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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5j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因为为师貌美如花[穿书] > 2.一剑千金
    三月的天气,山林里的小镇总乍暖还寒,远方林烟漠漠接连青山,留下一道涂白的线,道边的杂梅也才将将落红,嫣红枯青乱在一处。

    这小镇偏得很,唯一热闹些的也就客栈的茶水间里。

    “这两日外面世道乱得很!”

    “这话怎么说?”

    “听说是前几日佛家的镇魔塔被攻陷了,我叔叔表弟的朋友,就那个仙宗里当差的那孙三儿,连夜跑回来收拾东西,说打算往南逃了!”

    “哟,什么妖怪,难道连仙修都怕了不成?”

    “这谁知道呢——”

    “喂,都少在老娘这儿装神弄鬼啊。”

    多新鲜呢,天天搁她这店里传播些五迷六道的玩意儿,冯青青砸吧了一下嘴,拿手里的楠木烟枪敲了敲桌子,附带一个风情万种的白眼。

    “要滚就早点滚蛋儿,我们封隆镇地小容不下您这位大佛。”

    老板娘是个泼辣的,这赖皮子只得挤眉弄眼地闭了嘴。

    冯青青这才低头拨弄她的算盘,前几日的那次大地动把后院的墙震塌了一面,这个月又得是赤字当头……

    “老板,住店。”

    冯青青头也不抬,“住几天,几个人?”

    “住两天,一个人。”

    冯青青拨弄好了算盘,刚一抬头就愣住了。

    哟,谁家这么俊的贵家小公子儿。

    十五六岁的模样,白得细皮嫩肉的,一看就知道是好出身,好像有胡人的血统,头发跟海藻似的打了卷儿,又似乌木一般漆黑,合拢低低扎了一束。眉峰聚剑,睫毛疏朗粗长,一双眼珠子青透胜海,却沉默内敛地垂着。

    他一身霁蓝内衫,外面罩一件并杭青色的描金外袍,初春的风吹得鼻子发红,却并不算可爱,许是因为他眼角天生下挑,英俊得带着一股子生冷的厉色。

    冯青青不由得多看了好几眼,她晓得这破镇子上是飞不出金凤凰的,这种档次的小凤凰肯定是打外面来的。

    “长得挺招人疼啊,”冯青青清了清嗓子,冲他抛了个媚眼,“行,姐姐给你打个折扣,下次常来。”

    这少年还来不及回答,他身后忽然冒出来一个声音。

    “好姐姐,也给我个折扣呗?”

    什么玩意儿?

    冯青青循声望去,脸一下子拉了下来。

    哪来的乞丐?一打眼的白,白毛白衣服……算了,这哪是白衣服啊,还糊了不知道哪里的狗血鸡血吧,破烂到都看不出什么样式材质了,乞丐都比这体面些,再往下,还少了一只鞋。

    最可笑的是,他脸上戴着一张福神面具,眼睛是一道弯弯的线,腮帮子边隔涂了一大团的腮红,红唇蒜鼻,再来两撇八字小胡须,看着很是滑稽。

    这面具估摸着也是捡来的,边缘都掉漆了。

    哪来的大疯子?

    冯青青翻了个大白眼回敬,连话都懒得说,拿烟枪“哒哒哒”地戳了戳客栈边一个丈来长的木板。

    上面清清楚楚地写了三不住。

    一不住乞丐。

    二不住老人。

    三不住丑人。

    这人脸色相当厚,十分没有自知之明,坦然自若,“这几点,我全都不占啊。”

    声音清洌,手上肌肤也无褶皱,虽然少年白头,可的确不是老人。

    但另外两点他还是占了个齐全。

    冯青青“呸”了两声,拨弄着自己刚染的蔻丹指甲,“你要不是乞丐就买双鞋再来,你要不是丑人就给老娘把面具摘了。”

    相易踌躇了一下,冲这美艳势利的老板娘勾了勾手指,示意她靠过来。

    “实不相瞒,其实吧,怪在下生得太太太好看了,不能轻易让别人看见。”

    “哈哈哈,原来如此,”冯青青笑了两声,然后面无表情地道,“滚。”

    相易,“……”女人都是怎么做到变脸这么快的?

    冯青青正要轰人,忽得余光瞥到门外,七魂去了六魄,“娘欸——”

    相易一挑眉,顺着她的目光看去。

    只见一辆马车自斜阳之处来,由七匹白马并驾拉行,硬生生撑开了这条无名小镇的门口。

    这七马极有灵性,无侍无从,七骏宛如一体,步伐齐整,不骄不躁。它们的长鬃洁白胜雪,在落日余晖下闪着出水绸丝的温柔光辉,如一朵山间落云缓缓穿入这座平凡的小镇。

    檀香色的车身配上珏金色的帘,贵气得糊了相大穷逼一脸。

    这么一辆贵气的仙车,霎时间便吸引了整座小镇的注意。

    “看见没,老娘要招待的得是这种贵客。”

    冯青青拨开旁边这神神叨叨的穷逼,修整了一下鬓边发髻,连旁边那只俊俏的小凤凰都来不及招待了,袅袅娉婷地扭着腰出去了。

    相易摸了摸鼻子,目光落在他前面这位少年身上。

    哟,还真挺俊俏的。

    “喂喂,小孩,叫什么名字?”

    少年并不搭理他,他将自己身后的包裹解了下来放在一旁,然后站着就开始闭目养神。

    相易自讨了个没趣儿,只得摸了摸鼻子,也出门去看看热闹。

    封隆镇是鹿翡一个偏远的小镇子,隔着深山老林,常年没什么生人来往,乍然来了这么一辆富贵逼人,仙气尽显,浑身上下写满着“老子真的超有钱就怕你不来打劫”的马车,本来街上只不过是三三两两的人影,现在倒是纷纷探出了脑袋。

    “亲娘欸,这马也忒俊了。”

    “马都这么俊不知道车里面是什么神仙人物?”

    街上吵吵得沸沸扬扬了,却也都不敢近身,相易隔着人群看不太清楚,只得跳上一个支摊。

    这七匹马的确不同凡俗,停下来也不见一匹撅蹄子撂尾巴的,神采奕奕瞳清守灵,相易看得有点心痒,有点想弄一只到手玩玩。

    正想着,七马仙车忽然停了,恰好停在这条长街的正中央。

    却见珏金车帘无风自动,似是被两双无形手掌提起,中央首先露出了一柄金银玉石细细雕琢的剑鞘,再入眼是一双雪色的手,最后出来的,是一位金纱袍乌玉冠的青年。

    眉长入鬓,薄唇高鼻,锦领华袖,好一位俊美的翩翩浊世佳公子。

    “啪哒。”

    这人的鞋都是镶金嵌玉,乍一落地便是一片玉石相接的清脆之音。

    冯青青捂住了心口,娘欸,祖坟总算是肯冒回青烟儿了?

    这封隆镇这么小的镇子,竟然还真有天迎来仙修贵宾?

    都说道修仙家喜好貌美的凡人做侍女,比道修仙子更乖巧温顺,若是真能抱上大腿,再得青春,一步登天,脱离凡体都指日可待了啊。

    相易略一挑眉。

    这把精巧又金贵的剑鞘上,好浓的血味儿。

    他回头看了一眼,街上闻风而来了许多民众,街头逗鸡犬的顽童,身旁看护的婆佬,街边买胭脂的少女,皆放下了手中活计,好奇地观望着这处。

    冯青青便是这封隆镇上最放诞泼辣的,生怕旁人和她抢,一个人便迎了上去。

    “这位尊贵的道修大人,不知姓名,为何而来,妾身冯——”

    这位贵公子敷衍地看向她。

    冯青青并不知晓,这世上并非所有道修都是喜好女色的,尤其是这位来意非善的。

    她方才闻到这位仙修身上淡淡的牡丹香,却闻“呲呤”一声,一道金光闪过,她眼前一道血色,视线颠倒起来,还来不及惊恐,人头分家。

    红颜枯骨,香脂霎时变烂肉。

    “杀、杀人了——!”

    如一锅沸水炸了耗子窝,愣了片刻他们才想起逃命。

    “一剑千金万素谋,”在一片惊恐叫声中,万素谋坦然自若地擦拭过自己的金剑,轻声细语如赏花乐兴,“奉我白玉京之主相折棠之令,来取尔等蝼蚁性命。”

    相易,“……”

    啥,说的啥玩意儿?

    白马昂扬,风声过隙。

    扔篮子的扔篮子,抱孩子的抱孩子,芳心暗许的少女现全都抖抖索索着筛糠似的腿往外奔逃,生怕一剑索命死无全尸,一转眼的功夫,只剩一地鸡毛。

    方才还熙熙攘攘热闹声声的小镇霎时清净如鬼镇,万素谋并没有追的打算,任由他们逃窜,自己只好整以暇地站在原地,拿出一方织银锦帕擦净剑上的浑浊污血。

    区区凡人,不过只能再苟活一时罢了。

    况且,他最喜欢这种天地只他一人的孤寥寂静,在这条长长的古城街道,夕阳欲落未洛,享受片刻孤独无敌的滋味,除了街尾那个白头发的,没有——等等,嗯?

    竟然还有人在?

    扰他兴致的是一个衣裳褴褛的白毛乞丐,脸上戴着一副掉漆的福神面具,看上去颇为滑稽可笑。

    万素谋讶异地挑起一边眉毛,剑锋一扫,对向长街尽头。

    “喂,你一个乞丐老头,为什么不逃?”

    “……第一,我真的不是乞丐,”这人一头白发,声音却并不老,反倒有些好听,有玉石相击之味,他从支摊上跳了下来一本正经道,“第二,我也不是老头儿。”

    “哦?”万素谋冷笑一声,俊脸满是不屑之色,“我见你落魄至此,分明连乞丐都不如。”

    “非也,”相易道,“在下生来不偷不抢,光明磊落。”

    万素谋提手看剑,“第一,这世道从来笑贫不笑娼,你的磊落并不值钱,第二,你不该坏我兴致。”

    霎时,千金剑一翻一扬,金袍乌冠的贵公子侧身飞入长街,惊鸿纷飞,天光一滞,名剑动如雷霆。

    剑气至喉,却见这口舌颇皮的白发男人随手从地上捡了一根支摊的长棍,迎面架起,剑与棍猝然相遇,削铁如泥的金剑竟没能一气斩下,反而是击起一片铿锵之声的电光火石。

    “哦?”万素谋也是一怔,随后提唇一笑,“原来是个有点本事儿的,难怪敢在我一剑千金面前放肆。”

    相易只手架剑,后退三步,“怎么,你很有名吗?”

    万素谋这回拉下了脸,“狂妄!”

    他开始剑剑全力,再不留情,眨眼之间竟然已过百招,长街呼啸而过,风声入耳,只听“喀”得一声,支摊长棍到底比不过千金之剑,已然是断了。

    相易“哇哦”了一声,一扔残棍,往后退去。

    万素谋大获全胜,反而不紧不慢了,剑锋晃晃悠悠地指着这人,“我见你身上无一丝灵气,原来不过一介凡夫,但你能在我一剑千金手下撑过百招,也算是不错,说吧,你有资格在死前报上名讳。”

    “唔,”相易面有难色,“还是不要了吧,说出来怕吓着你。”

    万素谋哈哈大笑,食指捋过鬓下一束黑发,凤眸微挑,“你这人也有点意思,连声音都像我的心上人,不过可惜,我不会饶你性命。”

    相易,“……哈?”

    他一有问题都是憋不住的,好奇地挑眉,“你心上人是个男的?”

    “怎么,不行吗?”万素谋面色一沉,“世间至纯之爱应由心生而不抑身,你们这些凡俗之人怎么能懂得这种我对他这种超越平常凡俗的情?”

    狂风一剑,千金收海之势!

    又是“呲呤”一声,街尾三道剑光炸开,两个身影错身而过。

    万素谋转身,“嘭”得一声,白发男人已头身分离,血溅三尺,颓然倒下扬起一片尘埃。

    呵,蝼蚁。

    万素谋收剑入鞘,好整以暇地开始束发整冠,片刻,便又是一位乌冠螓首的贵公子。

    蝼蚁就是蝼蚁,浪费他的时间。

    “哎,不懂就不懂嘛,这么凶干嘛?”

    万素谋煞是一怔,猛得回头望去,只见隔了一整条长街,明明已死之人正倒坐在他的仙马上叉着腰向他喊话。

    幻术?

    他又一回头,方才的尸身成为散落成一地的白萝卜。

    太低估了这人的实力,万素谋脸色不太好看,反手再拔千金剑,“行,这次是我小看了你,再来!”

    傻逼才跟你浪费时间。

    相易并不理他,他低头掏出一根小针戳上了马屁股。

    万素谋声音忽然有点慌,“喂,喂喂,你在干嘛?!”

    饶是这白马再有灵气也惊慌失措了起来,一马动而七马动,刷得一下马车便似离弦之箭般跑了出去。

    “你偷我的车?!”

    万素谋在街的这一头看得目瞪口呆。

    “你不是号称生平不偷不抢光明磊落?!”

    仙马就是仙马,跑起来贼麻溜。

    “是啊,”相易坐在马上,舒舒服服地看着后面勉力用轻身术追赶的万素谋,“所以方才阁下一席话,胜我十年书啊。”

    万素谋追得咬牙切齿,“什么话?”

    相易沉下声音,冷着嗓子模仿道,“这世道从来笑贫不笑娼,你的磊落并不值钱!”

    “嘻嘻,受教了。”

    放屁!

    万素谋呕了一口老血在喉,就这驾轻就熟的偷马技巧,鬼才相信这王八蛋是第一次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