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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5j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寒门第一才子 > 第13章 小女书童祝夭夭。
    见到了萧云书法字迹的围观观众要疯了,而此刻书院内的一众学子倒是也快要疯了。

    因为萧云一举破三关,而且是以史无前例的速度杀到了第三关!

    更是留下了一首写登高望远的绝佳诗句,已经叫人震惊得无法自拔!

    欲罢不能!

    “该死啊!”

    “该死!该死!该死!我这个蠢人,方才来的路上明明遇到了萧云兄,可是我竟然以为他闯桃花阁是假的,竟是看着他从我面前经过……”

    “我也是啊!他出来的这么快,我以为有人在说假,觉得萧云兄往日里并无崭露头角,便以为他兴趣不在学问上,想不到……哎呀,失策,实在失策!”

    “可恨啊!吾竟是如此有眼无珠,不识萧云兄真本事,待萧云兄归来,吾要与其痛饮三大杯!”

    “……”

    一众学子哀嚎,听他们的扼腕叹息之态,不知情的还以为他们和萧云乃是不世之交,是不可多得的好友。

    这会儿。

    不仅是书院的学子,便是那些导师也是看着萧云闯关的战绩,瞠目结舌。

    “闯过第一关竟是连半刻钟都无……这,这,这不可能!”

    “是啊,吾教术科二十几年,对运算之道之领悟已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吾亦不能这般快速便得出答案……这实在不可能,吾不信!”

    “吾也不信!吾教授棋科八载,对象棋围棋各种棋的技艺已是远超书院众鼠辈,吾亦无法这般快速破这十副象棋残局……”

    “你才鼠辈!汝乃犬辈!无耻犬辈!”

    “此等诗作……十年内天下无出其右者,实在绝,绝啊!此等大作,怎会出自一个小儿之口?这不可能!”

    “白日依山尽,回河入海流……峰回江谓回河,乃是开创山河化入诗词中之先河,绝,绝妙啊!然……不可能出自一小儿之口!”

    “实在不可信!”

    “不可信!”

    “吾等不信!”

    “……”

    从昨日的现场诗作,再到闯桃花阁创造的壮举,萧云彻底一鸣惊人,震动书院!

    甚至。

    这股风暴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冲出书院,向着中土神府席卷,进入各大势力的府邸。

    而此刻的萧云正在书院街的一家羊肉汤店,正美美的喝着羊肉汤内。

    这个世界不仅版图巨大,就是各种资源已经流通各地。

    像什么辣椒啊,花椒啊,西红柿啊,等等一些自己原来世界大都市里常见的,基本都能在这里找到。

    要知道华夏古代,这些东西都罕见,还有一些得从国外传入,而这里已经传得差不多了。

    至于从哪里传来的,目前为止,萧云还不太清楚。

    除了一些人工加工的东西之外,这里几乎都已经不缺了。

    因而这羊肉汤跟自己之前所在的那个世界的那个时空,味道几乎是相差无几。

    里边的羊肉煮的也是嫩滑无比,一口咬下去,既有软嫩又不失劲道,实在妙!

    一碗热腾腾地羊肉汤下肚,再加一碗米饭,萧云吃得那是体态舒爽,浑身毛发舒张,痛快不已。

    “爽!”

    萧云一口干掉三碗米饭后,吃完一小盆羊肉汤后,顿时是心满意足。

    豪气的扔出一锭五两足的银子,道:

    “老板,找钱!”

    羊肉汤店的老板立刻屁颠屁颠上前。

    看到那五两份额的银子,顿时一愣,仔细打量了萧云一眼,当即眉开眼笑。

    这是位有钱的爷啊!

    不然。

    一般人可不会用银子结账,要么是铜板,要么是碎银,他这个小店,遇到使用的银子结账的客人,可不常见。

    再看这位的穿着和气度,以及书院独有的腰间佩饰,一条蓝绿色的腰带。

    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公子在这书院上学来了。

    “爷,小店的羊肉汤味道可还令您满意?爷您下次可还要来啊!”

    老板一边说话,一边利索给萧云找钱,嘴里客气得紧。

    萧云点头,道:

    “好说,好说,你这羊肉汤味道不错,丝毫不比淮南牛肉汤差!”

    淮南牛肉汤?

    这是哪家的牛肉汤?

    老板一愣,但找完钱后恭恭敬敬送萧云出了店门,满脸堆笑。

    萧云吃饱喝足,走路都很是沉稳。

    以原主的惹事程度,在书院外边呆着会很危险,要是被撞见,很难不被偷偷摸摸被人找上门背地里套个麻袋报复揍一顿。

    因而需要尽快回到书院。

    到了书院,可没有什么人敢进里边造次。

    毕竟。

    这可是炎国皇帝曾经读过书的地方,如今的院长当年还算是亲自教导过炎国皇帝的,乃是当之无愧的帝师!

    谁敢不给面子?

    因而平常书院里边学生相互间不爽打架无事,但若是找外边人进里边揍人,那可不行!

    那得算你彻底摊上事了!

    所以,对于萧云来说,里边是最安全的!

    “咦,这不是那个混球的那个可怜女书童吗?”

    萧云正欲往回走,忽然看到一个娇小玲珑,我见犹怜的小姑娘在对面的铺子买东西。

    一副很是焦急的模样。

    祝夭夭身穿红衣小衫,梳着双羊角,但是羊角辫盘在脑后,看起来极为精致利落,显得很是可爱乖巧。

    祝夭夭肤色白嫩至极,令人眼前一亮。

    萧云犹豫了一下,悄悄走了过去。

    然后不动声色的站在祝夭夭的身后。

    这是原主经常干的事情!

    不得不说,原主这个人虽然是个混球,但是撩妹却极有一手,简直跟自己完全没两样!

    他便是经常趁祝夭夭不备,躲她后边捉弄她,每每逗得祝夭夭那是欲罢不能,羞愤难当,小妮子对萧云那是又羞又怒又喜。

    不过……

    万恶的原主……除了捅破那层东西之外,该对祝夭夭做的都做过了……

    比如,走后门。

    一想到祝夭夭不穿衣服时的娇羞模样,萧云就感觉很是罪恶。

    万恶的原主……这方面干得不错!

    “我为什么这么笨,真是笨死了,蠢死了……少爷肯定还没吃东西,他连膳堂在哪都不知道……我真是该死,把所有银钱都带出来了,少爷肯定没有吃东西,快要饿死了,我得赶快回去……”

    祝夭夭焦急的等着老板给她拿买的东西,一边焦急的小声嘀咕,嘴里不断反复自责。

    萧云听了好一会儿,尽听得这妮子一个劲自责,听得他都有些过意不去。

    便是忍不住从后面轻轻将她拥入怀中,语气玩味地轻轻舔了一下她的银耳垂,顺道不着痕迹的摸了摸她胸前那对雄伟,道:

    “小夭夭,想本少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