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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章一眼万年

    “哎呀,真的把随缘公子请来了?沈官人您可别骗奴等。”

    宽大的雅间内摆了两大桌,足够二十几三十人坐,年青俏丽的侍婢穿梭往来,端上一碟碟诱人食欲的菜肴,六七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红姑娘陪坐一旁,一听大名鼎鼎的随缘公子驾临本居,无不惊喜万分。

    荆秀之所以一下爆红,是有一定的运气成份在里边,几乎不可复制。

    才子才女多的是,每天都有人作诗填词,但近年称得上佳作的曲指可数,在这个佳作青黄不接的时期,荆秀一口气砸出十首让人津津乐道的佳作,想不爆火都难。

    他“所创”的十首佳作早已传遍整个帝都,正以风一般的速度向外地传播扩散,为才子佳人所津津乐道,特别是青楼行业那些卖艺不卖身的红姑娘更为喜爱。

    这些红姑娘受过专门的,严格的训练,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弹琴唱曲亦是她们应对贵客必不可缺的技能和手段之一。

    一个红姑娘想要大红大紫,光有容颜和才艺还不行,还得有人捧,土豪和足够扬名立万的佳作是缺一不可。

    这年头,土豪多如狗,才子却是凤毛麟角,如果能傍上一个大才子,让他帮你作诗填词,你只需要谱曲传唱,十八线的小外围也能一下跃居一线,成为众豪吹捧的大明星。

    随缘公子一口气砸出十首佳作,且已被同行的姐妹们争相谱曲传唱,反正谁唱谁火,混这行业的姑娘谁不眼红?准不觉压力山大?谁不想傍上随缘公子?

    一听随缘公子来了,姑娘们谁不眼冒绿光,就象饿了十几天的母狼,凶残的目光在沈庆等人身上扫视。

    能吃这碗饭的红姑娘哪一个不是冰雪聪明,沈庆、唐青等人都是老熟客了,直接排除,最后,闪烁幽幽绿芒的眼神全都锁定在荆秀身上。

    嗯,除了荆秀这个粉嫩嫩的新人,其他都是老熟客了,直接被姑娘们排除掉。

    “秀见过诸位姑娘。”荆秀知道躲不过,只好硬着头皮站起身,对着一众眼冒绿光的红姑娘们抱拳作揖。

    他心里有点紧张,都说大射狼才会眼冒绿光,这些花容月貌,气质各有千秋的小姐姐们咋也眼冒绿光?

    他有种唐三藏身陷盘丝洞的恐惧感觉,瑟瑟发颤。

    “秋月(云英……)见过秀公子。”

    众女齐唰唰的屈身福礼,仿佛经过长时间的演练一般,动作整齐,一时间莺声燕语,煞是热闹。

    “秀公子好俊俏呢。”

    “那是,这才是奴心目中的随缘公子。”

    “完了,奴这辈子恐怕嫁不出去了。”

    “诸位姐姐可否谦让一回,助妹妹玉成好事?”

    “玉丫头啊,别的事都可以让,但这事不行,让不得呢。”

    “都别争了,一起。”

    “……”

    姑娘们笑嘻嘻的低声交头结耳,晶亮的眸子火辣辣的直视荆秀。

    都说美女是街边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理,在妹子眼中,大帅哥同样是那道让她们芳心乱跳的亮丽风景线。

    无论古今,无论男女,都是看脸滴,虽然没有夸张到颜值即正义,但已经赢取了姑娘们的极大好感。

    如果再加上让人津津乐道的才情,啧啧啧,简直就是完美的梦中情郎。

    孟香君是醉月居的头牌,有耍大牌的资格,她今天感觉身子有点不适,不想出来接客。

    其实,不是她身子不适,而是心生闷气,懒得接客而已。

    十首佳作突然出现,她动作慢了一步,被同行的其他姐妹抢了先,谱曲传唱之后,一个个名声都拔高一节,她心里能舒服嘛?

    正郁闷中,忽听侍婢来报,随缘公子大驾光临,顿时喜出望外,匆匆补妆,换上一套紫色裙装,袅袅娜娜的出来会见大名鼎鼎的随缘公子。

    “香君见过秀公子。”

    “见过香君姑娘。”荆秀这才刚坐下,又不得不起身回礼,人怕出名猪怕壮,他现在有点体会到了。

    不过说老实话,这孟香君不愧醉月居的头牌,肤白貌美,颜值稳压一众姑娘,气质也不俗,娇娇柔柔的,我见犹怜。

    特别是说话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听着感觉心痒痒的,他即便没有声音控的嗜好,仍不免生出想要调戏欺负美人的歪念头。

    我去,除了前女友郦皇后,孟香君是第二个让他心底的小野兽产生蠢蠢欲动的小姐姐。

    孟香君看到荆秀的一刻,凤眸不禁一亮,眼神里多了一抹荡人心魄的柔意。

    在荆秀出名之后,她也因为好奇,派人去打听了一下,得到了不少荆秀的信息。

    出自新月六大姓之一的荆氏,年青英俊,尚未娶妻,雪糖的发明人,与户部右侍郎武照合撰《三字经》,可谓是帝都新近堀起最快也最耀眼的后起之秀。

    所谓闻名不如一见,那种一睹真容,心灵受到震撼的奇妙感觉确实不是听闻各种传说能够的相比的。

    一句话,孟香君看到荆秀的第一眼,就被惊艳到了,整个人似乎在那一瞬间有种迷糊,或者时间停滞,脑子一片空白,不能思考的奇怪感觉。

    好吧,她身处青楼,每天要应付各种男人,还要应对所谓的姐妹们的各种勾心斗角,这心智已经大大超越了年龄,懂的事很多,她知道自己在那一瞬间已经沦陷了。

    她自己也说不出什么原因,反正这个俊秀的男人就这么占据了她的整个心田。

    一见钟情?

    或许只能这么角释了。

    另一个时空的说法,就是网友们常说的“一眼万年。”

    “哎呀,香君姑娘是不是该敬秀公子一杯?”

    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有人起哄,就有人跟着,沈庆、唐青等郎尉也跟着凑热闹。

    他们是醉月居的常客,也算得上是花丛老手了,孟香君固然漂亮动人,但以他们的财势,想想还是算了,人要有自知之明。

    荆秀是土豪,看他购地建庄堡的大动作就知道,几个孟香君都养得起,最主要是他还年青有才华,前途不可限量,真没法比。

    更要命的是看香君姑娘的表情神态,大有投送抱,自荐枕席之意,这艳福,啧啧啧,哥几个真没法比。

    这人比人呐,得气死人。

    他们心里虽然羡慕无比,但不会笨到拆荆秀的台子,相反还帮着推波助澜,原因很简单,他们都看好荆秀的未来,他们现在做的,其实就是感情投资。

    一众红姑娘当中,哪怕心有妒忌,这种时候也不会表露出来。

    孟香君不仅是醉月居的头牌,而且深得妈妈的宠爱,除非她们有斗败孟香君,夺得头牌的实力,否则只能忍着。

    再者,这时候玩心计,若被人看穿,丢份的是自己,恶了客人不说,还给秀公子留下不好的印象,那更得不偿失。

    “如此,奴敬秀公子一杯。”孟香君笑意盈盈,秋波如水,玉颊微红,尽显千娇百媚,令人心驰神荡。

    一来是众望所归,盛情难却,二来嘛,她心里也十分乐意。

    在众人起哄看热闹之际,一声不适时宜的断喝声突然响起。

    “且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