前面的马匹高大,脚程虽慢但也比牛车好不少。”

    齐三指了指,这匹马基本符合钟延玉的要求,但缺点也是有的,长得的确是有点丑,身上的毛皮大部分都是棕色的,但有好几块都是黑色的,像长在身上的藓一般。

    钟延玉点了点头,然后看向马厮内的另一匹黑色的马,询问道:“那这一批呢?”

    他瞧着这马倒是比那匹棕色的要得多,但关在同一个马厮,那说明两匹马之间的价格差不多。

    齐三有些讪讪地说道,“这匹马性子烈,先前是有客人买了回去的,但它不听客人使唤还踢伤了客人,是以被退回来了,马场还赔了不少银子给那位客人,小人不建议客人您选这匹马。”

    他看着钟延玉还带着个孩子,若是受伤了,这孩子该怎么办?

    看着勾崽乖巧地窝在青年的怀里面,齐三有些心软,也不想要隐瞒他。

    闻言,钟延玉仔细看了看这匹黑色的马,在看看旁侧棕色马匹,有些迟疑,“那这两匹马的价钱如何呢?”

    “棕色的要五千千八百八十文,黑色的要五千五百五十文钱。”齐三说道,但他觉得钟延玉只是来问问价钱的,应该没有这么快买,“当然,这另外配备的车舆,我们这最低要两百文。”

    一两银子相当于一千文铜钱,两匹马大概都是五两多银子,但前后又相差了三百多文钱,钟延玉更纠结了。

    先前他想着若是棕色马便宜些,他就要了,结果是棕马比较贵,而且配备的车舆也是另外收钱的。

    这一辆马车下来至少花费六两的银子——

    钟延玉微微叹气,他这三年也就攒了三十两银子,还没有离开呢,就花掉了六两。

    “爹爹,人家喜欢黑色的马,棕色的马有点丑丑的。”勾崽抓住了自家父亲的已经说道。

    他就喜欢漂亮的嘛,而且这个黑马长得比那个棕马高!

    说着,小勾崽伸出手去,抱住了那匹黑马的马头。

    黑马看着眼前这个小不点,觑了一眼,没有理会,这小东西还没有他一个蹄子大。

    “黑色的,好看!”勾崽脸颊蹭了蹭黑马的马面。

    黑马没抗拒,看在这个还是人类幼崽的份上,它就不跟他计较了。

    “勾勾别闹,黑马太不安全了,我们买棕马好不好?要不然出意外怎么办?”钟延玉是要安全的。

    方才齐三都说了这匹黑马又踢伤客人的前例在了,看得出来这是一匹危险的马,棕马虽然矮和丑,但性情温顺,稳妥些该是买棕马才对。

    “爹爹,可是勾崽喜欢黑马嘛,你看黑马其实也挺乖的。”

    勾崽就是喜欢漂亮的东西嘛,而且你看他刚才蹭了蹭这黑马的马脸,它不也没凶勾崽吗?

    勾崽想到这里,拉了拉自家爹爹的袖子,撒娇道:“买黑马好不好?”

    钟延玉犹豫是因为钱的问题,两匹马之间相差了三百文,他看了看黑马,又看了看棕马,加上这个时辰也不早了。

    他们要赶去城池那里可不能耽误时间了,于是他朝齐三道:“我先牵出来黑马试试可以吗?”

    齐三点头,“当然可以,我们马场后面就有快空地,专门用来驯马的。”

    他看出来钟延玉的确是想买马的,说不定两三次过来的时候,就买下了马呢,到时候他就赚钱了。

    钟延玉先拉着黑马出去了,他本意还是想要少花点银子就能买下马匹的。

    到了空地,他放下来勾崽,然后小心地骑上了黑马,拉紧缰绳,一圈下来,黑马倒是顺着他的意思走,没发生什么意外。

    他又换了棕马,只是坐上棕马的时候隐约感觉有些不得劲,棕马神情恹恹的,即使是他拉紧缰绳,跑得也很慢,晃晃悠悠的时候差点和牛车一般了。

    比较了一番,他觉得还是黑马好一点,小勾崽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候,倒是跑去黑马那里了。

    黑马看着底下那个人类幼崽,心情还算不错,低下马头蹭了蹭这个小家伙。

    勾崽笑着抱住黑马的脸,看得一旁的钟延玉心惊胆战,从棕马下来就快速地抱过来小家伙。

    “勾崽,爹爹不是告诉过你要小心吗?这匹黑马会伤人的。”钟延玉不由得语气严厉了一点。

    小奶娃乖乖地不动了,只是说道:“爹爹就买黑马嘛,刚才那个棕色的马一点都不好看,而且走得慢呢。”

    钟延玉的心也在动摇,但待会儿跟齐三还有得一番讨价还价呢,可不能让人先知道了他们的中意。

    他心里面已经有了决断,他抿了抿薄唇,随后跟齐三说起来价钱,最后黑马连带着车舆压价到了一共五千五百文就拿了下来。

    “客人,我这是能给您的最低价钱了。”齐三小声说道,看得出来钟延玉很想要买了。

    “要是我今天能够全部交钱,立刻买下,那你能不能再少些钱?”钟延玉觉得价钱能省一点是一点,于是立即问道。

    齐三愣了一下,“您的意思是今天就成交?若是今天能够成交,我可以给你再少五十文,但这个真的是我的最低价了,权当这个月开张给您,到时候交完钱开完票子,我给你安装好车舆之后,客人您也可以立刻骑着马走了。”

    若是一次就能解决,没有后面这么多事情,的确可以少点钱。

    毕竟这马匹每天也是要吃草料的,早点卖出去,他们马场也能省点钱。

    这就是小厮的底线了,钟延玉看了看天色,也觉得不能耽搁下去,“那好,你领我去交钱吧,我要赶路,你弄快点。”

    齐三没想一次就能成,立马带着人过去交钱拿票子了,“客人放心,我的手脚是最麻利的,不出两三下功夫能立即弄完。”

    五六个在旁边围观的小厮见钟延玉爽快地交了钱,都有些后悔。

    早知道他们方才就上去了,这一趟齐三就算不赚钱也能完成购买指标,拿到马场场主给的每个月一百文的银钱了。

    钟延玉坐上了马车,虽然车舆他也是挑的便宜的,但好在下雨的话也有个地方避雨,他抱小崽子先上了马车,随后立即驾起了马前往青瑚城去。

    他已经规划好了路线,一路向北,就算快马加鞭也要花上半个多月的功夫,他要省着点钱留来进京。

    小勾崽想和爹爹一起坐在车舆的前面,看着爹爹买回来的大黑马,脸上挂着明媚的笑容,“爹爹对勾崽真好,最后还是买了小黑。”

    “小黑?”钟延玉微微挑眉,看着眼前的这匹黑马。

    “这匹大马长得黑黑的,勾崽就叫它小黑了,爹爹,你说好不好?”勾崽兴奋地说道,坐在了钟延玉的旁边。

    钟延玉一边驾着马车,一边还要看顾着这个小奶娃,怕他跌下去,想了想拿过来一条麻绳,将小家伙的腰肢和他的腰绑在一块。

    “勾崽想要回去车厢睡觉的话记得告诉爹爹,爹爹就解开绳子了。”钟延玉不放心地嘱咐道,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

    黑马的速度的确比钟延玉想得要快,天黑之前他们就到达了青瑚城,钟延玉让守卫搜身完了之后,就驾着马进去了。

    近年,大颂对户籍通关文书这些也看得严,一般像钟延玉这种没有户籍的人,需要另外开个证实临时身份的文件,才可以四处走动。

    他的临时户籍是在圩龙镇上开的,当时还是刘散西给他做的担保人,还要村长的签字。

    如果不是出了沈宝珠强求自己入赘之事,钟延玉可能会在竹南村待得久一点,攒更多的钱去上京。

    到了青瑚城之时,天已经快黑了。

    钟延玉晚上打算在马车上休息,他寻了个可以停歇马车的安静马场,交了停马费两文钱,周围很多行商也是打算在马车上休息的,马场也会有小厮照看马车。

    钟延玉抱着勾崽,寻了片干净的地方,拿着锅碗生起来火,先前他在郊外也捡了些干枯的树枝,放在车厢里,现下正好用来煮饭。

    “勾崽,爹爹煮点红豆粥给你喝好不好?”

    “好~”勾崽捏着手上的东西,坐在旁边给钟延玉看着火候。

    钟延玉动手能力很快,不一会儿就熬好了一锅热粥,剩下的柴火就丢在一块,当暖身体了。

    开春的时候冷着呢,钟延玉夹起来一些火炭放到窑罐里面,等待会回马车休息的时候,可以中和一下冷气。

    火光晃荡,旁侧一个吃着干粮的行商闻着那红豆粥的香甜气味,有些馋了,再一看自己手上的烙饼,顿时吃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