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 第1章 《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 作者:薛涌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部分美国的教育新贵 所谓弱势阶层,是由经济环境和文化行为两方面造成的。“经济平权”的目标,是为弱势阶层创造机会平等。但文化行为的改造,则要靠劳工阶层自己。过去欧洲的贵族,靠的是家徽、爵位、世袭的特权和遗产来维持自己的地位;如今美国的精英,则靠考分、大学的学位、领导世界开拓经济和科技前沿的个人素质来出人头地。美国的中高产阶级,正在创造一种培养这种素质的文化。他们的孩子,在教育竞争中,不仅有金钱上的优势,更大的优势恐怕是他们的父母本身就为他们提供了学习的榜样。 序(1) 这是一场十几个孩子参加的钢琴演奏会,就在他们共同的老师家的客厅里举行。几十位家长和学生把小小的客厅挤得满满的。我不足六岁的女儿第一个出场。此时她学习钢琴不足三个月,已经弹了快十个曲子。这次要不看乐谱一口气弹三个。我心里七上八下。还好。她一个音符也没错,只是节奏失去了控制,越弹越快;显然是太紧张,着急想早点结束。虽然美中不足,但我心里还是庆幸:毕竟她是最小的一个孩子。音符不错就不容易了。 但是,十几分钟后,我的想法就变了。一个年龄相当的韩国裔男童,弹的曲子不仅复杂得多,而且一开始就全身心融入音乐中。音乐给他带来的喜悦充分地洋溢在脸上。接下来,一个矮半头的中国裔男童上场。那么小的个子简直让你担心他会从琴凳上翻下来。但他的水准显然更高,抑扬顿挫,甚至已经自然地有了钢琴家们那种肢体语言。可见他是多么陶醉。 实在是比不过人家呀!我心里暗叹。中场休息时二话不说找到两个孩子的家长。一打听才知道,这两个孩子一个比我女儿大几个月,另一个比她小一个多月。他们都学了一年左右。 2004年我刚刚在波士顿找到工作,家里经济情况还很紧张。第一次买车,只能花3000多美元买辆1999年的旧车,已经跑了快10万英里。原因之一,是孩子到了学琴的时候,要有一大笔开销。货比三家,最后决定买一架3000美元出头的新钢琴(这几乎是我们惟一能负担得起的新钢琴)。钢琴店在波士顿享有盛誉,有自己的钢琴学校;接待我们的销售员就是半个音乐家,不仅卖琴,也帮助介绍钢琴老师。我们明确要求他介绍一个最好的老师。结果找到了现在这位。半小时的课50美元,比一般老师贵一倍。我们刚一听价钱嘴差点儿张开,但咬咬牙还是决定上了。 参加这个演奏会,第一次见到其他家长,相谈甚欢。大家知道彼此的共同点:不惜工本地为孩子找最好的老师学琴。小的孩子如我女儿这样,在四五岁之间,还没有上一年级。大的孩子则准备上大学了。钢琴老师相当自豪地介绍,她的学生许多上了哈佛、mit、布朗。其中有立志当医生的,有准备学科学的,真正要投身音乐专业的很少,包括两个她称为有“上帝赋予的天分”的孩子,也没有当钢琴家的计划。反而一个平平之辈,马上要进音乐学院。 我粗粗算一下,这里的孩子,到了八九岁,就得每周上45分钟甚至一个小时的课。一年下来,一个孩子5000多美元。有的家长两个孩子都往这里送。这些家长,许多收入不错,但看不出哪个是大款。一个新加坡来的家长私下还向我们抱怨:“实在太贵了,付不起呀。可是我的孩子换了这么多老师,不找她还是不行。”可以想见,一些家长恐怕也像我们一样,把家底儿全翻出来,投到这个钢琴课上。 表面上看,明知道孩子不搞专业也这样下血本学钢琴,似乎很不理性。但仔细分析,就能解读出这些家长在孩子身上希望着什么。一上课就知道,弹钢琴几乎是对孩子的智力和心灵最大的挑战。小小年纪,刚刚开始读书,就得认读五线谱,同时手要跟着谱子弹出音乐来,又要把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这一套不仅需要调动各方面的智能和感性,而且需要高度的纪律和刻苦精神。孩子要是能对付这些,你就不觉得 她还有什么别的东西不能对付。所以老师十分得意地说:“我的学生长大后干什么的都有,都非常出色。因为学了这些以后,学什么都快。” 但是,简单的“智力开发”不能完全解释家长们的动机。大一些的孩子,学钢琴花钱不说,一天至少练二三个小时。一个准备当医生的高中毕业生,甚至为一场演奏会一天练六七个小时。美国的高中竞争越来越凶,家长让孩子在这个看似无用的事情上投入这么大,必有其他所求。以我观察,钢琴课实际上是塑造美国未来精英的文化品位的过程。家长希望孩子不仅有世俗的成功,而且有一个感性丰富的灵魂,既能创造生活,也能享受生活,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这是一个小社会。未来美国的精英,也许就是这么形成的。 走出这个小圈子,你还会看到许多其他的美国孩子。一次在服装店,看两个当妈的在那里忘情地挑衣物,不足两岁的孩子被丢在一旁的购物车上没人管。孩子自然哭起来。当妈的听到哭声怒不可遏,厉声喝道:“闭嘴!”孩子继续哭。当妈的冲到孩子跟前,瞪着眼睛对孩子严厉地小声说了几句,屁股上打了一巴掌,孩子吓得再不敢出声,当妈的继续回去挑自己的衣服,谈笑如常。再到一些游乐场看,许多家长把孩子往那里一丢,给他们几个钱去尽情玩电子游戏,自己和朋友在那里聊大天。 其实,钢琴课的那些家长,受的教育良好,有自己的事业,时间非常紧张。但是孩子上课、练琴,她们都必须全程陪伴,就和自己学差不多。后一种家长,则文化程度不高,闲功夫有的是,却不愿意给孩子一点时间。这两种家长生活在一个社会,创造着两种文明。 以上的观察,实际上就是我在这本书中讲的核心内容。我已经出版了两本对美国的观察:《直话直说的政治》和《右翼帝国的生成》。前者是走马观花式的随感,后者是对2004年总统大选的纵深分析。写完这两本书后,我一直希望能把观感和分析结合,写一本既对变幻不定的现实有亲身体会、又能脱离时事新闻、梳理出美国社会长时段的变化的“耐看”的书。本书就是这种努力的一个结果。 序(2) 本书所描述的,是美国新精英集团的崛起和社会的贫富分化:中高产阶级通过对子女的教育,培养下一代社会精英。由于他们为自己的子女从小奠定了教育上的绝对优势,在日后的竞争中就会立于不败之地,别的阶层很难对之挑战。他们经济、社会和文化优势被固定下来、|奇-_-书^_^网|继承下去。结果,美国社会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各阶层之间的流动越来越小。 这一趋势,可以追溯到1960年代。但在1990年代的高速经济增长中变得日益明显,如今依然有增无已。最近美国的变化极有戏剧性和突发性,从2000年到2004年的总统大选,从“9·11”到伊战。世界好像翻了个个儿。但是,别管世界怎么翻转,我所谈的这一深层的社会变化几乎丝毫不受影响,足见其内在的动力之强,绝非转眼即过的新闻。 要理解这种变化的深刻性,必须回顾整个美国的历史。托克维尔在其《美国的民主》一书的开篇就说,美国给他的震撼,是其社会的平等和均富。在当时的欧洲,政治、经济、文化资源都被贵族阶层所垄断,不仅贫富分化严重,而且小民百姓永无出头之日。在美国,一个一文不名的人,竟也可以白手起家,很快进入上流社会。没有任何等级秩序限制人们的自由发展。整个社会财富分配甚均,没有像欧洲的王室和贵族那样住在城堡里、使唤着上百奴仆的巨富,也不见欧洲大都市中那些沿街流浪、随时可能饿死的平民。 美国历史的发展,似乎不断证明了托克维尔的观察。像卡耐基这样十三四岁的穷孩子,因为父母在苏格兰实在混不下去,举家迁到美国。上岸后身无分文,立即给人家当童工。几十年后,他成为世界的钢铁大王。他厂里的钢铁产量,比整个英国的钢铁产量都高。这样的例证,向人们展示美国是个公平、人人有机会的社会。也正是这样的信念,驱使着几千万欧洲移民跨过大西洋来寻求美国梦。 但是,美国和欧洲的位置如今正好调过来。最近各种的统计和研究表明,美国贫富分化过大,欧洲则相对是个均富的社会。同时,美国人最引以为自豪的东西(人人都有机会,以及这种机会所创造的任何一个社会也不能比拟的社会流动性)正在急剧丧失。欧洲人跨代之间的阶层变化,已经明显比美国快。如果你是富人,最好留在美国,因为你的子孙在美国更可能维持原来的地位。如果你是穷人,最好去欧洲。因为在那里穷孩子变成富人的机会要大得多。更重要的是,这种贫富日益分化、社会流动日益减弱的趋势,不仅改变了美国社会的本质,而且很难通过一些政策措施对之进行逆转,可以说是美国建国以来前所未有之大变。 美国贫富分化的加剧,并非历史上第一次出现。 第2章 比如19世纪末的所谓“镀金时代”,贫富悬殊达到了惊人程度。卡耐基、摩根、洛克菲勒等等一代工业和金融巨子,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与此同时,大都市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也到了难以令人忍受的地步。乃至许人称现代工业社会的劳工还不如昔日南方的黑奴。当时美国人的婚龄比1950年代要高得多。这不是因为那时候人的文化程度高、喜欢晚婚,而是一般的单身汉很难挣得出能够养一个家的钱来。 不过,这种恶性的贫富分化,是能够通过政策措施加以扭转的。当时的共和党人西奥多·罗斯福接任总统后,就立即向大企业、大财阀开战,要求“公平交易”,通过了一系列反托拉斯法案,打破垄断,保护劳工的基本权利。后来经过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运动,到了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新政”时期,联邦政府通过税收、福利等一系列政策,劫富济贫,使得财富有了更加公平的分配,使弱势阶层的生活有了基本的保证。 1990年代的经济高度发展及其所带来的经济泡沫、贫富分化,常常被人拿来与19世纪末的“镀金时代”相比。但是,这里有个本质的不同。在19世纪末,一个工人要是出了工伤,老板第二天就可以将之解雇,一分钱也不给。换到现今,老板往往得管人家一辈子。现在美国的一个正式工人,有医疗保险,有社会安全基金(从中提取自己的退休金),子女上大学有政府贷款或各种奖学金,失业还有救济。如今的贫富分化,是在“新政”以来的一系列福利制度的框架之中发生的,甚至是在民主党总统克林顿任上加剧的。再通过制度对之进行修正的空间已经很小。 所以,本书讨论的,主要是这种贫富分化背后的文化动力。过去的财富和权力,通过继承而来的成分甚大。如今的财富和权力,则是通过教育而来。富裕阶层之所以能逐渐稳固他们后代的社会地位,并不主要是因为他们留下了多少遗产,而是他们利用自己的经济资源,对孩子从小进行严格的训练。等他们的孩子长大后,作为个体具有超人一头的才能,靠自己就能在竞争中获胜。 为什么会如此?首先,如今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不断创造出新的财富。而且新财富总是比旧财富大得多。要守成已经没有什么可守的了。关键是要有创新的能力。下一代重要的不是有钱而是有本事。第二,如今的全球化突飞猛进,竞争的规模一下子大了许多,奖赏也大得多。有能力的人,一赢就是全球的赢家。同时,全球化促使美国的产业结构迅速转型,制造业已经成为“濒临绝种的物种”,纷纷移往第三世界。过去美国的工人,是世界的贵族工人,即使他们和其他国家的工人干的是一样的活,但就凭自己是美国人这一条,别人做梦也别想达到他的生活水平。但全球化把大家竞争的起点越拉越平,贵族工人的位置坐不稳了。许多美国人丢失了过去稳定的工作,或者不得不接受低工资。 序(3) 美国的富裕阶层,很快看明白了这一点:将来一切竞争都是全球性的。我们的孩子必须有全球的竞争力。他们不仅相信制造业正在本土消失,当工人已经没有任何前途,甚至觉得一些高度技术性的工作,如数据处理、会计分析、制图等等,也早晚要外包出去。因此,他们的下一代,必须占据最高端的、非工具性的工作,并且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最优异的。于是,创造力、想像力、领导才能、人文价值、艺术品位等等综合性素质,成为他们从小训练孩子的根本。我们已经不能再说美国的家长不重视教育了。从暑期班、周末课程,到我女儿上的这种私人钢琴课,许多美国的家长,从三四岁就督促孩子一个班一个班地上。甚至不惜一个家长辞职,专门在家监督孩子的功课。耶鲁的一个社会学教授私下对我说,这种现象,十足地体现了美国人对全球化的焦虑。 这样的竞争,当然不能全被富人垄断。毕竟读书还要靠孩子自己。孩子不争气,你投下几百万还是白烧钱;孩子争气,家里穷照样出头。比如像我自己的家庭,夫妇两人都是耶鲁的博士,如今一个人刚刚工作,收入绝对在当地的平均水平以下。但和大款的孩子竞争,我们并不觉得有多大劣势,因为我们家庭中有自己的文化资源、价值观念。我们从来不觉得自己对人的理解比一个大款低。 但是,如我书中所言,富人的优势虽然不是绝对的,却是明显的。首先,当今的富人,大多数是1960年代以来崛起的教育精英,本身受的训练甚好,知道怎么教育孩子。第二,美国的普通教育是学区制,经费由本学区的纳税人提供。富人区钱多,学校就好。学校一好,更多的富人会为了孩子的教育搬进来,结果进一步抬高当地房价,穷人就更别想住了。相反,穷人的区没有钱,学校勉强维持,质量越来越差,最后有点经济能力的人为了孩子都搬走,使这个地方越来越穷。所以有人说,现在美国已经没有什么种族隔离,但却有贫富隔离。穷人富人根本不住在一个地方,生活在两个世界。第三,富人有钱,给自己的孩子在课外创造了各种机会。从这个班、那个班,到高级夏令营、海外学术旅行、sat考试准备、申请大学咨询等等,动辄几万美元就花下去。那些每年花两三万送孩子进私立贵族学校的就更不用说了。可以说,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到课外教育,富人处处占先。个别不肖之子可能荒废大好的条件和机会,但从整体而言,富人子弟肯定领先他人一头。 一般劳动阶层并非完全没有意识到身边发生了什么。比如他们大多知道应该去上大学。但是,挡住他们的不仅是经济障碍,还有文化障碍。如前所述,经济障碍不可怕,政府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加以消除,就像当年的“新政”一样。文化障碍最难办。比如在1960年代施行种族平权政策以来,美国从上大学到就业,给黑人的优惠越来越多。但黑人的教育成就和经济地位仍然非常低。这里当然有社会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在起作用,但黑人社区内的文化力量,恐怕是他们成功的主要阻力。比如,有的黑人社区,竟没有一个父亲,全是拖着一大群孩子的单身母亲。当妈的要打工养家,只好听任孩子在街上学坏。黑孩子读书一好,同伴就笑话,说他在模仿白人。在这样的文化中成长,怎么能够成功?如今美国的劳动阶层面临同样的问 题,他们中许多人是非常肯干、能吃苦的工人,在过去没有必要读书。但如今,当工人的机会正在消失,不读书没有出路。这些劳动家庭,差的像我上面说的那样,根本不管孩子。好一些的,管也不知道怎么管,因为自己本身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甚至不认识一个上过大学的人。他们的孩子,只有自己摸索。当然不能排除其中有奇才,以后像克林顿那样当总统。但作为一个阶层而言,他们在教育上和中高产阶级的差距越来越大。这种差距,很快就会换算成经济地位。 在过去,不读书并非不能赚钱。美国有不少这样的故事、电影。比如一个女孩子,从小站柜台,后来省吃俭用存了点钱,开一家小店,起早贪黑地拼命,最后发展成一个连锁店王国。要知道,19世纪末是镀金时代,也是个“读书无用论”的时代。大学生、知识分子被讥为“鸡蛋脑袋”,常常受到嘲笑。卡耐基这样的穷孩子,什么大学也不用上,就跳到企业界的峰顶上。其实,一直到1950年代,美国的大款们常常还看不起读书人。怪不得霍夫斯塔特1960年代初要写《美国历史上的反智主义》。但是,1960年代以后,世道渐变。“常青藤”收学生越来越看重分数,淡化家庭背景。那一代成长起来的知识精英,统治着当今的美国。你有盖茨那样的技能,当然能够出人头地,甚至用不着上完大学。但是,这样的技能还是需要训练的,是超常的知识的结果。你如果想从摆摊起步,最后造就一个沃尔玛式的销售帝国,已经 完全是白日做梦。我相信卡耐基如果活在今天,还从当童工起家,他绝对不会获得当年那样的成功。因为教育关过不了,他根本进不了高层次的竞争。人家一看履历就不要他。 劳动阶层面前的这一教育坎怎么过?还没有人想出什么办法。目前的贫富分化,不完全是制度不公平,而是劳动阶层缺乏一种教育的文化。而中高产阶级恰恰发展出了这种文化。可以说,美国的上流社会,实际上非常开放。只要你认同其文化,懂得游戏规则,只要从小悉心培养,你的孩子就可能一下子跳上这个世界的顶峰。这让我想起美国的建国之父亚当斯和杰弗逊关于社会理想的讨论。继承了大庄园和大批奴隶的杰弗逊,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却把人人平等奉为社会理想。鞋匠之子亚当斯,当了总统后一辈子还是紧巴巴,却相信任何社会都有一种天然的等级秩序,因为人的能力和德行是不同的。只是欧洲的等级秩序是世袭的产物,美国的等级秩序则将是公平竞争的结果。以后美国的历史,似乎是沿着杰弗逊的思想走。但最近的趋势,则显示了亚当斯的预见。说不定美国社会今后会从杰弗逊主义转向亚当斯主义。看眼下的趋势,说美国将成为发达国家中社会等级最为分明的社会,已经不是天方夜谭了,虽然,这是一个开放的等级社会。 序(4) 如果让我预测未来的话,我会用精英社会而非贵族社会来描绘美国。 第3章 道理和亚当斯的论述相类,精英是开放社会竞争产生的,贵族是世袭的。看看美国的教育热就知道,美国的精英,将是世界上最有能力的精英。这一精英集团的兴起,像是一场文艺复兴,以塑造完整的个人为宗旨,并不仅仅是传授手艺。所以,家长会不惜工本送孩子学钢琴,不是去学电脑。美国大学的专业选择更说明问题。越是精英的大学,越务虚不务实。全美大学生,有20%以上选择商学为自己的本科专业,学历史文学的寥寥无几,凑不出个百分点来(学表演的为5%左右,其他的文科,除了教育和心理学外,全在此之下,图表上因比例太低显示不出具体数据)。但是耶鲁的学生,选历史专业的竟达15%左右,高居第一。政治学和经济学(这是纯理论性的经济学,并非教你怎么做生意)紧随其后。接下来的热门专业则是英语。商学这个专业在本科教育中根本不存在。明摆着,这些精英将来是要统治世界的。教育给他们的是价值观念、社会理想、对未来的远见、对人类命运的关怀,而不是怎么在那里数钱。 这一套教育的价值,劳动阶层很难理解。我教书的大学就充满了这样的子弟。一上课就说:“我就对钱感兴趣。请告诉我怎么赚钱。为什么要学历史这些没用的东西?”他们还是在工厂里干活、在麦当劳收银台点钱的那种心态,要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他们还想凭自己的美国国籍在世界上当劳动贵族。但是,全球化将会逐渐消除“国籍贵族”:你在美国缝袜子,不再可能靠自己的美国国籍来拒绝第三世界国家缝袜子的人的挑战。谁做的袜子好,价钱便宜,谁就赢得了竞争。美国的工人不可能再当国内的平民、世界的贵族了。所以,全球化在美国是个塑造精英的时代,在世界又是个去贵族化的时代。去贵族化的结果,是美国的平民也成了世界的平民。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美国的精英越来越远,和世界的平民越来越近。这就会在美国造成巨大的贫富分化。这一格局,和美国的草根民主会产生激烈的冲突。一旦美国的平民把自己看成是这场社会变革的输家,他们的政治能量就会释放出来。近期的表现,就是贸易保护的民粹主义运动。中国的崛起,可能会使中国的老百姓和刚刚沦落为世界平民的美国老百姓成为对头。因为人家觉得你抢了他们的饭碗。但另一方面,人家的精英要赢,也会赢到我们头上来。从这个角度讲,我相信本书对中国读者多少有些意义。 读者在读本书时,可能会有杂乱之感。我为此向读者致歉。如今讲美国的书很多。最风行的品种大概就是启蒙式的:教中国人怎么学习美国。本书不属于这类读物。我相信,读者的理解力不会比我差,不需要我的启蒙。大家看法不同,大概是生活经验和环境所塑造的。我在美国生活了十年,宁愿通过一个真正在这个社会生活的人的眼睛,把所看到的矛盾写出来。所以,我对这个社会的不解、困惑,也都会流诸笔端,带来“混乱”。最后还是请读者自己形成结论。 野心勃勃的青春期(1) 科恩(katherinecohen),耶鲁大学的博士,一个大学前录取办公室的官员。她开了一个名字响当当的公司:常青藤智慧(ivywise)。该公司的业务,是给学生提供申请大学的咨询。虽然一个学生的咨询费就达29000美元之巨,该公司却照样生意兴隆。 美国的大学录取,相当于中国的高考。不同的地方是,人家的程序复杂得多。如果光看分数,光参加sat补习班就够了。但是,sat的分数只是录取的一个部分。除此之外,你还要提交带有自传性的短篇作文、个人简历、高中成绩、课外活动记录以及各种成就证明,许多人还要经过面试。因此,如何包装自己,就成了一个复杂的学问。对学生的专长就在于此。她指导学生如何把自己的业余爱好变成简历中给人印象深刻的特长,对学生进行模拟面试、对之进行全程录像并作细节分析,向学生介绍每一所大学的特征、课程,甚至推荐学生读“目标大学”的教授的著作。经过一番精心包装,她再根据学生的实力,确定申请战略。 这一耗资甚巨的申请咨询,反映了美国式“高考”的激烈程度。这种“高考”竞争,在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白热化。其中的原因,当然有人口的因素。“二战”结束后美军回国,夫妻团聚,拼命生孩子,生产了所谓“婴儿潮”一代。克林顿、布什、戈尔,都属于这代人。这代人在1960年代进大学,刺激了美国高等教育的急剧扩张。自1990年代起,他们的孩子(即第二代“婴儿潮”)也渐渐到了上大学的年龄。这代人不仅人口多,而且要上大学的意愿远比父辈强,特别是女性进大学的比率远远超出第一代“婴儿潮”,使得大学一下子应付不及,竞争加剧。 不过,更重要的原因,还是美国这几十年的社会、经济转型,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春期”。现在美国的高中生,是美国历史上最有野心的一代。他们的野心,提高了大学竞争的砝码。 先看几个数据就可以明白。在上个世纪50年代,只有55%的高中毕业班的学生希望上大学,42%希望成为专业人员。到了1990年代,高中毕业班的学生90%想上大学,70%想成为专业人员。有学者还研究了这些学生的野心与其教育计划的吻合度。方法是先问学生长大想干什么,准备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读多少年书。被访问的学生说出了470种预期的职业。于是研究者再去根据人口统计,调查每种职业现有的从业人员实际受了多少年教育,以此比较现在的高中生的就业理想和教育计划。那些计划接受教育的年限正好符合所追求的专业要求的学生,属于“野心与教育计划吻合”的群体。那些明显高估了自己理想的专业所需的教育时间的,属于“高估教育”的群体。那些准备接受教育的年限,达不到自己理想专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受教育时间的,属于“低估教育”的群体。调查结果显示,有43.7%的高中生属于“野心与教育计划吻合”型。有40.1%的高中生高估了教育的价值。只有16.1%的高中生低估教育。 这样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在高中生中,普遍的潮流不仅仅是重视教育,而且是“高估”教育。不过,这种调查的方法本身,恰恰说明孩子们对自己的前途设计比学者更有前瞻性。学者们自作聪明,觉得调查一下现在一个护士平均受了几年教育,就能判定未来一代的护士所需要的教育年限。孩子们则不同意。现在的警察大多没有上大学,以后的警察大学生越来越多。美国经济不断向高端的科技产业发展,对知识的要求越来越多,高等教育普及率提高。即使是同一行业,对教育的要求也不断看涨。所以,大家心里都没有安全感。不断“高估”教育,给自己多留一些保险系数。 知识的升值,使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和没有受过大学教育的人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比如,在1990年代,那些拥有法律、医学学位的人平均一生的收入为440万美元;拥有博士学位的人一生的平均收入为340万美元,拥有硕士学位的人一生的平均收入为250万美元,拥有学士学位的人一生的平均收入为210万美元,拥有高中学位的人一生的平均收入仅为120万美元。1999年,高中毕业生年收入平均为25900美元。大学生年平均收入则达45400美元。那些有高级职业学位者的平均年收入竟几乎到了10万美元。有人还对1972年高中毕业班的学生进行了追踪,调查这些学生在1986年的收入。调查样本显示,男生的大学入学智能测验sat(大概相当于我们的高考成绩吧)成绩每高10分,这些人在1986年的收入相应提高4%。 美国自19世纪南北战争后,崛起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优势在于大规模的制造业上,是地道的“世界工厂”。这一“世界工厂”,在上个世纪50年代达到了顶峰,美国货畅销世界。其中的一个结果是,美国需要大量的产业工人,同时由于“新政”以来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工人的权利和福利得到比较充分的保护。所以,那时候的高中生一毕业,就有工厂的工作等着他们。这样的工作不仅稳定,而且薪水不薄,福利甚好,一个人的工资就能养活一家。同时,工厂不会迁移,常常是一个地区的居民,祖祖辈辈都在一个工厂做工。 1950年代的孩子毕业出去求职,人家问你的第一句话就是:“有高中毕业证书吗?”只要有,工作就稳了。这样的现实,形成了1950年代高中生的特点:高中是进入社会的准备。大家并不太注重读书,对体育和社会活动却很重视。同学之间彼此也很亲近。明摆着,再过一两年出了校门,大家都是一个工厂的同事,一个社区的居民,而且许多人马上就结婚。所以,高中时需要的,不是在功课上彼此竞争,而是创造一个社会大家庭的感觉,为以后一辈子和睦相处、确定自己在当地社会的位置打下基础。那时的男女生,许多基本上已经订了婚,一毕业就办喜事了。女孩子婚后回家当贤妻良母,上高中操心的自然是情郎,而不是功课。 野心勃勃的青春期(2) 但是自1960年代以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限制工厂运营的环境法越来越严,制造业开始走下坡路。 第4章 特别是到了1990年代,企业纷纷在全球化的大潮中迁出美国,结果,制造业的工作越来越少。那些高中毕业生能干的,大多是服务业中的低端工作,如麦当劳、沃尔玛中的售货员、清洁工、餐馆的跑堂,等等。而这些工作不用说养家,就是养活自己也很难。而且说没有就没有,像临时工一样朝不保夕。同时,如今男女平等,婚龄推迟。女孩子长大后要和男生一样在市场上竞争,高中不能忙着谈恋爱,而是要长本事。 现实已经给这些还在上高中的孩子们上了一课。他们没有退路,如果不想永远当下层社会的打工仔,就一定要出人头地,所以一个个都野心勃勃。这就造成了1990年代以来的高中生的独特生存状态。首先,他们把学业摆在第一位,为了功课拼命竞争,即使参加社会活动,也是为了申请大学积累资本。|qi|shu|wang|同时,他们在青春期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朋友,高中情侣结婚的也越来越罕见。这一来是彼此竞争激烈,二来是功课太紧张、无暇顾及社交,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像1950年代那样,一毕业就在本地工作、成家,一辈子不离开自己的家乡。现在的高中生,毕业后就出去读大学,和高中的同班断了来往,利用高中的时间交朋友、建立自己的本社区的人脉,已经没有什么意义。而且,越是有能力、野心大的学生,越要远走高飞,回来的机会就越少。青春期的野心,已经使优秀学生越来越集中在几所超一流大学,各州的顶尖高中毕业生,全向“常青藤”流动,因此这些人大学毕业后很少回来,造成各州的“脑力外流”。 这一点,看看美国最精英的高中生毕业后的走向就能明白。1942年设立的“西屋奖学金”(westinghousesciencetalentsearch),旨在发现高中生中的科技人才,全国每年只有40人入选最后一轮。从1960年到1989年,一半进入最后一轮的学生集中到7所精英大学读书。其中1/5到了哈佛,其次是mit、普林斯顿、斯坦福、耶鲁、加州理工学院、康奈尔。1964年设立的“总统奖学金”(presidentialschrsprogra网完全脱离平民社会。美国的建国之父、第二位总统亚当斯曾说,任何社会最终都将由精英统治。美国与欧洲的不同在于精英的形成过程。欧洲的贵族是世袭的,美国的精英却是基于个人的优异品性、在一个开放社会的竞争中自然胜出。现在美国的世袭精英,并不像当年欧洲贵族一样可以继承家族的爵位,而是必须运用家族的经济资源优势,从小对自己进行超强度的训练,保证自己拥有超强的个人素质。换句话说,世袭是一种教育优势的事实,不是社会等级所保障的特权。教育不成功,社会地位就丧失。而在这种精英教育中,对社会的服务,特别是对弱势阶层的服务,越来越被强调。这就培养了世家子弟的社会责任和对下层的了解和同情,多少缓解了贫富之间的文化和社会冲突。 在“二战”前,美国被所谓的wasp所统治。wasp是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白种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的缩写,描述的是美国的“建国种族”。 第5章 那时的常青藤盟校,大多从东北部(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的少数贵族私立学校中招生,形成了贵族学校(常常是寄宿学校)-“常青藤”这样一条龙的wasp教育体系,保证这个阶层在美国的统治地位。“二战”后,格局大变。政府颁布了退伍军人法案,给退伍兵足够的钱受高等教育。许多下层的退伍兵拖家带口地拥进“常青藤”校园。闹得许多传统的知识贵族报怨这些吵吵闹闹、粗俗不堪的退伍兵败坏了校园的高雅气氛,但这些大老粗们却用行动证明自己是“常青藤”历史上最优秀的学生。到了1960年代,以哈佛为首的精英大学,开始以学生的学术素质而非家庭背景为录取的主要标准,强调标准化考试的成绩,平民子弟和wasp子弟能够平等竞争,sat的高分比显贵家庭出身更管用。特别是各大学强调多元化,采取各种政策向弱势阶层倾斜,种族平权法案也引导学校的录取照顾黑人,一般富裕的白人子弟就不再有往日的优势,如果不属于祖祖辈辈上名校的校友子弟,甚至为了进同一所大学要比穷人或少数族裔的孩子考更高的分才行。这样,“智力阶层”逐渐取代了贵族阶层。 不知不觉中,随着大学竞争的激烈,精英大学的申请者分数越来越高。比如,pomonacollege2005年招收的学生中,有1/3在sat考试的语文或者数学项目上获得满分。davidson则有1/4的学生的sat成绩高达1500分以上(满分为1600)。这还是几个精英的文理学院,不是“常青藤”。哈佛、耶鲁学生的成绩就更可想而知了。 由于大量学生的sat成绩都快到了顶,再看分数录取就已经意义不大了。高分只是进名校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在高分之外,必须有其他的课外业绩。结果,美国的中学生们在学期中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能力,漫长的夏季则成了他们创造自己的课外业绩的繁忙季节。著名的考试补习公司“普林斯顿评论”,还出版了一本《青少年过暑假的500中最佳方式》,告诉学生暑假是为上大学打基础的关键时刻。 要了解这些中学生的暑期计划,我们不妨看几个简单的例子。 克莱顿(jessicayton)是一个科罗拉多州的高中生。她的sat拿了1540分,几乎到顶。她上个学期通过了5个高级课程的考试,这等于提前修完一些大学课程,使她获得了上大学后免修这些课程的资格。她每个月在一个中学打两天的义工,并在一个饮料店工作,还是学校越野长跑队和兜网球的队员。不过,当一个常青藤盟校的录取人员告诉她另一个申请者为竖琴作曲、并出售自己的光盘资助慈善事业时,她马上坐不住了。她用自己辛辛苦苦打工挣来的钱,跑到了秘鲁,帮助当地人油漆学校建筑、收割小麦、组织清理垃圾。结果,2005年她虽然没有进“常青藤”,却被几个精英名校录取。 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2) 戴利(willdaly)是一个来自马萨诸塞州的18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2004年夏天他跑到印度,用3周时间在那里设计英语课程,又花了3周时间旅行。另一个来自新泽西的高中应届生杰曼(danielgermain)则到印度教英文、建足球场,做其他一些“值得做的小事”。弗里德曼(lizafriedman)是来自曼哈顿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她申请时提交的文章写的是她越南旅行的经验。她还到斯洛伐克和坦桑尼亚进行社会服务,并由此决定从事非洲研究。她还为国际特赦组织工作过。这些国际经验,使她被几个大学看中,虽然她还在等自己首选学校的录取通知。 不仅是高中应届毕业生,一些更小的学生也开始为了进名校而提前行动。来自纽约州的科恩(jamiecohen)年仅16岁,却要到非洲的塞内加尔工作4周,照顾艾滋病患者。然后她马上飞回美国,到耶鲁大学参加青少年艾滋病大会,提出自己的“艾滋病行动计划”。 现在离她申请大学,还有18个月之遥。 巴拉茨(amandabaratz)是来自加州的一个14岁的女孩,还没有参加sat考试。不过,这个夏天她要到georgetownuniversity上一个5周的医学课程,并观察心脏外科手术。 这些努力,无非是针对精英大学的要求而去。一些大学的录取人员明确地说,他们要看申请者在社区服务方面的创造精神。美国的一些高中,甚至把社区服务当作毕业的一个条件。一大批组织暑期计划的公司也应运而生。参加一个暑期计划,到发展中国家当义工,常常消耗一个学生7000多美元。而这个钱不少是这些孩子自己打零工挣来的。一家大学申请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对申请者提出的建议是:上完高一要去当实习生,一年至少打100个小时的义工,并且要有“真正的工作”经验,比如在主要的投资银行或国际知名的博物馆工作过。如果这还不够,那就要去墨西哥10周或到亚洲旅行。 暑期计划毕竟很短,有时不足以建立惊人的履历。这就使“空缺年”计划大为流行。关于“空缺年”,笔者过去有所介绍,就是学生在高中毕业和上大学期间,打一年义工,从事社会服务。美国的孩子想进的大学没有进去,就相当于中国的孩子高考落榜。在中国高考落榜后,要复读,要继续背那几道题。这些美国的孩子,则跑到贫困社区志愿服务,或者到国外旅行,开开眼界,使自己变得更有竞争力。哈佛大学录取与奖学金部的院长菲茨西蒙斯(williamsfitzsimmons)承认,有时经过这一年,同样的学生就变成一个更理想的录取候选人。 努涅斯(crisnunez)本来就读于新罕布什尔的大名鼎鼎的精英寄宿学校phillipsexeteracademy,但因为吸毒被学校开除,2004年申请了9所大学全部落选。结果,他花了10个月的时间,到阿拉斯加为红十字会工作,证明自己成熟了起来。结果,2005年再度申请时,原来拒绝他的芝加哥大学录取了他。不过他决定去swarthmorecollege,一个头一年没有申请、但在本科教育上更有声望的学校。佩布莱斯(mariahpeebles)则是个无可挑剔的高中毕业生,顺利被哈佛大学录取。但是她已经被紧张的学校生活弄得对读书没有胃口,于是决定推迟入学、先参加一年的海外课程:在法国的一个家庭学习法语,到墨西哥学习帆船驾驶,最后到秘鲁的学校和印度的孤儿院打义工。 可想而知,能够干这些事情的,大多是来自富裕家庭的孩子。他们花得起钱,当然比穷孩子有优势。不过,话说回来,他们花钱积累的这些经历和训练,大多数是在为下层社会提供服务中完成的。一些最热门的暑期计划,就是组织他们去发展中国家扶贫。所以,尽管目前的大学竞争对富家子弟有利,但这些富家子弟只有通过接触和服务下层来培养自己才能有竞争力。两年前,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容许大学录取时考虑种族因素、照顾少数族裔,这就更加给富裕的白人学生带来了压力。一位amhirstcollege的录取人员公开说:“如果你来自弱势家庭,艰苦奋斗,即使sat分数低一些,我们也可以考虑给你机会。如果你是来自富裕家庭,已经在生活中获得了一切能够获得的机会,那么高分本身并不能说服我们再给你一个机会。”所以,精英家庭的孩子想胜人一筹,就得加倍努力。用一个学生的话来说:“你不是橄榄球明星,不是少数族裔,你和我们一样,是一个上私立学校的蓝眼睛的白孩子。你得想办法让人家觉得你特别才行。” 只要大学录取有激烈竞争,中学教育就不可避免地要围着高考的指挥棒转。中国是如此,美国也不例外。所不同的是,大家培养精英的理念有所不同。欧洲是研究性大学的先行者。美国对高等教育的最大贡献则是服务社会的理念。富裕家庭的子弟,要通过参与基层社会来完成自己的精英教育。从“二战”以来,几乎每二十年,美国的高等教育就对精英子弟提出新的挑战,逼着他们不断地适应,无法故步自封。如今全球化的浪潮排山倒海。美国精英家庭的孩子,不少十三四岁就开始计划上大学,十五六岁开始就周游世界,到贫穷的发展中国家锻炼,成为全球社会的一个积极参与者。虽然贫富分化、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还远没有得到解决,但是,许多富家子弟为了上大学参与了这些暑期和“空缺年”的课程,改变了自己对世界的看法,了解了不同阶层人们的生活。结果,他们没有变成势利的特权阶层,而是成为有责任感的社会精英。 没完没了的青春期 出国前,听人讲起美国的父母对孩子是多么冷酷无情:孩子长到18岁就扫地出门,一分钱不给,一切靠自己,因为你已经成人了。 其实,如今美国人的家庭关系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芝加哥大学国家民意研究中心(nationalopinionresearchcenter)2003年的一个“民调”显示,大多数美国人认为成人期在26岁左右才算开始。美国人似乎可以没完没了地享受自己的青春期,当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第6章 这种局面的出现,原因多种多样。首先,美国人结婚晚了。在上个世纪50年代,新娘的平均年龄21岁,新郎23岁。如今,男人的平均结婚年龄接近27岁,女人也过了25岁。结婚是成人、独立的最好标志。过去中学一毕业,就快到结婚的日子了。如今怎么也要等到大学毕业以后。 婚龄的推迟,是社会转型的结果。早在1900年,美国人的婚龄也很晚:男26岁多,女22岁。那时候劳工阶层生活很苦,要熬到很晚才可能积累出基本的财富成家立业。男女婚龄差距大到4岁以上,也是因为男人工作,其经济独立是成家的关键。1950年代美国进入经济扩张的黄金时期,工人待遇优厚,上完高中,大多数人都可以有个足以养家的稳定工作。所以,婚龄,主要是男性婚龄,跟着大幅度降低。 现在,美国的制造业大部分迁移到第三世界,社会给高中毕业生留下的工作,大体是售货员、招待、清洁工、小保姆,等等,基本上属于孩子们上中学时打工挣零花钱的工作。高中毕业继续干这些,就像是个还在挣零花钱的孩子,不仅无法养家,而且自己也养不活。所以,90%以上的高中生,都希望能上大学。家长只要力所能及,也觉得有支持孩子上大学的义务。孩子的抚养期不知不觉中就延长了4年。 这还不算完。随着大学教育受重视,入学竞争也愈演愈烈。美国的大学入学申请不像我们的高考,除了要sat的成绩外,还要求学生提交带有自传色彩的文章、简历、社会活动、特长、成就等材料。有钱的家长,会花上2万美元以上请人咨询、包装自己的孩子,没钱的家长,也常常赤膊上阵,帮孩子编写申请材料。申请大学,已经演成一场军备竞赛,各方不断加码下赌,远远不是一个孩子自己处理的事情。 这一家长的操纵过程,一直延伸到大学中。2004年纽约一所大学的校长在《纽约时报》撰文报怨,她接待新生时,总是家长在那里说话:从孩子选的专业、课程,一直到住宿、课外活动,每个细节都反复盘问。那些可怜巴巴的孩子,全躲在家长后面不作声。那位校长认为,选课、选专业这样的事情,应该是孩子自己的决定。大学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孩子作出重大人生决定的能力。家长这样富于侵犯性的行为,剥夺了大学的重要教育职能。想不到文章发表后,一位家长写信给报纸质问:我花那么多钱送自己的孩子上大学,难道没有权利过问一下花的钱究竟买了什么吗? 家长不肯放手,许多学生到了大学高年级,写论文和读书报告还要email先送给家长,改完再交。如今email、手机等现代技术,已经改变了社会和家庭关系。即使孩子远在天边,家长也可以遥控其学业。久而久之,孩子和家长的纽带就变得无法切断。 当年马其顿的少年国王亚力山大,二十几岁就从欧洲打到印度,成为世界之君。美国的工业巨子卡耐基,13岁到美国打工,20岁就指挥着世界最复杂的工业系统--宾夕法尼亚西部铁路。在这些历史的创造者们成为巨人的年纪,许多现在的美国人还没有开始自己的成人期。人类似乎变得越来越幼稚。 这一现象,当然和后工业化社会的特质有关。日益复杂的社会,对劳工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接受训练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不过,全球化中过度竞争所引起的过度保护,也许是更重要的原因。过去的孩子不用操心,高中一毕业就有工作等着,当家长的可以躲在自己的别墅里享清福。如今,大学读不好前途就堪忧,你要砸锅卖铁地帮助孩子建立自己的事业。所以,有条件的家长,一定要亲自把孩子送到成功的位置上才肯放手。 一般而言,在一个社会中,个人脱离家庭越早,家庭的财富、地位对个人成功的影响就越小,社会的平等度和流动性都会因此增加。美国的价值立足于反贵族的传统: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在这个没有等级的自由市场秩序中出人头地。如今的变化则从根本上挑战了这一价值。要知道,过去小民百姓的孩子18岁自立,常常也是不得已。富家子弟,至少要靠父母的钱上完大学。现在延长青春期的,大多还是有钱人的子弟。这等于进一步延长了富家子弟的优势,让家族笼罩了个人,削弱了公平竞争,减缓了社会流动,甚至抑制了社会的创造性。当今的总统布什,直到四十多岁还吊儿郎当、靠父母护持。这样造就的总统,至少在能力上远远无法和尼克松、里根、克林顿这些平民子弟出身的总统相比。当今的美国社会正在塑造一个现代贵族阶层,这一趋势如果不加以遏制,恐怕将削弱美国的竞争力。 哈佛风暴(1) 2005年3月15日,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的教授们对自己的校长萨默斯wrencesummers)投了不信任票,把哈佛这一世界第一学府推向了危机。 危机的起源,是萨默斯年初在一个会议上就女科学家为什么少的原因提出了三个假设:第一是性别歧视和社会压力;第二是大多数妇女也许难以承担一周80个小时的工作量;第三是男女之间也许有某种先天不同。 此言一出,举世哗然。萨默斯的第三个假设马上被断章取义地提出来,被指责为性别歧视,女权主义者纷纷对之进行讨伐。萨默斯反复道歉,并且公布了讲话的全部内容,但仍然难平众怒。让他辞职的呼声渐起。这也是3月15日文理学院教授们开会投票的缘起。 不过,萨默斯虽然触犯了许多人,但他的支持者也不少。一些最激烈地倒萨默斯的人士,在投票前也仅仅指望制造出一些事端,引起世人之注意,并不真觉得能够通过不信任案。媒体也没有把这次会议太当真。就是提出不信任案的教授j。lorandmatory,也只预期有30%的教授支持他的不信任案。但结果是不信任案以218票赞成、185票反对、18票弃权的明显优势获得通过。文理学院虽然仅仅是哈佛10个学院之一,但却是哈佛的核心。本科生学院和传统的博士生研究院都归属文理学院。文理学院的教授,几乎占哈佛教授人数的一半。这些教授带头出来造反,无疑是对萨默斯的致命一击。同时也表明,哈佛教授和萨默斯之间的冲突,远远不是因为他就女性科学家少的问题提出了一个假设。萨默斯走到这一步,显然有更深刻的原因。从个人层面看,他年轻气盛、恃才自傲,在文人相轻的知识分子圈内,容易引起嫉恨;从政策方面看,他经营大学的方式,越来越背离教授治校的传统,威胁着教授们的权力,使大学越来越像个企业,把自己变成一位独断专行的企业总裁。 我们不妨先考察一下萨默斯其人,再述其政。 萨默斯是个才能卓越又一帆风顺的学界领袖。他1954年11月出生于纽黑文。1975年在mit获得科学学士学位,随即到哈佛经济系攻读博士。但博士论文还没有写完,就在1979年当了mit经济系的助理教授,时年仅24岁。1982年,他升为副教授,并拿到了哈佛的博士。次年,年仅29岁、刚刚拿了博士学位才一年的萨默斯,就成了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的终身教授之一。1987年,他刚刚33岁,就成了哈佛的政治经济学nathanielropes讲座教授。同年,他又荣获国家科学基金会颁发的nt。waterman奖。此项奖本是美国国会设立,旨在奖励那些在自己的领域中作出原创性贡献和重大发明的年轻科学家。经济学显然很难列入传统的科学学科,萨默斯则异军突起,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该奖的经济学家。1993年,他又获得johnbatesrk奖章。这个奖章两年颁发一次,专门奖励40岁以下的经济学家。许多该奖章的得主,后来获得了诺贝尔奖,所以有人甚至戏称该奖是诺贝尔奖的“青年组”。 可以说,在40岁以前,萨默斯除了拿诺贝尔奖外,已经荡平学术界。但他绝对不是个安心书斋生活的教授。1991年,他向哈佛告假,到华盛顿担任世界银行的发展经济学主席和首席经济学家。1993年,他成为克林顿政府的财政部副部长。1995年,当时的财长鲁宾把他提拔为代理财政部长。等鲁宾辞职后,他于1999年荣升财长。 在美国政府中,财长可以说是内政方面最重要的职位。美国建国之初,第一任财长汉密尔顿实际上领导的就是一个内阁,手下的人比其他联邦政府部门的人手全加起来还多得多,让当时的国务卿杰弗逊嫉恨得要死。萨默斯领导的财政部,指挥着15万联邦雇员。也正是他,帮助克林顿把国家债务还清,并且创造了财政盈余。等他完成任期时,荣获财政部的最高荣誉--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奖章。 也正是有在学界、政界这样辉煌的业绩,当2001年7月1日萨默斯被哈佛大学董事会选为第27任校长时,哈佛内外对他普遍看好。哈佛无疑是世界第一名校,人才济济、财大气粗、势可敌国。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哈佛的既得利益盘根错节、固步自封,美国高等教育的诸多问题,都在哈佛有所体现。奇qisuu.书比如分数膨胀、课程过时、学生来源越来越集中于富裕家庭,等等。自“二战”以后,美国的大学校长从立场鲜明地表达对社会和教育的看法的社会意见领袖,变成几乎不得罪、掩盖个人意见、埋头募捐的筹款人。 第7章 所以,治理哈佛这样的学术重镇,既需要崇高的学术权威,又需要高超的政治技巧,更需要敢想敢干、敢于突破传统校长的行为规则的勇气。能满足这些要求的,除了萨默斯几乎再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萨默斯上任后,马上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政风,直来直去,敢于和既得利益碰撞。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他频频给自己惹下麻烦,最终陷入了自己的人格陷阱。 他首先引起全国注意的,是和哈佛的黑人教授韦斯特(cornelwest)的冲突。韦斯特是非 同寻常之人,他是哈佛大学仅有的十几位校级教授之一,著作等身。同时,他的声望早已经超出了学术圈,成为社会明星,在学术之余,从音乐到政治,无所不干。他在哈佛上课,从来是学生爆满,据说打分也颇为松宽。在萨默斯看来,韦斯特也许集中代表着哈佛的许多问题。比如,哈佛的分数膨胀严重。2000年竟有91%的毕业生拿了honor,成为优秀毕业生。真正出类拔萃的学生,靠成绩反而看不出来了。另外,哈佛的教授常常是社会明星,一旦拿到终身教职,就常常周游世界,参加各种活动,忽视本校的教学。更有些不务正业,搞些流行的东西。所以,萨默斯特别约见了韦斯特,要求他带头治理分数膨胀的问题,同时多从事一些严肃的学术活动,火爆的韦斯特勃然大怒,立即中断谈话,扬长而去。 哈佛风暴(2) 但这仅仅是危机的开端。韦斯特和几个从事黑人和非洲研究的同事,认为萨默斯不仅对韦斯特不恭,对他们的整个学科也不恭,纷纷扬言离开哈佛。哈佛的对手闻风而动,立即向这几位教授示好,结果不仅west去了普林斯顿,其他的教授也另谋高就。本来一个在世界领先的领域,由此受到沉重的打击。这次提出对萨默斯不信任案的,也正是从事非洲和非裔美国人研究的人类学家马托雷(j。lorandmatory)。可见萨默斯和非洲及非裔美国研究集团的冲突,已经根深蒂固。 接下来,萨默斯又动用校长权力,否决了两个文科学者的终身教授职位。此事虽然没有引起媒体的风暴,但对哈佛教授的心理影响恐怕不小。美国大学评终身教授,最体现教授治校的原则。一般系里教授会议通过,被评的教授就会获得终身职位,校长很少动用否决权。当然,这方面哈佛和耶鲁有着不同的传统。耶鲁校长的否决权基本不动,哈佛校长则动用得多一些。但萨默斯一次竟砸了两个教授的饭碗,而这两个教授,都是系里教授以压倒优势支持的,这就造成了校长和教授们的对立。萨默斯的理由是,哈佛总是雇一些名气大却已经没有创造力的教授。他认为,人的创造力有一定时限,学者一般在成名前是创造力最旺盛的,等成了名、上了年纪时,常常江郎才尽,只能靠吃老本。哈佛不是养老院,要雇的是正当年的教授,不是躺在过去的名声上吃饭的教授。这两位教授,都过了50岁,恐怕已经过了创造期。 但是,诚如一些人指出,萨默斯恃才自傲,觉得自己29岁就成了终身教授,别人也得像他那样才行。殊不知,学术本身很复杂。经济学、数学等领域的学者成才较早,30岁达到顶峰是非常常见的。但人文、历史学科就不同,常常四五十岁甚至更晚才能达到创造力的顶峰。被萨默斯否决的这两位教授,都正在创造力的盛期。特别是有一位来自东欧,经历比萨默斯这种从校门到校门的学者曲折得多。在萨默斯已经拿到博士、成为终身教授的年龄,人家才刚刚开始读研究院。也正是如此,人家才可能把一些萨默斯所没有的经验和洞见带进校园。萨默斯在自己专业以外的领域使用如此高压的手法,把有国际声誉的哈佛教授的判断力视如粪土,怎么可能让人家对他服气呢? 更糟的是,他频频放出话来,说终身教授制度可以考虑取消。只有打破了铁饭碗,教授们才不会固步自封,一些改革才能推行。要知道,西方的大学有好几百年的历史,终身教授制度是这一悠久历史的结晶。这一制度,首先保证了教授的言论自由,可以让教授大胆批评社会、批评自己的大学。其次,终身教授使教授免于饭碗之忧,能够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潜心于学术。这对一些出活儿慢的人文学科,特别重要。萨默斯是经济学家出身,在他眼里,似乎哈佛的教授就是华尔街的股票分析师,必须在市场上挣扎才能有效率。这就破坏了教授们的基本安全感。 也正是这几年的长期积怨,如今萨默斯才陷入一个墙倒众人推的局面。要知道,哈佛绝大多数教授是男性,不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他们的职业就是在自己的领域提出各种假设,这些假设有些被证明是对的,有些被证明是错的。他们绝对不会仅仅因为萨默斯在一个不对外公开的会议上提出了一个对女性的假设而如此兴师动众。他们真正的怨恨,是萨默斯傲慢无礼,不把教授当学校的主人来礼遇,而当仆人来恫吓;而且自以为是,常常跑到自己的专业以外自作聪明,觉得别人都是白痴。 更重要的是,大学是一个学者共同体。大家术业有专功,彼此尊重,谁也不要觉得自己比人高出一头。哈佛、耶鲁这样的名校,当然不是个个教授过硬,有许多平庸之辈在那里混饭吃。但是,这些学校的许多教授,都是在自己领域中的顶尖学者。再大的名校,也要靠这些人吃饭,再优异的学术领袖,也不能出了自己的领域和这些人较劲儿。萨默斯犯的最大错误,是有意无意地把自己摆到了一个教训人的地位,处处树敌,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气氛。在制度上,他对哈佛最大的威胁,是要像经营企业一样经营大学,自己当总裁,居高临下,以老板的高压手段执行他的政策。这是大家都怕的,也是最恨的。 萨默斯另外一个毛病,就是喜欢摆脱校长的身份,以一个超级学术明星的派头,随意发言。比如这次关于女科学家的假设,有论者称他自以为是地扮演苏格拉底的角色,要以挑衅性的问题激发大家的学术想像力。不过,苏格拉底是个没有任何公共职务的人。他当年在雅典街头频频向人提问,一个基本预设,就是大家都是愚众,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需要他智力上的刺激。最后,愚众受不了被他羞辱,经过审判把他处死。现在哈佛教授做的事情,多少类似对苏格拉底的审判。不过,哈佛的教授们自有他们的道理:这里是哈佛。天下不是就你一个聪明人,如果你觉得我等都是愚众,你最好卷铺盖走人。在世界最高的学府中,最不缺的就是智力的暴君。 萨默斯在这方面,多少像他的前任、美国的第一任财长汉密尔顿。汉密尔顿被称为“美国政府之父”,不仅一手创办了联邦政府,而且创办了美军、海岸警备队、金融机构。现代美国的成功,几乎都可以追溯到他的设计。但是,这样一个智力超强的人,性格太烈,又主张强有力的总统、集权的联邦政府,引起了其他社会力量的普遍恐慌。萨默斯同样智力过人,要坚决地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高压手段推行自己的政策。结果使别人觉得丧失了权力,使他成为校园中的众矢之的。 哈佛风暴(3) 萨默斯自年初失言后,渐渐明白自己的错误。他虽然是哈佛出身,毕竟在哈佛执教不足十年,对在哈佛充当领袖的游戏规则并未参透。他的恩师、前财长鲁宾,他的前老板克林顿总统,都在调教他如何应付这样复杂的政治局面。他这两个多月,放下了架子,反复表示虚心学习,一再道歉。在不久前的一个学生家长会上,一个家长站起来说:“人们都说你是混蛋!”他则谦卑地说:“大家可以这样说我,但请一定不要彼此这样说对方。”但是,这些姿态,似乎已经为时太晚。在教授会议上,为中国读者熟悉的汉学家、《叫魂》的作者孔飞力,一再试图阻挡不信任案的表决,称萨默斯有成为一个好校长的潜力,但是这样的努力被轻易击败。 萨默斯的职位,是由哈佛董事会决定。这个董事会中的校董,大部分都是他拉来的。其中包括他的恩师鲁宾。在这场持续了近三个月的风波中,董事会一直明确支持萨默斯,并且在不信任票的结果公布后,再次表达了对萨默斯的支持。教授会议不是议会,教授投票只有象征意义,不具法律效应。 然而,美国的大学一向讲究“教授治校”。教授对校长失去信心,校长就有大麻烦。在一个世界级的私立大学,教授对校长投不信任票还是前所未闻的事件。萨默斯不辞职,这场危机很难轻易化解。董事会可以坚持自己的主张,和教授对立。但是,没有教授的支持,哈佛就会面临三大很难承担的风险。 第一,董事会硬挺萨默斯,造成校园分裂。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损害哈佛的公共形象,影响哈佛的募捐活动。像哈佛这样的私立一流大学,经费主要靠校友的捐助。如果校友对学校丧失信心,不肯给钱,就会从根本上影响哈佛的竞争力。特别是哈佛、耶鲁和普林斯顿这三大名校,孰优孰劣仅在毫厘之间。这样的危机不能及时化解,哈佛就可能被人超过。 第二,董事会与萨默斯站在一起,更加强化了哈佛企业化的形象。华尔街的企业总裁自己召集人马组成董事会,再由这个董事会决定给自己加工资,置企业利益于不顾。这样的形象一旦形成,哈佛的长远利益就会受到致命的打击。 第8章 董事会虽然权力甚大,但必须说服教授、使萨默斯重新获得信任。否则,这个游戏是玩不下去的。 第三,萨默斯雄心勃勃,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特别是最近文理学院的课程改革正准备提交教授们讨论。现在的冲突,则使这种讨论变得几乎不可能。一系列改革都会拖延。萨默斯构想再好,教授们怨声载道,任何改革也难以推行。所以,萨默斯现在虽然还是校长,其权力比起刚刚上台时已经削弱了大半。一个没有权威的校长如何治校?这是哈佛早晚要面对的难局。 简而言之,这场争斗,表面是女权,实质是哈佛要继续成为一个学术共同体,还是转化为一个跨国公司。萨默斯的企业总裁的风格,已经被哈佛的教授们所拒斥。 管理泡沫:mba的社会史(1) mba(企业管理硕士)现在在中国依然热得烫手,但西方发达社会却开始面临mba泡沫的危机。 据《金融时报》报道,最近几年,在美国申请mba的人数直线下降。这首先和人口因素有关。在1990年代末期,美国二十四五岁左右的人口有2400万,如今已经跌到1900万。而这个年龄层的人,是mba的主要生源。不过,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野心勃勃的年轻人,对是否要投资10万美元左右、拿出一生中20个月的时间、在顶尖的商学院拿一个mba学位产生了疑惑。越来越多的老板,对mba学生的实际能力也缺乏信心。mba的价值,正在面临着全面的挑战。 了解mba的危机,就必须了解其历史,了解mba为什么一度热得烫手。简单地说,mba是个“管理时代”进身的敲门砖。当前mba面临的危机,多少可以归结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正在从“管理时代”向“创造时代”转型。 美国于19世纪末期崛起为世界第一工业大国,企业界的领袖常常是卡耐基这样从十几岁就开始打工的实干家。大学的教育不仅不培养企业领袖,反而不时在商业界被耻笑。“二战”期间,大企业受益于大量的战时政府订单,急剧扩张。1939年,13%的美国劳工在有一万雇员以上的大企业就职;到了1944年,这个比例就变成了30%,为美国战后大企业主导的工业结构确定了基本格局。1956年,米尔斯(wrightmills)在其名著《权力精英》中观察到:过去的企业,不论是劳工还是客户,都是以企业所在的地域为基础;如今拥有全国市场的大企业开始成为主导。过去的企业,被业主阶层控制,企业的拥有者管理着自己的家产;如今企业整合扩张,早已突破了家族规模,其运营的复杂程度也远非一个夫妻店可比。因此,一个人不再仅仅因为继承遗产而成为自家企业的总裁。只有那些能够驾驭庞大的企业、不断创造利润的人,才能领导企业。这样渐渐形成了一个职业管理阶层。 1950年代以后,管理阶层的变化更大。在1950年代,所谓公司白领,一般都是一生与自己服务的公司相始终。他们包括会计师、推销员、工程师等等。因为一生不跳槽,不换职业,他们都是定型的人才。但是,到了1970年代以后,企业更新换代频繁,人才流动迅速。那些掌握高超的经营技巧、能够在任何行业都“玩得转”的职业管理人才,就开始走红。管理精英集团由此诞生。 这一管理时代的来临,自然呼唤训练有素的领袖。mba则成为进入这一管理阶层的“会员证”。1955年,美国产生了3000个mba。到了1990年代末期,每年拿mba的人达到10万人之多。1950年代,被美国的高级商学院协会(associationtoadvancecollegiateschoolsofbusiness)承认的mba课程(即能够授予mba的学校)大致不到100个;199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259个;如今则多达500多个,其中包括75个国外的商学院。“管理万能”成了mba的神话。布什成为第一个拿了mba的美国总统,乃至人们一度相信白宫可以“经营”而不是治理,联邦政府可以变成个董事会,甚至教皇也被称为“企业总裁”。记得1995年,笔者刚刚到美国,住在非常便宜的房子里。邻居是一个同样省吃俭用的中国女孩,正在读耶鲁商学院。一天她突然惊喜得不能自制:她在毕业前夜,拿到一个十几万美元年薪的工作。当时笔者的一位在公司供职多年的亲戚听了后连连摇头:现在大家对mba迷信到了疯狂的程度。这些大学刚刚毕业的女孩子,没有工作经验,没有见过世面,出来就是十几万的起薪。她们真那 么管用吗? 果然,到了2001年,一些顶尖学校的mba也找不到工作。记得那年作为毕业送别,笔者请一位朋友到中餐馆吃饭。她把她刚刚从耶鲁毕业的mba男友也带来。饭局结束,这位“崭新”的mba顺手摸起一个幸运饼干,打开看里面字条对自己命运的预测。想不到,这种一般只会捡好话说的条子上竟写着:“抱着最好的期望,做好最坏的准备。”他看罢一脸阴沉,大家不欢而散。原来,毕业了已经有一个多月,他的工作还没有影子。 这还不算完。紧接着而来的,是“安然”在丑闻中倒闭,引起华尔街的金融大地震。一大群mba,包括哈佛商学院的mba、“安然”前总裁斯基林(jeffreyskilling),被送上了公众的审判台,成为过街老鼠。 那些管理学院都在干什么?它们没有教给学生有用的技能,更没有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人们纷纷兴师问罪。在公众的质疑之下,mba开始了改革。哈佛商学院要求学生在传统的课程之外,必须修一门“领袖、管理与责任”的企业伦理课程。耶鲁商学院则在“安然”丑闻之前,就扛起“在社会责任感中做生意”的大旗,注重“社会经营”而非狭隘的企业经营,鼓励学生服务于非营利机构。事实上,一些企业总裁也越来越注重经营一个更好的社会而非仅仅是管理更好的企业。比如安德森(rayanderson),美国最大的地毯公司interface,inc。的总裁,在读了《商业生态学》一书后成为环保主义者。他领导的公司投资2500万美元进行废物回收和利用,而且帮助其他公司做同样的事情。rockymountaininstitute则进行节能车的开发,把自己的知识产权免费送给任何希望利用自己的技术的汽车制造商。更不用说许多企业大力支持社会公益,许多mba致力于非盈利组织的社会服务事业。 管理泡沫:mba的社会史(2) 然而,mba毕竟不是一个道德学位。道德是要从小培养的。家庭、社区、中小学乃至大学教育是培养一个人的道德品性的关键。商学院应该指导学生理解企业行为的社会后果。但其面临的最大的挑战,还是如何传授企业所需要的技能。 在这方面,mba的危机实际上是企业和大学传统上价值冲突的再现。在19世纪末,美国的经济开始领先于世,高等教育界也野心勃勃地要建造“世界一流大学”。“实干家”(practicalman)与“无用的书”(uselessbooks)之间的对立日益突出。当时美国的大学,集中于希腊、拉丁的古典教育,目标是培养上流社会的品位和德行。但在实际生活中,工业化、城市化突飞猛进,需求大学里不教的实用技能。新兴产业给年轻人提供了绕开哈佛、耶鲁的进身之阶,美国版的“读书无用论”大为盛行,大学开始招不上人来。1889年,一个银行家公开宣布,他绝不录用任何大学生。这颇令人想起最近国内用人单位拒绝考虑北大、清华毕业生的事件。不过最著名的,还是工业家卡耐基对大学的抨击:“大学生学了一点在遥远的过去发生的野蛮和琐碎的争吵,或者试图掌握一些已经死去的语言。他们的知识仿佛是用来适应另外一个星球上的生活,而不是这个星球的实业。未来的工业领袖应该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学到对他们未来成功必须的知识。” 卡耐基并非宣扬“读书无用”。相反,他认为大学教育至关重要,并大力捐助教育事业。他抨击的是当时脱离现实的大学。美国的大学,在这样的挑战下闻风而动,迅速改革,逐渐赢得了企业界的信赖。 “二战”后,mba课程纷纷上马。企业对大学不仅信赖而且依赖。但是,大学的逻辑毕竟不同于企业。一旦大学赢得了社会的尊重、站住脚跟,就开始照自己的规矩走。比如,在商学院教书的教授们,并不一定有经营的经验。他们提升、成名,靠的是自己的著作,不是靠管理业绩。他们和自己大学中其他系的教授更为接近,很难与外面那些企业总裁互称同事。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的学术兴趣压倒了对应用技能的关注,使mba的教育过于理论化。一些批评者说,许多商学院衡量自己不是看培养的学生的质量和对企业管理的真正贡献,而是看论文发表的数目。 但是,许多人同时指出,理论性、研究性的mba教育,已经彻底转化了美国的企业管理。没有这样的教育,如今的华尔街就不可能照常运行。事实上,美国现在的商学院系统,是在1959年福特和卡耐基基金会的两个划时代的报告的刺激下诞生的。 第9章 那两个报告,对于当时训练企业管理阶层的所谓“贸易学校”系统的质量提出严重的质疑。那些学校的教育,很少以研究作为基础,没有理论,完全靠经验,这些学校等于是让大家集中当学徒,小的向老的讨教,陈陈相因,适应不了瞬息万变的管理时代的要求。 如今科技和产业更新日新月异。回到“贸易学校”的经验教育时代,放弃理论研究,无疑将使mba的训练更缺乏前瞻性。事实上,许多雇主反映:现在的mba学生有良好的分析能力,这反映了mba教育的优势。但问题是,仅仅有这样的经营分析能力,已经无法应付现代企业的运行。mba需要自我革新。 现在的mba所缺乏的技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领导一个团队的沟通、人际交往和励志技巧;第二,对具体的专业科技的掌握。 这两项技能,过去对于一个mba来说无关紧要,现在则成为成功之必须。这里的缘由,在于美国社会已经从“管理时代”转化为“创造时代”。 所谓“管理时代”,建筑于企业庞大的规模和复杂的运营上。上万甚至几万的员工,众多的部门、瞬息万变的市场、产品不停的更新换代,再加上企业之间的兼并、海外的竞争、资金的流动等等,对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那时并不是说不“创造”,但就大多数员工而言,工作是按部就班的。职工一辈子常常为一个企业效力。管理、设计(包括技术开发)和生产部门是分开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界线一清二楚。 但1990年代以来,经济和社会都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进入了“创造时代”。这个时代的一大特性,就是所谓“创造阶层”(creativess)的产生。据地域经济学家理查德·佛罗里达(richardflorida)的研究,这个阶层人数高达3800万人,占美国劳动人口的30%以上。社会学家保罗·雷(paulray)和心理学家安德森(sherryruthanderson)的研究则称,自1960年以来,已经有26%的美国成年人,即5000万人口,改变了他们的世界观,成为“文化原创者”(culturalcreative)。虽然这两项研究标准不同,界定的对象却大体是同一群人。这些人的一大特点,是其对企业的独立性。他们受了高水平的教育,充满了创造力,自信自己能够创造自己的职业,而不是在别人创造的职业中就职。大到google的创建者,小到一般的教师、医生、律师、设计师、工程师,都属于这个阶层。他们不会被一个企业终身雇用,流动性非常大,到处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的地区安家,在能够发挥自己创造力的单位就职。他们还特别强调工作中的“卷入”和“亲验”,即自己提出创意,自己操作实施,使这个创意最终实现为具体的产品,对生活产生影响。他们要自始至终地亲身卷入一个理念变成现实的过程。 管理泡沫:mba的社会史(3) 这样的人,很难用管理者或被管理者来界定。他们肯定不甘于被人管理,而要做一个创造世界的人。这样的人一旦充斥于现代企业,就对管理阶层提出了挑战,因为他们不是传统的劳动大军,不会等着被你管理。你不能制定一个规矩,就指望他们会跟着走。这些人掌握的技能,足以使他们有独立创业的能力,不断面临着许多新选择。他们和企业的合作,很可能是建立在短期的战略伙伴关系之上。因此,和他们每个人打交道,都是一种个人外交,需要高超的人际沟通的技巧。在这种高度个性化的企业环境中,不仅仅是经营管理知识,文化趣味、价值取向、道德品性、对人性的洞察等等,都成了企业领袖之必须。传统的mba一时难以适应。 另一方面,科技的高速发展,使专业知识变得格外重要。一般的mba,没有相应的专业训练,就变成了看似无所不能、实际上什么也不懂的万能膏药。比如经营一个高科技产业,有生意眼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就比mba更为胜任。你很难说创建google的人不懂管理。但一个mba创造不出google。另外,如现在越来越庞大的医疗产业,需要大量管理人才。但是,教一个医生学会管理,比教一个mba精通医术要容易得多。所以大家也就不雇mba了。 更糟的是,mba成为自己所创造的“管理时代”的受害者。在这种“管理时代”生存,不论干什么,都得有些管理才能。不久前一个外科医生在《纽约客》上报怨,自己这个行当在经济上的成败,往往不是取决自己的手术做得多么漂亮,而是取决于经营。比如,一周做那么多手术,你必须事先知道病人有没有医疗保险、有什么样的医疗保险。如果手术费用的单子有30%被保险公司拒付,你就赔了。如果这个百分比降到15%以下,你就开始赚钱。所以,一个医生就是自己诊所的半个ceo,半个律师(知道如何防止和对付医疗诉讼)。有这些经验,再学本专业的管理技巧,比mba的优势就更大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些传统的mba的雇主,开始从法学院、医学院、工学院、甚至传统的文理学院的博士课程中录用人才。与此同时,mba的课程也开始改进,大力发展与其他专科合作的联合课程。比如,笔者一位朋友,辛辛苦苦上完医学院,当了几年住院医生,再熬几年,就成了正式医生。但是,他却突然决定重新当学生,就读耶鲁的商学院的管理和医学联合学位。这样的训练,就是为在大医院当院长铺路,要医商兼通。 如今mba还硬的,全美只有哈佛、斯坦福、芝加哥、宾夕法尼亚、哥伦比亚、达特茅斯、耶鲁等前10到20名顶尖的商学院。跨国公司招募的mba,在世界范围内主要也不过集中在30个一流商学院之中。根据《金融时报》的调查,美国前10所商学院2001年的毕业生,在毕业三年后挣的平均年薪接近15万美元。在1999到2004年期间,经济虽然不景气,但这些商学院的mba平均年薪还是上涨了138%。他们仍然是天之骄子。 但是,全美排名第50到100的商学院的mba,就不那么运气。他们毕业三年后的平均年薪低于9万美元。这虽然是不错的收入,但看看读mba的投资、毕业后留下的债务,就不能简单地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了。最糟的是四流的商学院。那里的mba,毕业找到个管理的饭碗就算不错了,因为如今蒸蒸日上的网上大学提供的mba毕业证书,都可以和这些四流的mba竞争。一份2002年发表的研究甚至认为,没有证据表明mba教育和事业成功有直接关系。 不过,mba并非全面看跌。除了那些名校的mba外,亚洲市场对mba需要甚大。大量美国的mba谋求到亚洲就职。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在2005年2月由美国7所名校举办的一次招聘会中,7个亚洲的职位吸引了337位申请者,竞争十分激烈。哈佛商学院的“亚洲商业俱乐部”拥有160名成员,是该学院规模最大的俱乐部。宾夕法尼亚的wharton商学院,2004年有6.3%的毕业生到亚洲供职,2005年则预计提高到7.5%。只可惜,美国学生语言训练不足,到亚洲求职,常常在第一道关上就被语言卡住。这是目前的mba课程没有解决的问题。另外,随着全球化的进展,海外mba吃香,希望到欧洲修mba的美国学生越来越多。以伦敦商学院(londonbusinessschool)为例,那里的美国学生,比任何其他国家的学生都多,甚至多过了英国学生。美国的跨国公司要征服世界,就需要这些全球型的mba。 mba如今走进了“创造时代”。这本身并不意味着mba的出局,而是mba的泡沫的破灭。mba的训练,从人际沟通的“软”技巧到专业科技的“硬”知识都有些两头不靠岸。经过改革,mba还会在新时代发挥其作用。但是,管理万能的神话已经无法维持。用中国人的老观念说,人要学点真本事奇qisuu.书,不要老“玩虚的”。在管理普及的时代,学管理的人,要多想想自己还有什么别人没有的东西。 在大学中挣扎的劳工子弟(1) 我已经在美国的大学里教了一年书了,但仍然感到难以理解我的学生。 2004年离开耶鲁来到萨福克大学任教,许多朋友就警告我:“不要以为哪里都是耶鲁!” 因为像我这样在耶鲁当了几年助教、刚刚拿了教职的人,习惯了和精英学生打交道,容易对别的地方的学生期望太高。对此我当然有心理准备。记得几年前一位师兄找工作,在参加一个小学校的面试时对方问:“我们这里的学生,有一半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来这里,另一半不希望呆在这里。你怎么对付这样的学生?”他一下子目瞪口呆。另一位师兄在一个黑人的私立大学教书,上了大半学期的课,班上的绝大部分学生还没有买教科书,说是没有钱,可是脚下穿的运动鞋都挺时髦。 相比之下,我算幸运多了。萨福克是个位于波士顿市中心、正在上升的私立学校。其法学院和哈佛法学院在波士顿地区是最大的,只不过是以培养当地的司法人才为主。萨福克的学生,许多是家里的第一代大学生,以白人劳工阶层子弟为主力。 第10章 |奇-_-书^_^网|在面试时同事们告诉我,这里的学生非常尊重老师,学习也很用功,只是不少人来自贫困家庭,上的中学一塌糊涂,学术准备不足,需要更多的帮助。另外,还有一些学生,成绩非常优异,sat考到快1400分,和哈佛、耶鲁的学生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来了这里。一位同事还告诉我,她当年就被耶鲁录取,家里没有钱,只好上了一个比萨福克还便宜不少的州立学校。 这些都是萨福克的现实。第一学期,我就碰到了很优异的学生。第二学期中国史课的一个学生,准备读体质人类学的博士,他虽然没有一点中国方面的背景,但入门奇快,讨论起秦始皇和李斯的关系来头头是道。这些学生和哈佛、耶鲁的学生,实在没有什么区别。当然,大多数学生比较慢,不过读书勤勤恳恳。有两个一年级的女孩子是同屋,合买一本教科书,学得吃力,让我心里十分感动。 但是,问题马上就出来了。第二学期教的一门课,属于必修之列,学生是被迫来学,而且阅读材料也比较难。结果一上来就遇到了“反叛”。一个学生在课堂上公开问:“我想赚钱!怎么赚钱?我就对这个感兴趣。为什么要学历史?”我措手不及。马上说:“只要能赚钱干什么都行吗?”“对!”对方斩钉截铁。“抢银行如何?”“我不在乎。”我灵机一动,马上开玩笑地说:“可惜你晚生了至少三百年。三百多年前,类似抢银行这种事情在一些地方是合法的。比如17、18世纪的欧洲和美洲,私掠船很盛。西班牙在美洲发现了白银,英国错过了这个运气。怎么办?抢人家的!这些私掠船到处在海上打劫运白银的船,实际上就是海盗。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后,王室不经国会批准无权加税。想打仗没有经费怎么办?只好将这些私掠船合法化:只要人家肯和王室分赃,就成了英王的非正规部队。后来许多私掠船的头目,用抢来的钱在加勒比地区开辟蔗糖种植园,激发欧洲的蔗糖消费革命。当时蔗糖业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最先进的企业。后来的英国工业革命,美国的建国,都和这个买卖有关。”我一口气这样讲下去,觉得很自然地把一个荒唐的话题引导到正经的学术主题上,很有些得意。但再看那个学生,已经坐在那里睡着了。 等学期结束,我给了一串f,也就是不及格。临考前就有学生抗议:“这本来应该是一门轻松的历史课。我上别的课很少需要读任何书。上你的课阅读量比别的课加起来还多。”实际上,我一个星期只要求他们读六七十页。这样少的阅读也完不成,怪不得考试惨不忍睹。但一给f,人家还来抗议:“我拿了f,就得花900美元重修这门课。难道我是来这里烧钱的吗?”他们一直闹到院长那里。 我顶住压力,坚决不改成绩。不过,这样的经历帮助我认识美国高等教育的现实:大学普及了。大部分适龄青年都上了大学。但是,中高产阶级的子弟集中在耶鲁这样的精英大学,劳工阶层的子弟则集中在笔者任教的这种草根大学。按说,这样的草根大学,条件非常好:图书馆、教室都十分气派,教授中名校的博士甚多,学术上有建树的也不少,不少学生也有奖学金,优异者利用这样的机会,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有之,继续到名校读博士的有之。可惜,许多劳工阶层的子弟,在成为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后,进了大学举足无措,最后被迫辍学。 最近美国大学竞争空前激烈,各校纷纷盯着那些学术优异的学生。劳工阶层的家庭经济资源缺乏,在中小学对孩子训练不足,申请大学时当然竞争不过中高产阶级。所以许多人开始提倡“经济平权”,要学校照顾这些弱势阶层。但是,经济上的弱势,并非劳工阶层的子弟学术表现差的惟一原因。他们的子弟接受高等教育,面临着深刻的文化障碍。这种障碍如果不能超越,平权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在这方面,“种族平权”的失败之处,应该成为经济平权的前车之鉴。 所谓“文化障碍”,用一种最有偏见的语言来表述,就是许多人根本不是“读书的料”,甚至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能读好书。他们进大学是出于无奈,而非个人志趣。这当然不是说劳工阶层的子弟一定就不是读书的料,相反,美国的历史一再证明,美国的劳工阶层的子弟屡屡冒出优异之士。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劳工阶层有深刻的反智主义传统,许多人就是在“读书无用论”的文化中长大的。如今社会转型,再不喜欢读书的人也觉得不上大学不行。这却不能说明他们所承载的反智主义文化有所改变。是这种文化,导致他们进了大学白白浪费青春和金钱。 在大学中挣扎的劳工子弟(2) 我在《直话直说的政治》和《右翼帝国的生成》两书中,都反复谈到美国有强烈的反智主义传统。从殖民地时代到南北战争后,大学教育主要是培养上流社会子弟的品行,不涉实务。等19世纪后半期工业化和城市化突飞猛进,年轻人纷纷投身实业淘金,上大学一度为人所不齿。1863年,后来成为美国心理学奠基人的g·斯坦利哈尔(g。stanleyhall)作为一个乡村的孩子被williamscollege录取,他的第一个本能就是向同伴隐瞒事实。可是等农场里的孩子发现真相后,他还是被无情地戏弄和嘲笑了一番。 进入20世纪,美国的大学确立了自己的社会地位。但是,劳工阶层对之还是敬而远之。后来经过“新政”、“二战”,美国劳工阶层有了各种保障。在1950年代,美国是世界工厂,制造业十分繁荣。工人的日子过得稳当。高中一毕业,就进工厂、结婚生子。一个人工作养活一家,买车买房,一辈子用不着离开故乡的小镇,干的是粗活,过的是中产阶级的日子。大家在政治上也都一心一意跟着民主党走。1960年肯尼迪和尼克松竞逐白宫的大选日,一直到吃完午饭的时候,尼克松还在领先。等下午劳工阶层一下了班开始投票,局面就翻过来,因为劳工阶层就是民主党的社会基础。在总统政治中,民主党的优势一直维持到1968年尼克松上台。即使是尼克松上台后,对劳工阶层也不敢得罪。 但是19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迅速转型,制造业纷纷输出国外,高科技和服务业成为经济的主动力。传统制造业的劳工,眼看就要变成“濒临绝种的动物”。在总统大选时,工会支持的候选人屡战屡败。劳工的日子再也过不稳当了。《纽约时报》报道的一个故事最说明问题。麦克莱伦本来是一个医生的儿子,但中学毕业,不想再读书,决定到家乡的工厂做事。他父亲对此还很支持。首先他不是读书的料,常常拿c;其次,那个时代当工人比读书能够更快地升入中产阶级。他22岁当了工头,28岁当了主管,32岁进入管理层,不到40岁时,年收入达到10万美元,住的是带游泳池的房子,开的是新车,妻子从来用不着工作。相比之下,高中毕业再读十几年,拿了博士的幸运者在大学里获得教职,混到快40,常常还没有当上正教授,一年挣不到他的一半。也怪不得人家要嘲笑知识分子是愚腐无用的“鸡蛋脑 袋”呢。可是如今,工厂关门,而且再也不会开张。没有大学文凭,什么工作也别想找得到。风光一时的麦克莱伦只能靠储蓄过日子,坐吃山空,惶惶不可终日。他儿子一看不妙,马上决定无论如何要上大学。 问题是,在这样舒服的劳工阶层长大的孩子,从小受反智主义的影响,除非特异之士,很难产生出对学术的兴趣。如今眼看着父辈失去了昔日的乐园,自己不得已进了大学,以为镀四年金,以后就有出路了。对他们来说,上大学就像买房子分期付款一样,似乎只要按时缴学费,最后就会拿张文凭。我给学生讲课,从世界的香料贸易、蔗糖贸易、奴隶贸易,一直讲到棉花贸易、石油贸易,分析这些贸易如何塑造了从前近代到近代社会的转型,如何影响大国的兴衰。学生们虽然大多数是学财经方面的专业,但听到这些竟然笑起来,一脸滑稽表情。他们一定觉得我这个“鸡蛋脑袋”里全是些怪念头:香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花这么多钱,耽误了打工的时间,坐在这里就是来听这样的奇谈怪论吗?我讲蒙古帝国对世界贸易的影响时,干脆被学生打断:“你在讲什么?为什么要谈蒙古?我这辈子就没有听说过这个词。” 这就是劳工阶层反智主义文化的典型表现。父辈的言传身教告诉他们:你只需要关心你眼前看得见的东西。其他那些虚无飘渺事情不用操心,否则就不正常,就是“有病”。在这种文化中长大的孩子,不仅不习惯抽象思维,而且觉得抽象思维是荒唐事:这么胡思乱想的人多少有些心理不正常。他们一进大学,学的全是这些漫无边际的东西,根本就没有兴趣,考试拿个c或d,甚至不及格。放了学一打工,一小时挣上六七美元,钞票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而且还有时间和女朋友泡。这样的日子有多好!左思右想,还回去念书干什么?于是中断了学业。如今大学在美国虽然几乎全民化,但是在二十多岁的年龄层里,几乎三个人中就有一个处于这种辍学状态;而在1960年代末期,这样的人只占1/5。原因也很简单:那时上学的人大多是想上的。现在的大学则是不想上也得上。 第11章 哈佛大学校长萨默斯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贫困家庭的孩子和富裕家庭的孩子之间的差距,是美国目前最严重的国内问题。”美国教育部2004年的统计表明,高收入家庭的孩子,有66%能够在5年之内完成4年制的大学课程;而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只有41%能够在同样的时间内完成4年制的学业。在一些精英大学,几乎每个学生都毕业。但在一些差的大学里,毕业率低得出奇。这里当然有经济原因:穷学生要一边打工一边读书,常常读到半截就力不可支;富学生则可以专心致志。但是,家庭和文化环境的影响也至关重要。我就碰到过这样的学生,她有奖学金,但要维持奖学金,她必须维持一定的平均成绩。这是她做不到的。因此求我高抬贵手。1991年,一个大款跑到波士顿边上剑桥地区最穷的一个小学,对69个二年级的孩子许诺:只要你们努力学习,我就支付你们的大学学费。如今14年过去,当时8岁的孩子现在也已经22岁,到了大学毕业的年龄。但是,这些孩子里,有12位根本没有上大学,16位从大学辍学,25位还在大学中挣扎,只有4位利用这样的机会从大学拿到学士学位。 在大学中挣扎的劳工子弟(3) 美国高中产阶级的家长,从孩子三四岁时开始,就担心其未来的竞争力。于是钢琴班、芭蕾班、外语班,一个接着一个的上。选择居住地点,也完全以孩子为中心,哪里的公立学校优异就去哪里,不管房价贵到什么程度。孩子上了中学,又是各种暑期班、补习班,晚上回家家长亲自督促功课。甚至一个家长辞职,专门辅导孩子的学业,从十二三岁就为上大学作准备。许多劳工阶层则宁愿自己去打猎、钓鱼,放下孩子不管。我家邻居有个专门给人看孩子的,几乎没有文化,对孩子动辄训斥,有时弄得孩子直哭。其实当地有各种幼儿园和“学后课程”,很有教育性。但不少劳工阶层的家长,图省钱把孩子托到她这里,下了班来接。这样的早期教育,使孩子两三岁就陷于劣势。其实,劳工阶层的家庭本来并不一定穷。如前所述,在工厂可以比在大学挣得高得多。既然如此,管孩子有什么用呢?如今工厂关了门,孩子一看势头不好,赶紧上大学。家长则说:“你去试试吧,不行再回来。”这样的孩子坐在课堂里也心不在焉,不停地在那里算钱:“我这个小时不得不听课,耽误了打工,损失7美元!我要这样荒唐多久?”他们每上一周的课,就觉得丢了一周的钱。这样还能学好吗?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许多中高产阶级反对“经济平权”的大学录取政策。比如弗吉尼亚大学,是美国顶尖的州立大学。如今该校学生考分越来越高,中高产阶级的子弟越来越多。该校校长卡斯特三世(johnt。casteeniii)自己就是个造船厂工人的孩子。他坚信许多劳工阶层的子弟,面临着自己无法克服的困难,需要社会的扶助。于是,他力图推行向弱势阶层倾斜的录取政策,要学校到本州的一些贫困地区重点招生。但是,该州北部富裕的郊区的选民认为这是对他们的歧视,正试图通过立法阻止这样的政策的实施。 这就引发了一个更为深刻的问题:大家都认为,个人的品质而非家庭背景应该是决定一个人成功的关键。但是,如今家庭成了培养个人品质的重要因素。真要衡量个人品质,这种品质和家庭背景的相关性已经无法割断。难道父母作出种种牺牲为孩子创造的良好的成长条件,不应该得到奖赏吗?举个例子来说,我们夫妻有孩子时都还是穷学生,孩子从来都穿旧衣服,5岁了家里也没有车,常常带孩子在雪地里走半个小时去买东西;我有工作后,3000多美元买了辆旧车,在好的学区租最便宜的房子。但是,我们花了3000多美元给孩子买了架新钢琴,找了当地最好的老师,送她上一小时100美元的钢琴课。邻居一个劳工阶层者,她刚刚买了2万美元左右的新车,而且从21岁第一次买车起,从来都买新车,动不动就去加勒比海度假,去打高尔夫球。15年后,两家的境遇很可能不一样,孩子的教育素质肯定会有天 壤之别。社会是否应该把我们付出的牺牲视而不见,而要照顾她的孩子呢? 所谓弱势阶层,是由经济环境和文化行为两方面造成的。“经济平权”的目标,是为弱势阶层创造机会平等。但文化行为的改造,则要靠劳工阶层自己。过去欧洲的贵族,靠的是家徽、爵位、世袭的特权和遗产来维持自己的地位;如今美国的精英,则靠考分、大学的学位、领导世界开拓经济和科技前沿的个人素质来出人头地。美国的中高产阶级,正在创造一种培养这种素质的文化。他们的孩子,在教育竞争中,不仅有金钱上的优势,更大的优势恐怕是他们的父母本身就为他们提供了学习的榜样。相比之下,劳工阶层的第一代大学生,在家里找不到学习的榜样,不明白上大学是怎么回事。如果劳工阶层的文化行为不能够及时改造,“经济平权”也不足以弥补他们日益增大的劣势。 第二部分“硬美国” 美国的白人男性,压倒性地支持布什。布什动不动身着牛仔装,模仿的正是传统美国男子汉的气概。可是,他那位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父亲,打仗没有二话就上沙场,他却逃了“越战”,被人称为“草鸡鹰派”(chickenhawk)。他对暴力有偏好。但是,年轻时离橄榄球最近的时刻,就是当啦啦队长。那个称别人是“女人气的男人”的施瓦辛格,靠吃药当了世界健美冠军,给美国社会留下的一大遗产,就是类固醇在青少年中横行。 野蛮反叛文明(1) 野蛮反叛文明——美国的政治与社会转型 布什上台以来,“新保守主义”成为描述其政策的一个最为关键的词汇。但当他进入第二任时,“新保守主义”已经快成了过时的词汇。原因之一,是这种描述不仅缺乏实证性,而且所涵盖的范围也十分有限。第一,“新保守主义”的核心主张并不仅仅是美国在国际上大胆使用武力,而是在要新征服的边疆进行“国家建设”,创立健全、成熟的民主制度。布什虽然在阿富汗、伊拉克大肆兴兵,但在“国家建设”上偷工减料,人们很难想像阿富汗和伊拉克会成为“二战”后联邦德国和日本那样的民主国家。而在对付伊朗和朝鲜的问题上,美国目前连大胆使用武力还谈不上。第二,“新保守主义”仅仅描述了美国的对外政策。根本无法涵盖其内政。外交在很大意义上是内政的外延。况且布什第二任的重点,是放在改革“社会保险”(socialsecurity或译社会安全)制度等内政方面。无法解释布什的对内政策,就无法解释布什主义的实质。 更重要的是,一个总统的政策会根据时局而变动。比如,布什2000年竞选总统时,以“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为旗帜,最多是个温和的保守主义者。他在对外政策上,强调美国在国际上要谦卑一些、不要动不动就拿自己那一套强加于人,似乎要开始回归孤立主义的传统。如今,他不仅成为历史上最为保守的总统,而且执行的是最 傲慢的外交路线。这是当年人们预想不到的。如今,面对他第一任留下的巨额财政赤字和伊战的泥沼,他第二任是否会改变政策?目前还很难预测。一句话,“新保守主义”最多描述了美国短期的国际政策,很难概括其长期的政治走向。 那么,美国政治是否有一个长期的走向?布什主义到底是什么?反映了什么样的趋势?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借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著名政治评论家巴龙(michaelbarone)2004年出版的《硬美国,软美国:竞争与溺爱之争以及国家前途之战》(hardamericasoftamerica:petitionvs。coddlingandthebattleforthenation‘sfuture)一书所提供的词汇。 巴龙用两个高度戏剧化的形象来描述“硬美国”与“软美国”。在伊拉克,年轻的美国士兵出生入死地进行着一场高度复杂的现代战争:他们不仅要在残酷的地面战中面对抱有必死之决心的强悍敌人,而且还要熟练地操纵高科技装备,通过卫星锁定攻击目标。他们代表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善战的军队。然而,就是这些士兵,在几年前还是吊儿郎当的青少年,在学校随便混混,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在美国街头随处可见。美国61%的高中毕业班的学生,每天下了学要打3个小时工,你还指望他们读什么书呢。他们打工,绝不是贫困,而是学校的要求太松,怎么也是个毕业。1950年代的美国,富裕程度远远赶不上今天,但只有5%的高中生课后打工。因为当时苏联不仅有了原子弹,而且卫星上天,给美国带来强烈的危机感,整个教育系统都被调动起来参与这场严酷的竞争。如今,高中生们根本没有这样的危机。他们打工的目的,不过是挣点零花钱,买点父母不肯买的时髦衣服、光盘、甚至汽车。他们似乎不在意自己的未来,得过且过。在麦当劳打工的第一天,他们站在收银台后不知所措,连零钱也不会找,弄得顾客在那里排长队。你要把他们和在东京的超级市场打工的高中生一比就知道,他们3个人也顶不了1个日本人。 第12章 但是,就是这些不成器的孩子,几年后就变成了英武的战士,在生死场上处惊不乱,独当大任。他们的纪律、勇气、能力,可以和任何精英相比。这样奇迹般的变幻是如何发生的呢?巴龙的结论是:18岁的美国人,生活在“软美国”中。30岁的美国人,则生活在“硬美国”中。这两种美国,造就了不同的美国人。 美国的公立学校体系,是“软美国”的象征。在那里,一切被官僚控制,繁文缛节不可胜数。对孩子娇纵无度,无法管教。功课不好不能批评,因为那会伤了孩子的自尊。甚至孩子行为不轨时也只能袖手旁观,因为一干预就可能侵犯了孩子的权利。几年前一个女学童在校车上被男生性骚扰,家长告了学校,学校立即解雇了没有及时采取行动的校车司机。但那个司机反告学校:我们在业务培训时讲得很清楚,虽然孩子在那里乱作一团,但我如果动了任何一个孩子一个手指头,我就犯法了。我惟一可做的,是用摄像机录下全过程。我一切都按工作规则做,怎么能够因此被解雇?在另一个学校,老师发现班上大部分学生的期末读书报告抄袭,给了这些人不及格,结果家长大怒,告到学校。最后学校推翻不及格的成绩,老师辞职。在纽约,让一个扰乱课堂秩序的学生停学几天,要经过几个月的法律程序,结果学校干脆就不处罚学生。 在这样一个“软”的世界中,你几乎可以为所欲为,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样的系统能够造就出什么人来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是,当这些学生毕业后走向社会,马上就不得不面对一个“硬美国”:你没有本事就找不到工作,工作表现不好就被解雇,甚至有时忠于职守也会丢掉工作。在战场上,你稍一疏忽就命归黄泉。美国在发达国家中,依然是竞争最自由、最残酷,老板炒雇员最无顾忌的国家。美军的训练,常常像是中世纪的酷刑。在这样一个硬碰硬的环境中,那些不成器的孩子不得不自我重生。最后存活下来的,自然都是好样的。 野蛮反叛文明(2) “软美国”和“硬美国”虽然并行于当今的现实中,却各有各的历史脉络。美国本来是个“硬”地方。建国之前的新大陆环境就非常严酷。新移民上岸后,在陌生的土地上耕种,第二年收不上东西来,马上就饿死。但是,这里没有欧洲那样压制性的政府,你无助但自由。成功会带来无限度的奖赏。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经济迅速扩张成世界第一大经济体。那时大家奉行的哲学,是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工人干活,一周的工钱常常不足4美元,得病就被解雇,工伤就回家,拿不到一分钱,死了白死。年轻人中只有10%有机会上高中。但幸运者却能够取得在欧洲不可能想像的成功。摩根(j。p。morgan)、洛克菲勒(johnrockefeller)、卡耐基(andrewcarnegie)都是在这个时代创立了自己的王朝和一个崭新的经济。当今的联邦储备银行总裁ngreenspan说,虽然摩根1914年就去世,但他帮助美国赢得了“二战”。没有他把英国的资本引进美国、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业体系,美国在“二战”时就没有取胜所必须的工业基础。洛克菲勒创造性地开发了石油的工业用途。在他之前,这个黑金几乎没有经济价值。卡耐基则一手建立了世界最大的钢铁业。美国的飞机大炮,在“二战”时覆盖全球,也多亏了他奠定的大规模生产的基础。 这些在“硬美国”成功的工业巨子,成功后开始把自己的资产投入慈善业,缔造“软美国”。他们甚至在行善时也像在工业界一样发展出自己的领地。卡耐基建造了几千个图书馆。洛克菲勒则建造了美国的医学研究体系。当一个人为了医学研究到卡耐基那里要钱时,卡耐基马上说:“这是洛克菲勒的领地,找他去!”不过,这些大款的“软美国”,是在“硬”的逻辑上建造的。比如,卡耐基反对分富人的财富,他建图书馆,就是要让那些勤奋、有才能的人有机会像自己一样成功:你不要向我要钱。到图书馆读书去!我给你机会! 美国真正开始变“软”,还是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运动。 19世纪末20世纪初,被称为美国的“镀金时代”。富人们急剧积累财富,垄断经济资源,同时也曝出一系列金融丑闻。穷人们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听任无情的市场宰割。这时一些知识精英开始发难,谴责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富人的贪婪,是社会的百病之源。于是,他们要求建立基本的公共卫生标准,改善工作条件,限制公共交通、饮水的收费,制定最低工资线,最终建立起码的福利制度,使弱者得到照顾。共和党的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也站到了进步主义一边,推动制定了一系列反托拉斯法案,抑制富人的贪婪,要与大款们达成“公正的交易”。 1920年代末的大萧条宣判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死刑。进步主义精神随着富兰克林·罗斯福“新政”的展开,在美国迅速得势。1935年,国会通过了“瓦格纳法案”,保证劳工组织工会的权利。同年又通过了“社会保险法案”,保障退休工人的退休金以及单身母亲每个月的生活费。1938年,“公平劳动标准法案”出台,建立了1小时40美分的全国最低工资标准、一周40个小时的最多工作时间,并禁止了童工。“二战”后的退伍军人法案,等于给退伍军人免费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1940年全美只有150万在校大学生。但1947年,竟有120万退伍兵在大学注册。这一法案最终使780万退伍兵受益。他们中大多数在此之前是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能上大学的。除了教育之外,他们还可以到银行缴1美元的定金就领得购买住房的贷款。美国从一个租房社会演化成一个房主社会,从此开始有了真正的个人住房的房地产业。1965年,约翰逊总统又签署了“医疗保健法案”和“医疗补助法案”,退休人员在领取社会保障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穷人(包括领取福利的人、残疾人、没有资格领取退休金的老年人)也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服务。 从1933到1969年这36年,秉承进步主义精神和“新政”传统的民主党主宰了美国政治。除了艾森豪威尔的8年总统外,白宫全被民主党把持。即使1969年尼克松上台后,在内政上也大致追随“新政”以来的民主党的政策,并于1972年增加了社会保险的福利,所以人们说他“说话像共和党,做事像民主党”。一个温和的福利国家,在此期间缔造而成。 福利制度,使“硬美国”变成了“软美国”。虽然美国的福利还远远赶不上欧洲、日本的那样慷慨,但毕竟保护了弱势阶层,使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失败的人有了再起的机会,使劳工阶层的基本权利得到了保障。美国因此变得更文明、更人道,甚至可以说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也是由此产生的。 但是,这套福利制度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第一,这样庞大的福利体系不仅需要高额的税收来维持,而且需要一个庞大的官僚阶层来经营。老百姓要容忍这些官僚阶层操纵自己的生活。第二,保护弱势阶层,如果走得太极端,就等于取消了优胜劣汰的机制,成了保护软弱和无能。 这也不奇怪,这样的“软美国”却没有达到理想的目标。1964年约翰逊签署“经济机会法案”,向贫困宣战。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从1964年的19%下降到1969年的12%。但这个比例在1970年代基本不再下降。在1970年代,贫富分化依然十分严重。最富的20%的美国人拿走了40%的国民总收入。最穷的20%只挣得5%的国民总收入。美国人不得不缴纳高额的税金来维持各种福利计划。更重要的是,美国的经济正在丧失竞争力。1975年,失业率达9%,是大萧条以来的最高水平,而且在1970年代大部分时间都维持在接近7%的水平上。同时,通货膨胀率高达两位数。美国的生活水平落在西欧和日本之后。1970年代末的“民调”表明,大多数美国人认为情况只会变得更糟。 野蛮反叛文明(3) 如果说大萧条是对“硬美国”的致命一击、催生了“新政”以来的“软美国”的话,1970年代的经济危机就是对“软美国”的审判。这一审判,促发了里根所代表的保守主义反叛运动,使共和党逐渐在政治生活中成为主宰。里根公开嘲笑那些领救济的单身母亲是“福利女皇”。保守主义者认为,过分的福利培养了人们对福利的依赖,不愿意出来工作,不对自己的失败负责。因为能够领取福利,单身母亲几乎成了一部分人的生活方式。这无疑鼓励了婚外生育。而婚外出生和单亲的孩子,犯罪率大大高于正常的双亲家庭的孩子。同时,进步主义的理念对罪犯过于宽容,把犯罪行为归结于不良的社会影响,似乎犯罪是社会而非个人的责任。特别是由于黑人犯罪率高,一些人由于对奴隶制度和种族主义有负疚感,对罪犯就更加心慈手软。结果,在1930-1950年代的低犯罪率社会演化为1960年代的高犯罪率社会。以每10万人中的犯罪数目计,1960年为1126次,1965年为1516次,1970年为2747次。 第13章 与此同时,监狱人口由1960年的212000跌到1970年的196000。也就是说,犯罪的人越多,进监狱的人越少。罪犯可以逍遥法外。人们走在街上也没有了基本的安全感。 里根革命的主旨,是让政府从人民的生活中走开,拒绝那些自以为聪明的官僚来主宰社会,强调个人的责任和创造性。自此以后,保守主义成为美国政治的主流。民主党人克林顿能够入主白宫8年,也是因为他接受了保守主义的许多理念,采取亲企业的经济政策,消除财政赤字,限制无条件的福利,严厉对付犯罪。所以人们说他和尼克松相反,“讲话像民主党,做事像共和党”。布什接任后,就更进一步在意识形态上解构新政以来的“软美国”。特别是他连任成功后,直接拿“社会保险”开刀,目标直指“新政”的核心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自里根以来,虽然保守主义已经主宰美国的政治生活二十余年,但这一保守主义仍然被媒体称之为“反叛”。能够如此,一是因为这场运动带有强烈的草根性,是基层社会对统治美国的官僚精英的“起义”;一是因为“新政”以来的进步主义理念几乎已经把一个血淋淋的弱肉强食的野蛮国度转化为一个充满温情的文明社会。这一保守主义运动,就是对这一文明的挑战,多少带着些野性。 从人类文明的视野看,这一草根社会的反叛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在公元前431年,面对伯罗奔尼撒战争的雅典政治家伯里克利斯发表了《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讲演》。 在这篇被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记录下来的传世名作中,伯里克利斯特别强调雅典民主所培养的公民品德:“我们陶冶文雅之品性,但不流于奢华;我们培育知识,却不伤于柔弱。”他敏锐地觉察到,在与蛮性十足的斯巴达进行的殊死一斗的时刻,文明的雅典人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不被自己的文明所软化,如何不被奢华和柔弱所腐蚀。 这一洞见,几乎预示着整个人类的历史。每当一个民族达到了高水平的文明后,都会被自己的文明所软化、腐蚀,最后被相对野蛮的民族征服。雅典最后在伯罗奔尼撒之战败在斯巴达手下,后来又被北方“野蛮”的马其顿征服。辉煌的罗马帝国,也在“野蛮”民族的攻击下崩解。中华文明,更是不断重复着同样的命运。大英帝国,在很多历史学家看来就是因为被统治贵族软化为“绅士帝国主义”,失去了其蛮性的动力,最终从“日不落之国”走向日薄西山。野性十足的美国从南北战争后逐渐崛起为世界第一强国,但立即被一些好心的官僚和知识精英驯化。在过度的保护中,老百姓总觉得自己有许多应得的权利,忘掉个人的责任和生活的残酷,走到1970年代的衰落。保罗·肯尼迪在他的名作《大国的兴衰》中惊呼:现在的问题不是美国是否会衰落,而是它能否像大英帝国那样体面地衰落! 从这样的大历史的视野看,保守主义的反叛,是社会中的野蛮主义对文明的反叛:美国拒绝被自己的文明所软化,要通过草根社会的野性而获得再生。在保守主义者看来,“硬美国”和“软美国”的并存,固然能够维持社会良性的平衡,但是,“软美国”永远是建立在“硬美国”的基础之上的。当今的美国,必须是一个硬碰硬的社会。 这一硬碰硬的政治倾向,显然不是布什一届政府的政策取向,而是美国社会文化在最近二十多年由“软”到“硬”的转型的一个总趋势。要知道,即使在“软美国”的时代,“硬美国”也从来没有消失。1950年代由于苏联卫星上天,世界面临核战争的威胁,美国想软也不可能。1959年哈佛大学的前校长科南特出版了《今日美国的高中》一书,强调对那些即将进大学的孩子进行更严格的训练,一下子竟成为最佳畅销书。1963年,高中毕业班的sat考试成绩创了最高纪录。而这代人,大致就是1946年前后出生的“婴儿潮”的一代,后来又赶上越战的洗礼。以克林顿夫妇、布什、戈尔、克里为代表的当今美国的统治阶层,都属于这一代。他们把自己在硬碰硬的世界中获得的经验,带到了领袖的性格中。现在美国中产阶级的子弟,从三四岁就开始为了进“常青藤”而竞争:钢琴、芭蕾、外语、足球,一个班接着一个班地上。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在“9·11”之后,美国变得更加强悍。 野蛮反叛文明(4) 我们在“冷战”时代读到的宣传读物一直在讲美国人如何贪生怕死:在越南战场被击落的美国飞行员,身上带着用几国文字写好的投降书,根本不准备“英勇就义”。这并不完全是对美国的漫画。美国在世界上的敌人,从来都认为美国人承担不了牺牲,被中产阶级那种汽车洋房的生活方式软化的美国人,缺乏视死如归的勇气和赴汤蹈火的意志。只要用一百条命换一个美国人的命,美国就会退缩。但是,你翻开报纸,会看到身价百万的橄榄球明星慷慨从戎,战死沙场。华尔街的年轻金融分析家,也抛开自己的黄金屋,作为步兵死在伊拉克。 现在的美国,蛮性正在苏醒。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美国都准备硬碰硬。 黑权(1) 还是在布什总统上任之初,新任国务卿鲍威尔有一天突然在国会的走廊里碰上了著名的纽约黑人议员夏普敦(alsharpton)。两位顶尖的黑人政治家见面,本应是家常便饭。但这次偶遇,却让媒体十分注意。原因是这两位政坛精英势如水火,几乎没有人看见过他们彼此说过话。如今狭路相逢,可算是有好戏看了。只见鲍威尔彬彬有礼地伸出手去:“夏普敦先生,我们正在试图建立一个为所有人服务的政府。”夏普敦握着鲍威尔的手反唇相讥:“那就让我们等着瞧罢。” 这一场小小的较量象征着两股黑人政治力量的对决。自1960年代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之后,美国黑人的社会、政治走向已开始分化。马丁·路德·金当年年轻的助手杰西·杰克逊以民权运动的掌门人自居,继续领导黑人的政治抗议运动,攻击种族歧视的主流社会,要求白人为过去和现在的种族歧视负责甚至赎罪,进而塑造黑权(ckpower)。1988年杰克逊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虽被杜卡基斯击败,却充分显示了这一运动的实力。后来同情这一运动的克林顿上台,成为美国历史上最“黑”的总统,不仅号召全民讨论种族问题,而且公开代表美国政府就奴隶制度和种族歧视向黑人道歉。如今杰克逊被私生子的丑闻困扰,已是廉颇老矣,夏普敦正准备接过民权运动掌门人的权杖,并已宣布竞选总统。 鲍威尔则来自另外一个脉络。民权运动之后,美国进行了一系列政治、社会改革,给黑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些黑人中的优异之士,放弃了杰克逊领导的体制外的政治抗议路线,利用这一机会,走体制内路线,不断在主流社会中晋升。这派人常常不爱谈论自己的肤色,不愿以受害者自居,认为自己与一般美国人拥有大致相同的机会,而且很多在政治上非常保守,被称为“白”黑人。老布什任上,他们中的一员托马斯成为最高法院的法官。他不仅有个白人太太,而且对黑人动不动就以种族歧视的受害者的身份向国家要补偿和帮助的做法很不以为然。这次布什上台后,鲍威尔出将入相,成为美国历史中在权力的阶梯上爬得最高的黑人,莱斯小姐也出任总统的国家安全顾问,权倾一时,成为体制内路线成功的明证。 不仅政界如此,目前美国各行各业,都有黑人步入领导层。最近《新闻周刊》以封面故事的形式报道了企业界黑人领导层的崛起:谢诺(kenhi。chenault)于2001年1月成为运通(americanexpress)的总裁,奥尼尔(e。stanleyo'neal)正准备接过美林(merrilllynch)的领导权,帕森斯(richardd。parsons)开始统治美国在线时代华纳(aoltimewarner)。这三家美国的顶尖企业,全在“黑权”的控制之下。不过,这三位黑人企业巨头的共同特点是,他们都不愿谈自己的肤色。在被人逼问到种族问题时,他们的解释是:他们是企业领袖,碰巧也是黑人;但他们绝不愿说自己是“黑人企业领袖”。他们不否认他们的肤色,但认为肤色和他们的工作没有关系。不仅如此,他们三人中,有两人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就是出身寒微的奥尼尔,最终也拿了哈佛的mba,走的完全是白人社会主流的晋升之阶。 他们之中最具传奇色彩的,无疑要数帕森斯(parsons)。他曾给前副总统、纽约市长纳尔逊·洛克菲勒(nelsonrockefeller)当了8年的助手和律师,以善于调解这个美国最富有的大家族中的矛盾而深受赏识。这位习惯于对付白人豪门中的权力游戏的黑人天才,并非从未因自己的肤色而有过尴尬,但他总能大事化小,举重若轻。比如,一位《纽约时报》的黑人编辑和专栏作家曾搬进一家公寓。不几天,她的白人邻居就上门来问她愿不愿当保姆。这位作家以此证明白人对黑人的偏见,颇作了些文章。parsons则另有对应之道。1970年代末,洛克菲勒派他去曼哈顿的大都会博物馆处理一场纠纷。 第14章 他到达后立即向博物馆的律师们自我介绍。可那些人不把他当回事,眼睛直盯着门口,等着洛克菲勒的律师团出现。帕森斯于是故作无意地问:“我们还在等谁呀?”对方一下子意识到自己看走了眼,其中一位打量了一下帕森斯,急中生智地说:“天呀,我从来想不到你是这么年轻!”一场小种族危机轻易化解了。在帕森斯这样的黑人看来,社会对我们是有偏见,但社会也在变。你不用受点委屈就大惊小怪,要给别人摆脱偏见的机会。 在当今的美国,虽然大多数黑人的境遇还远不及白人,虽然黑人的主流还是与白人主流社会格格不入、属于体制外抗议运动的支持者,但这些体制内黑人权力精英的出现,却使黑人保守主义运动渐成气候。保守派的黑人开始争辩:不错,种族歧视仍然无所不在,但毕竟在制度上美国社会已为我们提供机会。我们有自由,有发展的空间,应该对自己负责,不要总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别人的原因。换句话说,黑人在社会上的失败主要是黑人本身的问题。几年前,一位黑人学者著书公开宣称:当今美国黑人的问题不是白人的歧视所造成的,而是黑人男性只知道满足自己的性欲,却不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社会责任。据统计,至少70%的黑人孩子是非婚所生。在有些黑人社区,竟找不到一个父亲。结果,一个单身母亲常常拖着她和几个男人生的五六个孩子,靠政府救济度日。这样被生活拖得精疲力竭,她怎么可能好好照看孩子?这些孩子怎么可能长大上哈佛、耶鲁,怎么可能不在街上学坏?这种状况,又与人家白人有什么关系?如果70%的黑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谁,黑人作为一个整体怎么可能不失败?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让政府而不是孩子的父亲对这一切负责?另一位黑人评论家尖锐地说:看看我们的领袖杰西·杰克逊,他自己在那里带头生私生子,我们跟着这样的人能走到哪里去? 黑权(2) 这些黑人保守主义者,在近几年来反对“种族平权”(affirmativeaction)的运动中更是充当了先锋。根据这种“种族平权”法,大学与企业在录用人时,要考虑种族 比例,甚至为了平衡种族比例不惜降低标准录用黑人。结果,美国大学黑人学生的sat分数明显比其他种族的学生低。在保守派黑人看来,这样的政策无疑是黑人的自虐,因为这一政策从制度上把黑人与低能等同起来。结果每个黑人学生都知道,只要凭自己的肤色,上大学就可以比别人分低一些,自我期望值因此大跌。更糟糕的是,黑人学生即使是真的出色,上了名校,也无法建立自信,因为在这一制度下,他们无从知道自己是凭借真才实学进来的,还是凭肤色进来的。当年马丁·路德·金的核心教诲,是人不分种族一律平等。如今的“种族平权”,则是讲如何根据肤色把人分出三六九等,“平权”成了特权,完全背离了马丁·路德·金的精神。所以,前几年加州在大学系统取消“种族平权”政策时,几位黑人教育家特别起劲:“我们就是要给所有黑人青年传达一个信息:不要觉得你靠自己的肤色就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你要把每一分钟都花在学习上,准备和别人平等竞争。” 在2000年的大选中,90%的黑人投了戈尔的票。即使是在布什的家乡得克萨斯,黑人 选民也是跟着民主党走。但是,像鲍威尔、莱斯这样的黑人,却在共和党的政府里 当高官。随着黑人中产阶级的兴起,希望淡化自己的肤色的保守派黑人政治力量已 开始成军。他们不一定是共和党,但民主党绝不可把他们看成是自己天生的选民。 这些黑人的信条是:走出自己狭隘的种族圈子,因为我们要领导一个世界,而不是 一个族群。 美国人有病(1) 美国从一个蛮荒的殖民地,一跃成为史无前例的世界帝国。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美国的成功?最新的一个结论是:美国人有病。 这个病的学名叫“轻症躁狂”(hypomania),是一种与抑郁与狂躁交替的躁狂症的温和形态,表现症状是过多兴奋、精力过剩,所引起的问题是压抑、身心交瘁、用药过度、婚姻关系破裂。不过,这一症状,如果不接着发展,却能激发一些优良品性,如大胆无畏、敢于冒险、自信、想像力丰富、富于创造性等等。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成功的基本品性。美国人得这种病的人多,国家就发展得快。 2005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心理学家加特纳(johnd。gartner)出版了其新著《轻症躁狂的优势:在美国(小小的)疯狂与(巨大的)成功的联系》〖wtbx〗(thehypomanicedge:thelink between(alittle)crazinessand(alotof)essinamerica),〖wtbz〗对此说进行了系统阐述。其书实际上是对9位对美国历史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人物的心理临床诊断。其中最著名的人物有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建国之父”汉密尔顿、工业家卡耐基和福特。他的结论是,美国人患“轻症躁狂”的比例远比其他国家高。而这些病人,正是美国成功的根本动力。 加特纳发现,许多对美国人性格的描绘,如精力充沛、动力十足、近乎愚蠢的乐观主义、企业精神、宗教狂热、傲慢自大、救世主的情怀等等,都和“轻症躁狂”的症状重合。其中最基本的特点,就是极度亢奋的情绪。这种情绪发作起来至少可以延续一个星期,患者在此期间觉得自己就是宇宙的主人,觉得自己了不起,并忘我地投入到工作或寻欢作乐之中(其中包括过度追求性生活导致婚姻破裂)。这实际上类似一种癫狂性抑郁症的初期症状。不过,不像一般的癫狂症患者那样陷入发疯和抑郁而不能自拔,“轻症躁狂”的患者常常能够经过这段狂乱后自我恢复。 为什么美国人患此病的人最多?首先,美国是个移民国家。那些敢于冒险离开故乡,到一个举目无亲的新大陆来的人,多是些焦躁不安、喜欢冒险创新、对自己的现状极度不满、敢于反抗压抑自己的个性的社会制度的人。这样的人中,自然“轻症躁狂”特别集中。同时,“轻症躁狂”和基因有关。那些癫狂性抑郁症的患者的亲戚,最有可能成为“轻症躁狂”的患者。所以,说美国是个“轻症躁狂的国家”,恐怕并不过分。 哥伦布的不安分,是举世闻名的。这个热那亚纺织工匠之子,根本在父亲的作坊里呆不住,自学了拉丁文,以求掌握航海知识。同时又自学西班牙和葡萄牙文,为周游列国作准备。当时,通往东方的商路全被热那亚的敌对城市威尼斯垄断。当时的书上,也都极尽其力夸张东方是多么遥不可及。哥伦布却突发奇想:既然地球是圆的,那么从东面去东方的路越远,岂不说明从西面通往东方的路越近?!他凭自己那点土知识,算出从大西洋上的加那利群岛西进到日本只有2400海里(实际上是10600海里,他夸大了东路的距离,又低估了地球的尺寸,才有这么个荒唐数字),并以此跑到葡萄牙王室要钱。当时最有航海经验的葡萄牙人,比他懂得多多了,一看就知道这简直是愚不可及,拒绝了他的远洋计划。但他不善罢甘休,最后鬼使神差,糊弄了西班牙王室,美洲才被发现。更奇的是,他本来是想找印度才意外发现美洲。当明明知道自己发现的地方不是印度时,他几乎指鹿为马地将之命名为西印度,称印 度再往东方走一步就到。现在如果要有一个人在我们面前像他这样表演,我们肯定说他精神不正常。但是,他的精神要不出毛病,今天的美国还不知道在哪里。 美国的“建国之父”之一汉密尔顿,是个典型的有自杀倾向的“轻症躁狂”。他本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私生子,一路奋斗,二十几岁就成了华盛顿最得力的助手。但是,他在华盛顿的帐下坐不住,一天到晚想上战场寻死,甚至和华盛顿公开翻脸吵闹(这大概也是美国史上惟一一位敢冒犯圣灵般的华盛顿的)。后来他四十岁出头,和当时的副总统决斗而死,也是其性格使然。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疯狂的人,几乎一手创立了美国政府,被称为“美国政府之父”。从联邦政府、美军、海岸警备队、乃至包括华尔街在内的现代金融体制,都是这么一个人在三十几岁以前一手奠基的。没有一种癫狂的状态,这样的成就简直就不可思议。后来的工业家卡耐基和福特,也都有类似的品性。卡耐基十几岁时不过是个送电报的报童,但因为博闻强记,掌握了当时费城的大部分通过电报传送的商业信息。他白天打工,晚上自学记账,甚至凭打电报的键盘声音破译电文,精力旺盛得像个小疯子。福特则以缺乏耐心闻名,觉得世界总是跟不上他的车轮,这也成了他成功的秘诀。总之,这些人都是精力过剩、脾气火爆、极富有侵犯性。没有他们的疯劲儿,美国也就不成其为美国了。 其他一些心理学家,也支持加特纳的结论。比如贾米森(kayredfieldjamison)的近著《充沛》(exuberance),探讨了移民对美国人性格的影响。她的结论是,那些求新、敢于冒别人不敢冒的险的人,那些敢于反叛自己所在的压抑性社会制度的人,最有可能移民到美国。 第15章 u的心理学家和神经学家怀布劳(peterc。whybrow)出版了《美国的癫狂:当永远没个够的时候》(americanmania:whenmoreisnotenough),揭示这个“轻症躁狂的国家”负面。他发现,美国的人口中d4-7等位基因确实非常高,这种基因就是一种冒险基因。这使得美国人喜欢求新。但是,在peterc。whybrow看来,这样的躁狂已经到了失去控制的程度,使得焦虑症、抑郁症、肥胖症在美国泛滥成灾。 美国人有病(2) 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的心理学家len则对这套理论极为忧虑。他认为,这样的学说,等于把美国人从基因上描绘得比别人优越。这将导致一种种族优越论。看看人类20世纪的历史,这样的理论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加特纳则坚持,他的理论基本还在猜想阶段。他的研究揭示了美国、加拿大和新西兰有最高的癫狂性抑郁症的发病率。不过,关于这些患者的亲戚“轻症躁狂”的发病率,他还没有掌握数据。他诊断了10个自愿在网上回应他的调查的企业总裁患有“轻症躁狂”,但这些病例还不足以支持他的最后结论。他称自己至少指出了一个事实:美国是个最大的移民国家,有最高的“轻症躁狂”发病率,同时又是新公司诞生最多的国家。这些当然都可能是偶然的。但这些事实,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其实,加特纳的理论并非横空出世。美国最早是个清教国家。清教徒对自己要求严格,进取精神强,发疯一样地要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弗洛伊德当年就发现,在自己的患者中,清教徒比例甚高这大概是因为其文化行为和价值观念使其容易形成心理的紧张和癫狂。韦伯写《清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也预示了加特纳的理论。加特纳只不过把过去的思想传统化成了临床诊断。 以笔者的观察,加特纳的理论在美国有现实的根基,但他未免把美国社会的一个侧面无限夸大,用来界定整个美国社会。比如斯坦利(thomasj。stanley)出版《百万富翁的意识》〖wtbx〗(themillionairemind)〖wtbz〗,虽然是本平浅的畅销书,但作者认真调查了许多富人的生活形态。结果发现,这些富人,生活克勤克俭,为了省钱用旧家具、开平民车、甚至换电话公司,同时又是忠实的配偶和负责的家长,婚姻稳定,绝无“轻症躁狂”那种穷奢极欲的劲头。再看美国的“建国之父”,汉密尔顿不过是个异数。富兰克林靠克己和勤奋,成为一代天骄。开国三位总统,华盛顿、亚当斯、杰弗逊,都是相当稳健的政治家。华盛顿对傲慢无礼的汉密尔顿能够容忍退让,爱惜其才,使其为美国的建国发挥了关键作用。要是华盛顿也是个“轻症躁狂”患者,怎么会这样对后辈“低三下四”?亚当斯关键时刻排除好战的汉密尔顿的干扰,冷静地避免了和法国的战争,谨慎压倒了冒险,使新生的国家得以生存。这些人对美国的贡献,恐怕更大。 美国如果有什么特异之处的话,那还在于其制度和文化对这种“轻症躁狂”患者有所宽容, 使之尽其才;同时又对之有所控制,使希特勒式的狂人无法得势。 家庭主妇在美国回潮 最近美国人口统计局公布了一个颇为惊人的数据:在受过大学教育的妇女中,黑人和亚裔都比白人挣得多。亚裔大学毕业的妇女平均每年挣43656美元,黑人41066美元,白人仅37761美元。全美的平均水平是38447美元。 受大学教育的人享受着高就业率,属于中产阶级。亚裔比白人挣得多,也许还容易理解,因为亚裔受的教育好。黑人长期以来处于教育劣势,如何会比白人挣得高?人们百思不解。有人说,这主要是因为黑人因为经济所迫,同时干几个工作。但这一解说,并没有统计数据作为支持。 事实上,这些数据,表明了美国社会的一个新转型的开始。从1960年代开始,美国的女权运动如火如荼,妇女纷纷出来工作,要与男人平等。在这场运动中打先锋的,是白人妇女。如今,白人妇女再开风气之先,开始重新回到家庭妇女的位置上。与几十年前不同的是,当时的家庭妇女属于文化不高的一族,如今的家庭妇女,则是文化优越的阶层,文化低的反而当不起。由于许多白人妇女回到家中,自己没有收入,自然把白人妇女的平均工资拉下来。 现在的美国,双职工的家庭过得一般都颇为辛苦。有钱人家,则可以让当妻子的专理家务。受高等教育的白人妇女挣得少,主要是她们的配偶挣得多,不需要她们再出去挣钱。这一点,可以从如下的统计数据看出来。 在受过高等教育的美国男性中,白人平均年收入为66390美元,亚裔为52508美元,黑人则仅为45635美元。这样,一对受过高等教育的白人夫妻,平均收入为104151美元;一对亚裔夫妇则为96164美元;一对黑人夫妇仅挣86701美元。白人明显高出一头。我们还必须注意到,白人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远远高于黑人。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白人夫妇都受了高等教育。但这种情况在黑人中很少。所以两个种族家庭收入的实际差距,比上面的数据显示得要大得多。 不错,黑人妇女中有许多失业领救济的,但在受过高等教育的黑人女性中,这种人非常少。与此相对,没有上过大学的白人女性,一般还都有工作,但许多受了良好教育的白人妇女,是家庭主妇。 那么,她们为什么受了那么好的教育后要回到家里呢?她们回家,不是回到厨房,而是给自己的孩子当家庭教师,高学历完全派得上用场。笔者的孩子上的学校,班上几个最出色的孩子,母亲都是家庭主妇,不仅回家相夫教子,而且一天到晚跑到学校打义工,守在自己孩子的班里不走。不久前碰到一个白人单身母亲,她一口气领养了3个中国女婴,住在附近一个学区好、房子贵的镇。她守着那么好的学区,竟放着公立学校不上,把孩子送到私立学校,一个孩子一年缴2万多美金的学费。但是这么投资,孩子在私立学校还是竞争不过人家。据她讲,那个学校,90%的孩子的母亲是家庭主妇,专职于孩子的教育。她则要工作,同时拉扯3个孩子,怎么能够和人家比?在美国,一般穷人找学区不好的便宜房子住,只能送孩子去差的公立学校。富裕的中产阶级住得起好学区的贵房子,孩子上好的公立学校。只有最富的才放着富人区的公立学校不上,送孩子进私立学校。在笔者孩子的学校中,母亲是家庭主 妇的还是绝对少数。但在那个奇贵的私立学校,大部分当妈的全是家庭主妇。看来,家庭主妇和私立学校一样,已经快成为上流社会的标志了。 那么,白人妇女这样的战略是否合乎理性呢?笔者以为这不仅合乎理性,而且是一个长远的经济战略。一般在这种家庭中,男人挣六位数的年薪,当妻子的出去工作挣那点钱,就显得意义不大。况且,妇女在家,使男人免了后顾之忧,事业进展迅速,而且可以不受妻子工作地点的制约,哪里有高薪工作就去哪里。但更重要的是,目前美国中产阶级下一代的教育竞争太激烈,即使一个受了良好教育的母亲全职呆在家中,也得全力以赴地教子,不会感到闲得无聊。而这最终会保证他们的下一代在竞争中先声夺人,回报远远大于付出。 《纽约人》社会(1) 《纽约人》(又译《纽约客》)已经享有80年的寿命。这80年来,《纽约人》已经成为那些受过良好教育、有自由派倾向的高中产阶级白人市民的主要信息资源。 《纽约人》号称是为知识分子社会服务的杂志,其读者圈子之稳定,是让任何一个杂志发行人都羡慕的。其70%的订户,订了这个杂志超过10年之久。可以说,《纽约人》是个围城,或用行内人的话说,是一个“纽约人社会”。 仔细检讨一下这个“社会”,则远非一个“知识分子”可以概括。比如1949年的读者调查表明,只有9%的读者从事教育工作,3%是学生。知识分子似乎占读者的少数。那么,这个杂志究竟是个什么货色?何以有如此大的影响?我们不妨看看历史,查查其基因。 在《纽约人》登场之前,美国经历了南北战争后镀金时代的高度繁荣,在19世纪末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这样的起飞自然引发了杂志热。1885年,美国市场上就已经有了3000多种杂志。这时的杂志,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所谓“绅士杂志”,如〖wtbx〗thenation,harper’〖kg-*6〗s,anticmonthly〖wtbz〗等等,其基本的格调反映了新英格兰的知识精英的文化,讲究的是高雅的趣味,读者圈子自然严格局限于受过良好教育的上流社会。这些杂志,实际上也是上流知识精英的阶层标志,读者有限,价格甚高,靠订户而非广告来维持。 同时,又有一种大众化的杂志。比如《星期六邮报》,类似我们的“周末”类报刊吧。这类杂志售价甚低,针对识字的劳工阶层,在财政上靠的是广告收入而非订费。19世纪的广告,常常是一些用小得几乎看不清的字体印出来的“说明书”。 第16章 但到了世纪末,广告技术革命,图像、大字号广告词纷纷出现。一下子吊起读者的胃口,广告生意兴隆,便宜杂志畅销。 但是,20世纪初,特别是“一战”以后,一个新阶级迅速崛起。首先,1920年代,公共教育突飞猛进。1890年,只有3%的适龄青年上大学,到1928年,这个数字涨到10%。一个受 过良好教育的中产阶级生成。同时,美国迅速都市化,这些受教育的青年,走出校门常常就 远离家乡,一头扎进举目无亲的大城市开始自己的人生奋斗。 19世纪的杂志,根本无法满足这些“新人类”的需要。首先,这一阶层都是小民百姓出身,既不是新英格兰的精英,也不是刚识几个大字、口味庸俗的劳工阶层。另外,19世纪末的杂志,基本还是农业社会的趣味,充满了杰弗逊式的淳朴乡村道德,对大城市不信任,对工商社会的美学取向很抵触。鼓吹的最多是小镇的价值观念,立足的是一个缺少流动、以“面对面”的人际关系为基本社会网络的封闭乡土世界。但20世纪初,曼哈顿崛起为一个世界之都,全球商业的心脏,是一个“背对背”的陌生人社会,小镇主义在这里当然行不通了。 这时出来一位报业奇才罗斯(haroldross)。此公是个生于科罗拉多的“乡巴佬”。1918年 服役美军,驻扎在法国,当了军内小报《星条旗》的编辑。回美国后,几经挫折,终于在1925年开张了《纽约人》。 他赶上了一个好时候。首先,广播和电视还没有出现,印刷媒体可以独霸市场。其次,美国在19世纪末形成了一个全国市场,印刷技术日新月异,全国的邮政系统又极有效率,邮资甚低,给杂志的发行带来便利。isuu書网《纽约人》的定位,恰恰在“绅士杂志”和大众杂志之间。罗斯强调的是高雅的文化口味。他甚至在招聘编辑时,要看人家和新英格兰的知识精英阶层有无关系。同时,杂志又非常依赖广告。当时《纽约人》创造了甩尾巴的编排技巧。文章在首页开始刊载后,大部分转到内页狭窄的栏上,形成“细流”。“细流”实际只是内页的花边,内页的主要空间,是那些付不起封底、封二、封三等显著位置广告费用的客户的广告。文章在首页后甩下的“细流”,持续几页,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到内页广告上,大大开阔了广告空 间。这一技术创新,帮助《纽约人》在市场上立足。 罗斯虽然要攀上流社会的知识精英,但他清楚地知道,精英的人数太少,不足以使杂志赚钱。于是就把杂志定位于“身为中产阶级但立志步入上流社会的人”的读物。那时,镀金时代的美国梦召唤着世界各地的冒险家,谁不希望晋升上流社会呢?美国最不缺的就是野心。于是,《纽约人》越来越火,从1939到1949年,十年销量涨了一倍还多。 上流社会的一个标志,就是机智幽默。在“一战”和“二战”期间,一群幽默的作家和漫画 家聚集在《纽约人》旗下。其中漫画成了《纽约人》的看家宝贝。如今《纽约人》每周收到1000多漫画投稿,只有15到20张能够被采用。罗斯一心要通过幽默和艺术来创造一个城市的文化。著名的社会学家、建筑批评家芒福特(lewismumford)在《纽约人》开辟skyline的专栏,对建筑、城市、技术在历史和日常生活中的意义的挖掘,比任何美国作家都深刻,提高了读者的城市意识。罗斯在困难时期训斥雇员:“不要辞职!这不是一个杂志,这是一场运动!”这个自己写不出能够达到《纽约人》发表水平文章的战士,当编辑当到1951年去世为止,可谓到死方休。 《纽约人》社会(2) 不过,《纽约人》不是个开玩笑的杂志,而立即进入了美国政治的主流。1945年,被《生活》杂志派到中国报道的赫西(johnhersey),在回国途中到了广岛,写了广岛原子弹爆炸的人间惨剧,《纽约人》打破常轨,用整本杂志刊登赫西的报道,举世震惊。赫西在“二战”中对约翰·肯尼迪的英勇事迹的报道,使肯尼迪成为美国英雄,为他日后当总统提供了政治资本。在麦卡锡主义时代,《纽约人》勇敢对峙于右翼恐怖,坚持自己的独立知识立场。最近的伊战,《纽约人》又抢先发表一系列虐囚的照片和调查报道,再次震动世界。2004年总统大选,《纽约人》打破80年来不介入的传统,发表长文支持克里,亮出自己的政治旗帜。 不过,1960年代末嬉皮士一代崛起后,《纽约人》势头看衰。这代人是反叛自己父母的一代,拒绝父母们喜欢的《纽约人》。如今保守主义崛起,电视、广播、互联网等等,都在侵蚀《纽约人》的地盘。1990年代末,《纽约人》就开始赔钱,一年损失高达600万美元。财政状况不佳,确实使杂志有些像个高寿的老人了。杂志也许还能够支持。但是,《纽约人》恐怕永远无法重新占据其20世纪绝无仅有的文化地位了。 美国媒体的高产 美国媒体在全球化时代享有话语霸权,已经是人所共知的事实。这一霸权的建立,当然和美国媒体财大气粗有关。不过,媒体从业人员的生产能力,以及这种能力对媒体质量的影响,却很少有人注意。 这个问题,在我开始给国内媒体写作时特别明显地反映出来。在两年多内,我的专栏在《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新京报》、《南方人物周刊》、《东方早报》、《足球》报、《中国新闻周刊》等多家媒体上出现。另外,还有许多不定期的约稿。题目从经济到足球,几乎无所不谈。于是有些人开始惊呼:薛涌灌水!薛涌乱写!显然,在国内一些人看来,稿子写得太多,题目太广,没法儿让人把你当真。 那些批评我的人,除了我写得太多、太广外,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意见。实际上,许多媒体的编辑们为我的名字的出现频率太多而犯愁。他们能找到水平接近的文章,就不会用我的。问题是找不到。我和国内人士进行过几个辩论,到今天还没有被打败过。我可以一天写4篇稿子,谈不同的问题,照样篇篇在国内媒体中达到一流水平。怎么个“灌水”法? 后来发现,这种彼此之不认同,其实是中美媒体文化差异的反映。中国的媒体,阵容庞大到个人的产量有限。你要是到美国一看,就傻了眼了:几乎个个高产,人人“灌水”。 《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一般每周在本报上版两次。这是固定的专栏。同时,在其他报纸,也不断发表文章。最难能可贵的是,这些人一天到晚上电视,对国内外局势发表即时评论。你要是关心时政,几乎每天都能够听到他们的声音。除此以外,他们还著书立说,到大学讲课,你简直搞不清楚他们什么时候睡觉,|qi|shu|wang|更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读书了。 他们讨论的范围,从总统政治,国际局势,一直到棒球,几乎无所不包。说他们“灌水”吗?你可以不同意他们的观点,但是,每次听他们谈话,读他们的文章,都有些收益。你不能不承认,他们坐在这个位置上,确实是有些功夫,换别人是干不了这个活儿的。 这是美国文化界最聪明的一群人,比一流大学中的教授厉害多了。挣得大概也比大学教授多十几倍。其中布鲁克斯(davidbrooks),是我颇为佩服的一位。他是保守派,我多少有自由派倾向。但他一开口,我就得洗耳恭听。此君和我同岁,大学毕业后,一度想读博士。但开了一次学术会议,见了萨义德等许多顶尖学者,发现他们讲的自己完全听不懂,于是放弃博士之念,进了媒体,从记者一直干到著名的专栏作家。他除了每周在《纽约时报》出现两次外,还每周五作为右翼评论员,出现在公共电视台著名的“新闻小时”上,对一周时事进行分析。每次说话,句子都特别短,一针见血。大部分时间压了其左派的对手一头。另外,他被耶鲁法学院请去讲课,出版了两本记录当今美国社会的专著,引起巨大反响。美国历史学会的机关刊物,把他当作一个顶尖历史学家来采访。其著作自然也被历史系采用。 这些人运行的逻辑是什么?第一,如我在《直话直说的政治》一书中所指出的,美国的任何“话语”,都是在直截了当的公共辩论中产生。任何人都有接触信息、参与政治和文化辩论的权利,大家不迷信大学里的教授,自然也不在乎你是哪个专业的、有无资格谈某个问题。大家要听的是道理,不是你是否得了诺贝尔奖。这些媒体人士,就是靠直接对公众讲话,获得了自己的权威。第二,美国媒体和学术质量甚高。这些人可以现炒现卖。比如今天伊拉克出事,他们可以马上找来有质量的书籍,钻研一通,一个月成为专家。一个月研究伊拉克,一个月研究欧洲,研究跟着时事走。几十年生涯,就使他们无所不知。第三,他们身在媒体,亲自采访,收集第一手材料。老实说,他们是记录历史的人,大学里的历史学家是研究他们的记录的人。他们实际上更有原创性。所以,美国历史学界对一个没有博士学位的布鲁克斯 如此恭敬,也就不难理解了。 我在中文媒体中写作,学的是这些人。 第17章 目前我在国内媒体取得的一点话语优势,多少说明了美国媒体文化的创造力。 波士顿的马拉松传奇 波士顿的马拉松,号称是世界第一马拉松,吸引的马拉松精英超过世界其他地方的任何一个马拉松。然而,4月18日比赛时,《波士顿环球报》体育版的头一篇文章不是写几个作为夺冠大热门的世界名将,而是一个非凡的女子辛西娅·卢塞罗(cynthialucero)。 三年前,28岁的心理学家辛西娅·卢塞罗参加了波士顿马拉松赛。按说,参加波士顿马拉松都要有及格的成绩,标准不低,能参赛的不仅身体健康,而且身手不凡。但是,辛西娅·卢塞罗在比赛过程中一路饮水过量,身体无法接受,造成体内严重低钠,在离终点还差4英里时跌倒,被送到医院后,不久死亡。 辛西娅·卢塞罗刚刚完成自己的博士论文不久。她这次参赛,是为治疗白血病和淋巴瘤而募捐。但她自己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死,却给那些和死神苦斗的病人们带来了更大的礼物。根据她生前的遗愿,她的器官全部捐献,被立即移植到7个不同的病人身上,一下子救了7条命。 在美国,器官捐献必须有捐献者生前签署的捐献证。比如领汽车驾驶执照时,常常就要决定是否在事故死亡后捐献自己的器官。签了同意条款的,驾驶执照上印有一颗红心,一旦出车祸死亡,救援人员看到这样的驾驶执照,死者的器官就会立即被移植到最需要的人身上。许多美国人的驾驶执照,都印有这样的红心。 辛西娅·卢塞罗1999年出了车祸,严重受伤,当时被紧急空运到医院抢救。也正是在那个时候,25岁的她意识到生命有多么脆弱,认真地想自己万一这样死去,还能给世界留下什么。于是,她郑重地签下了捐献卡。后来她迅速恢复,2000年还跑了圣迭戈马拉松。 在波士顿出事后,她失去了知觉,而且没有救治的希望。这时她的家庭面临着痛苦的抉择。她的妹妹和父亲主张捐献器官,但她母亲坚决不同意。在这关键时刻,她妹妹在她的公寓里找到了那张捐献卡,尽力劝妈妈:“姐姐已经不需要这些器官了。还是把它们给那些需要的人吧!”当妈的最终被说动。 与其同时,在死亡线上挣扎、已经坚持不了几天的7个病人,被推进各自的手术室,经过成功的手术,7人全部获救,如今都在过正常的生活。 辛西娅·卢塞罗的善举,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马萨诸塞职业心理学院建立了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心理健康中心,分发奖学金,组织讲座,举办以她的名字命名的长跑比赛。马萨诸塞州的白血病和淋巴瘤协会,也以她的名字设立年度奖。她在厄瓜多尔的父母,仿照新英格兰人体器官库的模式,建立了厄瓜多尔第一个器官捐献组织。他的家庭,还访问了接受她的器官的7位从死神那里逃出来的人。其中一个人,在得救后不停地为慈善事业打义工。她说:“每天我一早醒来,第一个要想的是那个延长了我的生命的天使,以及我应该用这些多出来的生命为世界做些什么。” 辛西娅·卢塞罗的父亲则说:“这7个人给我们全家的生活赋予了新的意义。他们让我们觉 得辛西娅·卢塞罗还活在他们身上。”他特别不忘去看望那位接受了辛西娅·卢塞罗心脏的女孩。那个孩子当时才14岁,没有心脏移植,已经活不了几天了。如今,她不仅是个正常的少女,而且是学校跳水队的队员。她的父母充满感激地说:“我们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你还能指望接受一个比马拉松运动员的心脏更好的心脏吗?” 辛西娅·卢塞罗的父亲则说,他永远也忘不了拥抱那个女孩的时刻,因为他感到了自己女 儿的心在跳动。 体育永远不仅仅是体育。波士顿人可能会忘记今年谁拿了冠军。但是,辛西娅·卢塞罗 的传奇,将永远成为波士顿马拉松最为珍贵的传统。 假冒的美国男子汉(1) “美国人来自火星,欧洲人来自金星。”这是美国保守派评论家的名言。美国是人类的严父,欧洲是人类的慈母,这在最近的世界事务中似乎也得到了证明:美国从阿富汗到伊拉克,一路杀过来,如今从伊拉克运回1400多具尸袋,依然一无所惧,又向伊朗叫战。欧洲则在最近印度洋海啸中慷慨解囊,不论是绝对捐助数目还是捐助额在其gdp中的比值,都远远超过美国。总而言之,美国人充满了男子气,敢想敢干,具有行动力量。欧洲婆婆妈妈,凡事三思而后行,是地道的女人。 美国人为自己的男子气自豪。特别是保守主义得势后,大男子主义更有复兴之势。在一些保守的地区,宗教信徒们发起的大男子运动,要求妇女面对上帝许诺,把自己和家庭的一切决定权交给丈夫。颇有些“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意志。2004年加州州长施瓦辛格,公开嘲笑民主党的对手是“女人气的男子”。此话出自曾有过多次对女性进行性骚扰的明星政治家之口,自然引起女权主义者的口诛笔伐。但是,时代不同,女权主义已经过了极盛期。施瓦辛格不仅不道歉,而且在提名布什的共和党提名大会上,又将这个词重复数次,攻击民主党人,使全场欢声雷动,大大壮了布什的军威。最近,哈佛大学校长萨默斯又公开提出,妇女在数学和科学上,先天不如男人。虽然事后道歉,但哈佛本属于自由派的重镇,萨默斯又曾是克林顿手下的高官。你很难想像20年前这样身份的人在哈佛能说得出这样的话。 不过,男子汉的气概可以是人的品格,也可以是作秀的道具,或者病态的卖弄。最近,英国《金融时报》的著名体育评论家库珀尔(simonkuper),就借本周美国职业橄榄球的决赛“超级碗”,对美国的男子汉气概重重地戳了一刀。 在他看来,无论就体育而言还是就社会而论,美国最有男子汉气概的时代还是50年前。当时那些年轻人,被称为“最伟大的一代”。他们大多数是在农场长大、身材瘦长的硬汉子。他们很少看体育比赛。那时候没有电视,更没有“超级碗”。但是,他们打猎、拳击、摔跤、不戴头盔打棒球,也玩需要身体格斗的橄榄球。那时的体育全是男人的事情。女人的角色是啦啦队和护士。男人在他们那位当过士兵的总统的号令下,慷慨激昂地走向沙场,赢得了“二战”,也赢得了世界的爱戴。 “二战”后,美国人纷纷从农场移居到了市郊,享受着人类历史上最富足的生活。他们甚至不愿意去一个没有空调的国家。“越战”后,兵役制取消,从此“好男不当兵”,美军里的少数族裔和下层社会子弟的比例高得出奇。孩子们作体育运动也受到各种法令的保护。打棒球、橄榄球,甚至骑车,都要戴头盔。纽约的中学举行一次棒球赛,要层层申报,通过各种安全保护的检查,不能有一点潜在的危险,几乎到了“玩不起”的地步。保守主义评论家布鲁克斯敏锐地观察到,大多数美国儿童,都拥有几个为不同运动服务的头盔。 不打仗了,头盔却多了。冒险精神少了,自我保护意识强了。人们即使从事游戏性的事务,也越来越避免真刀真枪的交锋。美国从事拳击运动的人,在过去10年降低了27%,目前为945万人,而且大部分是黑人。从事摔跤运动的人,从1998到2003年下降了一半,目 前剩下180万人。橄榄球的规则对安全保护越来越严格,自1987年以来,虽然美国人口上涨了15%,从事橄榄球运动的人数只能维持在550万人左右。打猎随着动物保护主义的兴起,更是不景气,人数在1987到2000年间下降了35%。 与此同时,女人开始男性化,大肆侵犯男人的地盘。6个美军中,就有1个是女性。过去大学体育全是男孩子的事情,男生占有大学几乎全部的体育经费,但1972年这就变成了违法。如今,大学体育运动队里,42%是女生。 虽然有些夸张,但以下是一个典型美国郊区的中产阶级白人家庭的景象:女儿到体育馆对着沙袋拳打脚踢,练防身术;儿子在楼上的自己的卧室中,聚精会神地玩暴力的电子游戏;当妈的在院子里抡着大斧,挥汗如雨地砍柴(供壁炉用);体重严重超重的父亲,半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拿着遥控电视控制器在那里换频道。电视里的比赛,几乎全被黑人运动员主宰。 美国的白人男子,不是听任自己的妻女占领男子汉的领地,就是把男人的事业“外包”给少数族裔,从打仗到橄榄球,无不如此。在真实的世界中当不了“大老爷们儿”,就必须在幻想的世界中找回心理平衡。于是,玩暴力电子游戏的男人越来越多,练防身术的女人越来越多。一次去踢足球奇qisuu.书,笔者竟发现男女混合着比赛。于是心中嘀咕:“人家大姑娘咱们怎么好意思撞?”谁知此念一闪,立即被一个大姑娘撞得人仰马翻。美国大姑娘的厉害,你领教后才会知道。同时,美国那些大腹便便的男人,半躺在沙发上看橄榄球比赛,看到眼睛里就拔不出来。据说看橄榄球风魔美国,恰恰是从“越战”兵败时刻开始。也怪不得现在的橄榄球新添了一个项目,就是壮阳药的广告,这玩意如今跟着最暴力的体育走。当然不是要拉那些无暇他顾的运动员的买卖,人家打的是观众的主意。 第18章 假冒的美国男子汉(2) 美国的白人男性,压倒性地支持布什。布什动不动身着牛仔装,模仿的正是传统美国男子汉的气概。可是,他那位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父亲,打仗没有二话就上沙场,他却逃了“越战”,被人称为“草鸡鹰派”(chickenhawk)。他对暴力有偏好。但是,年轻时离橄榄球最近的时刻,就是当啦啦队长。那个称别人是“女人气的男人”的施瓦辛格,靠吃药当了世界健美冠军,给美国社会留下的一大遗产,就是类固醇在青少年中横行。 在这个意义上讲,布什主义,多少像个暴力的电子游戏。真正跟着这个主义去打仗的还是少数。美国公众承受死亡的能力提高,一大原因怕是死者中少数民族和下层社会的子弟为多。可怕的是,越是如此,那些躲在家里没有打过仗的人就越好战,仿佛不如此自己就不是男人。也难怪,布什第一任,以正副总统为首的鹰派都没有经过战争,甚至变相逃兵役。鲍威尔惟一见过沙场,却是个鸽派,如今大家只好道不同不相为谋了。 第三部分保守主义时代 保守主义时代杰弗逊与亚当斯之争,实际上也预示了后来的美国总统政治。林肯上台后终于使南北双方兵戎相见。在此之后,1960年的肯尼迪与尼克松之争,2000年的布什与戈尔之争,2004年的布什与克里之争,也都火药味十足。也正因为总统政治背后有着如此紧张、甚至丑恶的政治争斗,使国家陷入分裂,这就更加要求就职典礼为人们提供一个超越这一残缺的现实的机会:尽管我们如此互相仇视、水火不容,但是,让我们一起来重温我们的共同理想,让我们想一下我们走到一起的理由。 上帝呀,再给美国一个机会!(1) 上帝呀,再给美国一个机会!——总统就职文化和政治秩序 在18世纪后半期美国革命的前夜,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曾经论述过作为美国前身的英国殖民地为什么优越。他提到,这些殖民地政府的一个特点就是朴素节俭。无论是迎接一个新首脑上任,还是召集新的议会,仪式虽然很体面,但没有豪华的庆典和游行。相反,在那些葡萄牙、西班牙乃至法国的殖民地,统治者常常喜欢盛大的仪式庆典。这样的庆典不仅要靠殖民地的人民纳税来支付,而且也把虚荣和奢华作风介绍给了社会。 后来美国建国,选举了自己的总统。美国宪法第一节第二条写道: 当他(总统)行使其行政职权之前,他需要宣读如下誓言:“我庄严宣誓:我将忠实履行美国总统的职权,并尽我最大的努力,保存、维护和捍卫美国的宪法。” 这是美国总统就职的最基本的格式。这一格式于1787年制定,一直保留到今天。这个朴素的仪式,是美国民主政治的核心,也是建国之父们在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新:一个普通公民,宣读完这35个英语单词的句子,成为美国总统,掌握巨大的权力。这一权力,不仅受到投他票的选民的支持,也得到投票支持他的政敌的选民的默认。 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实际上是建国和总统就职两个庆典合二为一,场面颇为盛大。当时纽约市民捐款32000美元,把市政厅翻建成“联邦厅”,华盛顿的就职仪式就在这个“联邦厅”的阳台上举行。在这前后也有游行、舞会,开启了后来就职典礼的传统。不过,华盛顿的第二任就职典礼,就非常简单。当时的联邦政府移到费城。华盛顿仅发表了135字的就职演说,然后宣誓就职,除了晚上的舞会外,没有游行和庆典。 等第二位总统亚当斯就职时,他的奢华之举是订做了一辆“简单但足够典雅的”马车。不过,当第三位美国总统杰弗逊上任时,他拒绝坐马车,坚持步行就任,以体现平等的民主精神。 以后的总统就职典礼有渐奢之倾向。杰克逊(andrewjackson)于1829年3月4日就职时,由于丧妻,由侄女多纳尔逊(emilydonelson)充当“第一夫人”的角色。她的长裙和发式由此为世人瞩目。以后第一夫人的服装就成了总统就职庆典的一个重要节目。在林肯于1861年3月4日就职前的几天内,林肯夫人在摄影机面前试了几身典雅的长裙。1845年波尔克(jamespolk)就职典礼的舞会,一场是对所有党派开放,门票为10美元。另一场对“纯粹的民主党”开放,门票2美元。以当时的物价,都所费不薄。1869年3月4日格兰特(ulyssesgrant)的就职典礼,在参议院走廊俯瞰宾夕法尼亚大道游行路线的门票,25美元一张,一天的票为50美元。当时的政治漫画还有描绘在就职庆典的舞会上大家争啃一只全鸡的贪婪、混乱的场面。 从肯尼迪开始,总统政治进入了电视时代。不仅电视辩论决定了谁入主白宫,就职典礼的包装也必须面对摄像机,要更加考究。肯尼迪夫人的服装风靡全国。第一夫人从此成为第一模特。来自好莱坞的里根夫妇,又把此风带到登峰造极之地步,不时引来批评。此次布什连任的就职典礼,在头一个星期,媒体就开始展示第一夫人的服饰,总统的“御驾”2006cadicdts也在媒体上出尽风头。这与惨烈的伊拉克战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1850年7月,菲尔莫尔(mirdfillmore)在总统泰勒(zacharytaylor)死亡后宣誓就任 总统。当时观察了整个就职仪式的一位作家感叹道:“在许多国家,这样的权力交接会血流成河,会动摇政府的根基。”这话讲完十多年后,林肯的就任就引起了一场内战。不过,这场内战,是美国自建国以来南北双方就奴隶制度长期积怨的总爆发,并非一次权力交接所导致。严格地说,自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就任以来的216年的历史中,美国总统权力交接的最高代价,大概就是这次布什花费的4000万美元的就职典礼费了。 毫无疑问,每一次总统就职,都在重申美国的价值,都是再一次表达对民主政治的认同。但同时,也是为各派政治力量暂时放弃敌对提供一个“停火协议”,希望这一短暂的“停火”能够赢得长久的团结。因为美国从一开始就是通过把一些本来就势不两立的政治力量捏合在一起而建立的联邦。这些力量的争斗常常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但是,就职典礼提醒这些力量他们共存的原因。从大选中双方恶毒的攻击,到就职典礼上站在一起共同唤起国民的希望,美国的总统政治获得了一个微妙的平衡。 首任总统华盛顿,几乎是惟一一个能够基本免除党派之争的。虽然他在任上也频频受到中伤,但他在独立战争中作为军事统帅建立起的威信,使敌对势力很难挑战他的权威。到华盛顿一卸任,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弗逊就分别代表联邦派和民主共和派展开了党争。这两位建国之父,本是独立战争中的战友,彼此有着深厚的友谊,所以,虽然有党争,但开始时还算有所节制。第一回合,老资格的亚当斯获胜,成为第二位美国总统,杰弗逊成为副总统。但是四年后两人再战,造谣中伤等等现在有的招数就都使出来了。结果不仅伤了朋友的感情,而且引起一场比后来2000年大选更大的危机。 上帝呀,再给美国一个机会!(2) 杰弗逊险胜亚当斯。不过他获胜的决定因素,是一些根本不存在的黑奴票。南方的黑人奴隶当然没有选举权。但是,由于联邦在计算税收时将黑奴折合成一定的人口,根据投票权与纳税责任合一的原则,5个黑奴就被折合成3张选票。这一下就使南方的奴隶州势力大增。来自弗吉尼亚州的杰弗逊战胜了来自马萨诸塞州的亚当斯,后来杰弗逊因此被称为“黑奴总统”。 但是,更大的麻烦是,杰弗逊的和其竞选伙伴布尔(aaronburr)得票相等。当时谁竞选总统,谁竞选副总统,没有严格的规定,应该是得票多者为总统。布尔拒绝退出竞争,事情只好交给众议院裁决,布尔的人威胁要发动暴乱。后来在众议院杰弗逊以一票胜出,成为步行就职的平民派总统。布尔屈就副总统。这可谓是美国总统政治中最危险的一幕。布尔被人称为美国第一位主动为自己拉选票的职业政客,毫无政治操守可言,后来竟企图暗通法国和英国,企图出卖国土。而这样的人离总统竟仅有一步之差。 杰弗逊与亚当斯之争,实际上也预示了后来的美国总统政治。林肯上台后终于使南北双方兵戎相见。在此之后,1960年的肯尼迪与尼克松之争,2000年的布什与戈尔之争,2004年的布什与克里之争,也都火药味十足。也正因为总统政治背后有着如此紧张、甚至丑恶的政治争斗,使国家陷入分裂,这就更加要求就职典礼为人们提供一个超越这一残缺的现实的机会:尽管我们如此互相仇视、水火不容,但是,让我们一起来重温我们的共同理想,让我们想一下我们走到一起的理由。 从这个角度看,不论是对新总统而言,还是对连任的总统而言,就职典礼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人们暂时忘记现实和分歧,集中注目于希望和理想。当总统手按《圣经》宣誓时,传达的信息常常是:上帝呀,再给美国一个机会! 第19章 不过,这样的机会,是通过信仰而不是金钱得到的。如今参加布什的就职盛宴,每家捐款不限额。一场公众的庆典,完全被有钱人垄断。华盛顿俨然如同帝王之都,与杰弗逊的理想越离越远。财富对公共精神已经构成了真正的威胁。 施瓦辛格能当总统吗? 这次大选后,为2008年留下无限的悬念。民主党那头,希拉里·克林顿成了大热门,甚至有些民主党的高参劝她2006年不要竞选参议员连任,集中精力选总统。共和党人为了早早灭掉她,则劝刚刚辞掉国务卿职务的鲍威尔到纽约挑战希拉里的参议员席位,让她早早成为败军之将,选不成总统。布什的任期到两任为止,2008年共和党有谁出马,更是激发人们的无限遐想。其中,加州的州长、前健美明星施瓦辛格成了人们广泛谈论的中心。 施瓦辛格是个权力欲极大的人,早年就崇拜希特勒。如今生逢美利坚帝国的时代,就恨自己没有出生在美国,丧失了竞选总统的权利。过去在一些公共讲演中,他故意开玩笑,先掏出一份讲稿,照着就念:“我宣布竞选美国总统……”然后马上说,“对不起,我拿错了稿子。”这个玩笑当然不是随便开开,而是细心经营。他做梦都在想哪天会有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机会。 美国人属于乐天派,喜欢尝试新鲜事务,可以选个摔跤手当州长,为什么不能哪天修改宪法、容许外国出生的公民选总统呢?这类修宪问题,近日不断被提起,更不免让施瓦辛格想入非非。不过,修宪不是个简单的多数就可以的。要在议会赢得三分之二的票才行。议会里的人,有总统野心的不只一个人。他们能情愿为自己添加一个很难征服的竞争对手吗?无怪有人挖苦:现在什么都讲外包(outsourcing),我们美国人的工作都通过外包给了外国人。如今,我们又要将总统这个职位外包出去了。 施瓦辛格当总统,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这件事情还是引得众说纷纭,成了一个介于政治笑话和政治想像之间的事情。你不能对之太认真,又不能对之太不认真。因此,我们不能不分析一下这一奇谈怪论的现实政治基础。 这次布什虽然大胜,但共和党对未来绝非高枕无忧。第一,布什四年政绩不佳,能力不强,这次胜利,很大程度上是对手克里缺乏政治魅力,竞选时又犯了几个大错误。如果碰上克林顿这样的对手,布什几乎死定了。接下来四年,面对自己留下的巨额财政赤字和伊战的乱局,谁也看不出他能拿出什么解决办法来。第二任如果经营不好,再赶上坏的经济周期,他自己倒是可以无所谓,但会重创共和党的声誉。 第二,布什的社会基础是南部基督教保守主义,有些自由派甚至称之为是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这派力量虽然很大,但布什过分右翼的政策,单一地依赖这股力量,排斥了其他的力量。这次大选,越是落后的地区,越是没有文化的人,越倾向于布什。如今美国处于技术革命的时代,大学生越来越多,而在大学生中克里的支持者占压倒优势。所以,从长远来看,布什的社会基础很难保证共和党的长期优势。 也正因为如此,共和党必须作好布什之后的准备,扩大自己的社会基础。特别是由于南部保守主义在党内的主导,使传统的新英格兰温和派共和党人失势,他们正寻机东山再起。这派人在社会政策和文化问题上,不像布什那样极端。如前纽约市长朱里安尼,前新泽西州长、布什的首任环境部长惠特曼,都对堕胎、同性恋表示宽容,同时坚持财政纪律,反对布什式的财政赤字。这些人的特点,是在民主党的州以共和党的身份当选过行政首脑。他们如果出来选总统,不仅能够拿下本州这块民主党的领地,而且对邻州民主党的阵地也构成挑战,颇像当年克林顿这样的民主党人从南部共和党的后院起家一样,成功的可能颇大。 施瓦辛格正好处在这样的位置上。加州是民主党的一统天下。但他在那里竟当了共和党的州长,这就使他在共和党内占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历史上看,共和党人在加州成功的重要政治家,常常有问鼎白宫的实力。尼克松是加州的参议员,后来当了艾森豪威尔的副总统。1960年大选输给肯尼迪,1962年竞选加州州长失败,但后来两度赢得总统大选。里根则是先当选了加州州长,最后成为总统。他缔造的西部个人主义和南部基督教保守主义的联盟,比目前布什的社会基础要牢固得多。如果施瓦辛格真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公民的话,有加州这样一个最大的民主党基地作为自己的筹码,大选就已经赢了一半,理应是共和党总统政治中的一个大热门。 施瓦辛格的总统狂想,多少体现了共和党内重新组合的意愿。俗话说盛极必衰,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布什的南部基督教保守主义不可能永远主宰美国政治。温和的共和党人,力图探求一条经济和军事上的保守主义、社会文化上的自由主义的道路,在加州和新英格兰地区寻求突破。拥抱个人主义政治哲学的施瓦辛格,正是这条道路的一个象征。 欧洲宣言(1) 自布什上台、新保守主义得势后,欧洲就成了美国保守派挖苦的对象。拉姆斯菲尔德称德法等国为“旧欧洲”,《每周正论》〖wtbx〗(weeklystandard)〖wtbz〗则描绘欧洲“正在稳固地滑向一个不宽容、恐惧和仇恨的丑恶的大灾难”。最近在华盛顿的思想库米德等甚至质问:“欧洲还有生物的和文化的本能存活下去吗?” 表面上看,欧洲确实已经衰落。和美军比起来,欧洲的军队已经是世界二流。欧洲在世界事务上庸碌无能,连家门口波斯尼亚的冲突也得等着美国来解决。欧洲的经济增长继续落在美国之后,人口在老化。再过50年,欧洲的经济规模便远远无法和美国相比。 然而,在许多人眼里,欧洲在静悄悄地复兴,并且终将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超级“大国”。2005年美国出版了两本书。一本是《欧洲合众国:新的超级大国和美国霸权的结束》。作者里德(t。r。reid)声称,欧盟比起美国来有更庞大的人口、更多的财富、更繁荣的贸易,而且在几乎每一个国际组织中都比美国更有影响。另一本书叫《欧洲梦:欧洲未来的远见是如何静悄悄地让美国梦退色》。作者里夫金(jeremyrifkin)观察道,在欧洲你可以看到人们衣着得体,享受着更好的生活方式。回到美国一看,满街是体重严重超重的人,美国人工作过度,工资过低,却消费过度。1/3的美国人说他们不再相信美国梦。美国精神正在疲倦和衰弱。与此同时,一个新的欧洲梦正在诞生。这个梦比起美国梦来,更适合人类的下一个发展阶段。 最有力的声音,还是欧洲人自己发出来的。上周英国著名作家和学者阿什(timothygarton ash)在《纽约时报》上宣称:“也许是欧盟而非美国代表着自由的未来!”这仿佛是欧洲向美国发布的一个“独立宣言”。 这话从阿什嘴里说出非同寻常。此公是靠1990年代初报道苏东解体成名,是“西方价值”的捍卫者。虽然近年来美欧分裂已经是媒体必谈的主题,他仍坚信西方的团结,并把美欧视为西方文明的两大支柱,而非两大竞争对手。但是,在这篇文章中,他强调美国已经大大低估了欧洲。欧盟在世界事务中的影响里已经在赶超美国。 阿什一语中的地指出:在最近国际形势的发展中,欧洲明显压美国一头。首先,乌克兰大选重新投票后,反对派领袖尤先科(yushchenko)很可能获胜。他获胜后的一个首要政治目标,就是加入欧盟。12月16日,欧盟领袖和土耳其达成协议,同意谈判土耳其加入欧盟的事宜。虽然在这两个问题上,欧盟和美国都站在一起,但最后收获果实的,不是美国,而是欧盟。 土耳其加入欧盟的前景最不确定,但也最有意义。首先,欧盟主要国家反对土耳其加入的势力非常强大。土耳其的加入,必须经过这几个国家的全民公决。如果现在投票,几乎肯定无法过关。同时,土耳其内部的欧洲部分和亚洲部分在这个问题上也很分裂。即使一切顺利,土耳其作出一系列改革满足了加入欧盟的要求,最终入选也要20年左右的时间。但是,欧盟和土耳其的关系,与美国与中东的关系有平行的竞争性。人们可以想像这样一个前景:美国陷入伊拉克泥沼不能自拔,无法实现巴以和平,继续激发阿拉伯世界的反美情绪。而阿拉伯世界的高出生率,在未来几十年继续为恐怖主义提供取之不尽的人力资源。与此同时,欧盟接纳了土耳其,表明基督教文明和伊斯兰文明不仅可以共存,而且可以组成一个家庭。欧盟不再是一个基督教的俱乐部,而是一个世界的文明的汇聚地。这样的前景一旦实现,谁在世界上更有权威呢? 比起美国将中东“民主化”来,土耳其加入欧盟明显是一个更现实的目标。伊斯兰文明与西方文明的汇流,走欧洲道路远比走美国道路更有希望。比如,土耳其有7000万人口,但在德国的土耳其人就有260万。57000位土耳其人在德国拥有的公司已经创造了260亿欧元的产值,雇用着30万人。这些土耳其人和德国人通婚的越来越多。 第20章 德国的电影,也开始把土耳其人描绘成性感、复杂的人物,而不是奇怪的异类。两个土耳其出生的德国人已经被选入德国议会。虽然在德国的土耳其人还和德国社会十分隔离,但作为土耳其在欧盟的一块“实验田”,这样的收成按说已经不坏。 再看土耳其目前这位人气甚旺的总理埃尔多安(receptayyiperdo?an)。仅仅在5年前,这位虔诚的穆斯林还公开吟诵这样的诗句:“清真寺是我们的军营,其穹顶是我们的钢盔, 拜楼(伊斯兰教寺院的尖塔)是我们的刺刀,虔诚的信徒是我们的勇士!”从这诗里,你恐怕能听到那些恐怖主义者和在费卢杰的清真寺里与美军殊死激战的反叛者的心声了。无怪埃尔多安为此被关进监狱。要是在“9·11”之后有此行为,他可能就被当成恐怖主义嫌疑犯了。其实,如果他在与美国的对抗中成为一个恐怖主义者和反叛战士,没有人会奇怪。但在和欧盟打交道的过程中,他却变成了一个保守的民主政治家。他正在用他手中所有的权力,在宗教、人权等一系列问题上让土耳其达到欧盟的标准。不久前他的原教旨情绪发作,试图把通奸定为犯罪。欧盟一干预,他立刻放弃。事实上,对他权力威胁最大的,是土耳其军方。而欧盟的要求,则是让军方退出土耳其政坛。在土耳其,埃尔多安是欧洲民主的最大受益者。 欧洲宣言(2) 美国新保代表人物卡根(robertkagan)比较美欧时说:美国代表着力量,欧洲代表着软弱。 阿什挖苦说,这话让他想起当年斯大林对梵蒂冈权力的著名质疑:“教皇有几个师?”但是最后还是教皇赢了。美国目前对欧洲采取的,正是斯大林当年对梵蒂冈的态度。因此大大低估了欧洲在战场之外的力量。 欧盟有25个成员国,四亿五千多万人口。欧盟gdp总和按现在的汇率算已经达到11万亿美元,和美国平起平坐。美国的generalelectric和honeywell合并,美国的监管部门已经批准,但欧洲的监管部门否决,合并只好作罢。欧盟向wto提出诉讼,美国就不得不改变自己的企业税条例。这一回合的交锋引发了共和党众议院领袖哈斯特(dennishastert)的著名讲话:“230年前,我们打了一场独立战争,目的就是要欧洲人少对我们在国内如何征税说三道四。如果他们还要我们服从他们的意志的话,我就会怒发冲冠。但是我们这次也只好照他们说的去做。”在经济上,我们显然还不是生活在一个单极的世界。 在反美情绪席卷世界的时刻,欧洲的生活方式、文化和社会,几乎吸引着它的每一个邻居。欧盟在世界拥有更大的“软权力”。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加入欧洲的大家庭。你不能指望海地会像夏威夷一样加入美国。甚至波多黎各想成为美国的第51个州,也受到本地居民的强烈抵抗。但是,欧洲的邻居都要加入欧盟。欧盟已经从西欧的6个民主国家,扩张到12个国家,又再进一步扩张到25个国家。而这个进程还在继续。 不错,欧洲的整合还会碰到许多问题。但如果放眼过去的二百年,我们仿佛看到了欧洲与美国历史的倒转。二百年前,欧洲陷入战争,美国却不断扩张。当美国从法国手里收购路易斯安那时,碰到的问题并不比现在的欧洲接受土耳其轻松。路易斯安那的加入,扩张了奴隶州的势力,削弱了北方的工商利益,乃至有人在新英格兰地区酝酿脱离联邦。更有人争论路易斯安那的法属和西属居民缺乏自由的天性,无法成为美国公民。但是,美国还是不断西扩,生机勃勃。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基于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它不断扩张领土;第二,它基本不卷入战争;第三,美国的理想,召唤着世界,吸引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移民。这些原则,正是现在欧洲开始运用的。相比之下,美国却更像当时陷入拿破仑战争的欧洲。 历史已经为欧盟提供了“自然疆界”:东至土耳其,西临大西洋,北顶北极,南濒地中海。俄罗斯以外的前苏东地区,几乎可能全入欧盟。虽然欧盟国家在对外政策特别是与美国的关系上有诸多不同,这些不同也主要反映了政府之间的政策分歧。一系列“民调”显示,即使在最亲美的国家,大多数选民都强烈反对布什的单边主义,反感美国的霸权。一个整体的欧洲意识已经浮现出来。从长远看,美国很难在欧盟中拉一派打一派。这就像美国刚刚建国之时,亲英和亲法的势力在国内势不两立,但最终还是形成了完整的美国意识。目前要考验欧洲人的,是他们能否意识到土耳其的历史意义、扩大西方文明的包容性,能否迅速完成内部的文化、政治、经济整合,能否更加开放、吸收和消化大量移民,来弥补其人口的衰减。如果能够完成这些目标,欧洲就无疑会为人类的发展提供一条新的道路。 印度洋海啸挑战美国的领导力 印度洋海啸过后,各国慷慨解囊相助。人们也许没有注意到,这场危机,是美国自“冷战”后的世界独霸地位第一次受到真正的挑战。 自海湾战争以来,国际上只要有大危机,没有美国的参与似乎就无法解决问题。从波斯尼亚到伊拉克,世界即使不是处处跟着美国行动,也是看着美国行动。美国在各种国际援助中,也一向投入最多。 但是这次危机,美国却出奇地落后于人。最新一期《经济学人》公布了各发达国家的救援数字,与美国国内的报道略有出入。如今各国许诺的救助总额达40亿美元。在政府许诺的援助总量上,贷款和辅助金加起来,德国第一,达674亿美元。日本第二,5亿美元。澳大利亚第三,38亿美元。美国仅排第四,35亿美元。如果对照一下各国的经济总量,就更说明问题。美国gdp达11万多亿美元。日本4万多亿美元,不及其一半。德国2万5千多亿美元,不及美国的1/4。澳大利亚仅5千多亿美元,仅相当于美国的零头。以人均gdp算,美国38000多美元,日本34000多美元,德国30000多美元,澳大利亚26000多美元。美国绝对是最富。就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在本国gdp的比例而言,美国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比如法国拿出gdp的0.41%作援助,英国为0.34%,德国为0.28%,美国仅0.15%,可见都落后于欧洲国家。 《华尔街日报》发表社论,继续宣称美国是世界最慷慨的国家,并称媒体一天到晚比较政府的捐助数字,根本不去注意民间捐助。美国是个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一切事情主要依赖民间。从过去的国际援助看,民间捐助远远超过政府,欧洲根本没有办法比。但是,在这次印度洋海啸的救助中,截止到1月5日,美国的民间捐助仅1亿美元左右,略高于英国,但落在德国之后。 这次海啸对世界的冲击,不比波斯尼亚危机、伊拉克战争小。美国媒体纷纷强调,这正是一个向世界显示美国的伟大的机会。但是,到目前为止,这却是海湾战争后第一次可以不让美国充当领袖的重大国际危机。特别是经过出师无名的伊拉克战争,世界视美国为一个仅仅为石油而战、为自己的利益而战的国家。美国这次作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又没有领头救助,就更加深了人们的这种印象。 也正是如此,反应迟钝的布什政府渐渐感到压力。布什宣布,这次美国人的个人捐助,要破例从马上就要申报的个人税收中扣除(按惯例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够扣除),以鼓励民间捐助。鲍威尔也公开表示,布什随时准备提高救援款项。但这要根据受灾地区的需要而决定,需要一个评估过程。 美国政府这次落后于人,原因可以理解。布什政府陷入伊拉克的泥沼不能自拔,巨大的减税又使联邦赤字攀升,不愿意再有更大的国际承诺。但是,民间捐款落后于德国,实在是一大惊奇。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的民间捐款很可能后来居上。但是,以美国的经济总量和国民的富裕程度,这样的数字显然太低。美国的老百姓注意力一方面被伊拉克吸引,无心他顾,一方面对自己的经济状况忧虑重重。看来,不仅是美国政府,就连美国社会也感到不堪重负的帝国之累。 克林顿与布什家族交情日深(1) 美国的总统政治,经过两次势均力敌的大选,两党势如水火,仇恨不仅表现在意识形态上,而且落实到了个人层面。比如戈尔和布什,两人即使在正式场合,也藏不住一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状。想想美国的党争,从建国开始,就是你死我活。比如1800年亚当斯和杰弗逊之间的大选,双方不仅极尽诽谤之能事,而且几乎要兵戎相见。亚当斯落选后,作为卸任总统,竟然连杰弗逊的就职典礼都不参加。更不用说反杰弗逊的汉密尔顿后来在决斗中死于其政敌、杰弗逊的副总统布尔的枪下。仇恨,似乎就是政治的天性。 然而,虽然如今大家一口咬定两党的仇恨正在分裂美国,但克林顿和布什这两个代表对立政治力量的家族,却感情日笃。早在里根的葬礼时,就有评论员注意到,当老布什和克林顿在一起时,双方的寒暄之间,透露出彼此的友善和敬慕。这种感情在布什和戈尔之间是无法想像的。印度洋海啸后,布什派老父和克林顿一同领导赈募工作,并前往灾区慰问。 第21章 在座机上,克林顿主动让老布什睡惟一的一张床,自己打地铺,老布什则夸心脏刚刚做了手术的克林顿精力如何旺盛,自己已经跟不上了,等等,一时被传为政治佳话。教皇保罗二世的葬礼,人们又看到了这样的场面:劳拉、布什、布什的老爹、被称为布什家的养女的莱斯和克林顿并排在一起,十分融洽,好像一个在圣诞前夜团聚的家庭。老布什甚至最近这样说克林顿:“也许我就是他从来没有过的爹爹。”要知道,克林顿出生前父亲就过世,他一辈子都在寻求父爱。老布什这话,没有真实的个人感情大概是不会说的。 克林顿和布什家族何以如此温情脉脉?这里有人性,也有政治。老布什被名不见经传的克林顿踢出白宫,用其子布什的话来说,实在是心灵受伤。在1992年那场大选中,老布什在全军覆灭前还难以置信:自己这么一个打赢了海湾战争、结束了“冷战”的伟大总统,怎么居然还会受到克林顿这个毛小子的挑战。但是,老布什毕竟是职业政治家。克林顿那次大选赢得就是漂亮,让本来是占尽优势的对手输得无话可说。克林顿那种亲民的政治天赋,老布什这辈子是不可能有的。他佩服克林顿,也是由衷的。况且,老布什毕竟过了一届总统瘾,被自己儿子辈的人取代,在美国是合乎人之常情的自然结局,不像同辈人之间的竞争那样容易积累仇恨。而自己的儿子两届后夺回白宫,如今又连任,说明当年自己败阵,正好是给儿子让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凭什么恨克林顿呢? 从克林顿的角度看,布什连败戈尔和克里两员民主党的大将,似乎是自己意识形态的死敌。但这个意识形态上的对立,和个人恩怨并无关系。当年戈尔竞选,虽然靠的是克林顿的政绩,却存心躲着克林顿远远的,生怕沾上他的性丑闻的臊。希拉里却毫不避讳地拉自己的丈夫助选,最后希拉里当上了参议员,戈尔却丢了总统。克林顿心里会说:“活该,谁让你这么势利眼!”2004年布什战克里,克林顿最怕的就是克里赢。自己的党赢了,希拉里2008年的总统梦就泡了汤,夫妇双双当总统的历史就没有办法创造了。他凭什么恨布什呢? 可以说,克林顿家族和布什家族虽然是美国当今对立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总代表,但是,阴差阳错,在过去几年的意识形态战争中,双方无意间形成了家族间的共同政治利益,所以合作十分融洽。比如印度洋海啸,布什先是反应迟钝、冷漠,后来给的捐助又少得可笑,丢尽美国的脸。为了挽回影响,他派克林顿与老父一起助战。果然,克林顿那“挡不住的魅力”为美国捞回不少面子,让美国没有把自己在这个地区的影响力全输给欧洲。布什第二任,修补和欧盟的关系是一大首务。这次参加保罗二世的葬礼,还是克林顿走上街头和民众寒暄,以其个人魅力征服欧洲。布什是国际上评价最低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则是世界上最有人气的政治家。以布什这样一个千夫所指的莽撞牛仔领导世界帝国,让全球的老百姓心服口服,没有克林顿怎么玩儿得转? 所以,布什对克林顿实在是颇为恭敬。2004年大选的恶战期间,布什在白宫为克林顿肖像揭幕的仪式上,对自己的前任赞誉有加,而且还积极帮助克林顿筹建他的总统图书馆。克林顿则在民主党妖魔化布什之时,公开说他是如何喜欢这位总统。 当然,克林顿和布什家族如此热络,并非没有所图。从现在看,2008年的大选,自己的夫人希拉里是民主党方面的头号大将,克林顿已经公开说她可以是个出色的总统。希拉里当选的一大障碍,是恨她的人与爱她的人几乎一样多。她和布什一样,是个分裂国家的人物。但是,这个被右翼描绘成是自由派最极端的代表,夫君却和最右翼的家族交情日深,人们可能因此越来越不相信右翼对克林顿夫妇的妖魔化宣传,中间派选民就可能被争取过来。 只要中间派选民站过来,右翼对克林顿夫妇的仇恨,就只能帮助希拉里当选。因为右翼对希拉里和自由派的妖魔化,等于帮助希拉里团结了自由派。这样,希拉里在选举时,就可以不受自由派政治利益和意识形态的束缚,离开左翼的营垒,大胆向中间站,扩大自己的政治基地,不会面临稍往右转左翼就叛变的难局。实际上,克林顿当总统时的政治成功,就得益于这种右翼的仇恨。对自由派,他可以让右翼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自由派;对中间派,他可以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温和的民主党;对那些讲究财政纪律的保守派,他是个平衡财政收支、把赤字变成盈余的保守派!希拉里实际上已经在走同样的路线。“9·11”以后,她在反恐、“伊战”等一系列政策上,都很支持布什,在参议院投票非常保守,正在逐渐积累自己中间派的政治资本。克林顿和布什家族的交情,更帮助她打造自己的温和形象。试想:连布什一家老小都喜欢克林顿,其他的右翼还能起什么哄呢? 克林顿与布什家族交情日深(2) 希拉里能否当总统,当然还是件另当别论的事。美国这个雄性十足的世界帝国,恐怕还没有接受一个女总统的心理准备。不过,一切事在人为。不管未来成败如何,克林顿夫妇对于通过性丑闻把自己搞得声名狼藉的右翼,开始以德报怨,超然于党派仇恨之上,其政治技巧,比起戈尔、克里来,显然更有“总统相”。这也怪不得保守的《华尔街日报》警告共和党:如果右翼被他们对克林顿的仇恨所支配,在2008年就等于为希拉里助选。 上大学难过当总统(1) 布什一直被其政治对手丑化为弱智总统,其中一个根据就是他的大学成绩。1999年《纽约人》公布了布什在耶鲁大学的成绩单。他头三年的累计平均成绩是77分。第四年的成绩不按百分算,但也是在大致相当的档次上。布什竞选时公开承认,自己当年是个c学生。 相比之下,同是耶鲁出身的克里,则被人们视为优等生,虽然他的成绩究竟如何一直是个秘密。美国社会对个人隐私保护非常严格,你不签字同意,谁也别想看你的成绩单。克里当年毕业申请进入海军时,提交了自己的大学成绩。但他一直拒绝签字让海军公布自己的档案。上个月他终于签字授权公布了这些档案,其中大学成绩单给公众带来不小的震撼。 从这个成绩单看,克里和布什的大学成绩几乎相同。克里四年的累计平均成绩是76分, 和布什同属典型的c学生。按当时耶鲁的打分系统,从90到100分为a,80到89为b,70到79为c,60到69为d。低于60分就是不及格。克里第一年的成绩,比布什还差。布什在1964到1968年的四年在学期间,总共拿了1个d,那是一门天文学的课,他得了69分,不过在d里还是高分。克里则惨多了,他第一年10门课,就拿了4个d,其他全是c。其中地质学仅得61分,险些不及格,两门历史课分别得了63和68分,政治学拿了69分。他最高的分数,是另一门政治学课,为79分,还是c的范围。他号称是外交官的子弟,法文说得甚好;但第一年法文课也就拿了77分。最近克里在给记者的书面答复时说,他当时告诉他父亲,d的意思就是distinction(卓越)。实在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了。 不过,克里渐渐改善了自己的成绩。到毕业那年,他的年度平均分已经到了81分,勉强算个b学生了。在那年的一门政治学课,他拿了大学期间的最高分:89。但这也说明,他从来就没有拿过a。布什的最高分也大同小异,是在人类学、历史以及哲学课上分别拿了3个88分。 克里之所以一度被误认为是优等生,主要在于他的课外活动。他在申请加入海军时就明确地表明,他大学的时间主要是用来参加课外活动,包括耶鲁政治联盟、辩论协会、足球、冰球、击剑、骷髅会等等。虽然学业平平,但和布什不同,他在校园里“是个人物”。所以,等毕业时,他被选出来代表毕业班讲话,质疑“越战”的必要,虽然自己很快就去参战。 总的来看,克里虽然学业平庸,至少还是知道上进。大学四年,分数进步甚快。也许有人会解释,第一年的糟糕成绩大概是因为一个高中生对大学还不适应吧。不过,克里上了世界最精英的贵族学校:马萨诸塞州的fessenden和新罕布什尔的st。paul's。像st。paul's,就是为孩子上大学作准备的,一般平民百姓哪里享受得起!进行了如此特别的准备,还说对大学不适应,实在说不过去。在笔者看来,富家子弟,一切来得太容易,学会珍惜机会需要个过程。克里自己承认,当时他的主要精力用于学习飞行,而不是书本上的知识。 不过,大学学业上的失败,并挡不住日后的成功。死读书的学生不一定是最好的学生。这一点在克里参加海军后很快得到了证明。他在描述自己为参加海军进行的准备时提到,他有许多航海训练,包括驾船、潜水、步枪射击、救生等等。这些和飞行一样,都是课外的贵族游戏。但在海军里,就比什么地质学、政治学、历史等等科目更派得上用场。所以,他很快就在海军选拔学校(navycandidateschool)中成为顶尖学生,后来在越南指挥巡逻艇,英勇异常。 第22章 克里的另一个特点,是能够让人记住他。耶鲁的退休历史教授gaddiss网。民选政治家则不同。他们最大的本事,不是功课好、干什么都在行,而是和人家相处得好,用我们的话来说,是能混,最后让大家都跟他们走。这套本事,课本上没有教,读书也读不出来。克里、布什的许多功课优异的同班同学,都成为学术界的领袖,但染指政治的才能一点也没有。话说回来,让克里、布什回来读书,怕是比当总统还难。 现在的问题是,克里和布什,是否是最后一代获得政治成功的草包学生?过去的世道不同,一个报童可以爬到记者的位置,甚至成为大记者;一个股市上的听差可以混到交易所的老板。同理,一个“不学无术”之士,搞起政治来可以头头是道。如今精英主义渐渐统治美国:小报童成不了大记者;股市上的听差只能当听差。爬到高位的,多是经过激烈竞争而从精英大学毕业的优异之士。换到今天,克里和布什,怕是谁也进不了耶鲁(布什不也就只能把一个女儿塞进去吗)。况且如今的耶鲁也不像过去那么好混了,因为学术上要求还是高了。布什在耶鲁讲演时开玩笑,说那些拿c的学生“也能当总统”。问题是,耶鲁校园已经找不到他那样的c学生了。这不是说以后草包学生在政治上没有出路,而是他们更不好混了,因为大学一关,就会把许多人“杀”掉。 第四部分故人传 在国际上,美国因为过度恐惧苏联的军事力量,和苏联展开了核竞赛。而乔治·凯南于1952年被任命为驻苏大使,他一上任就被到处跟踪,愤怒至极,在欧洲被记者问及在苏联生活的感受时,干脆说那里的日子和在纳粹集中营里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在莫斯科他还能够在严密监护下上街走走,这一下得罪了斯大林。他马上被苏联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被迫离任。在此之后,他很快被意见不同的国务卿杜勒斯挤出外交界,此时才50岁。退出官场后,他精力旺盛,不停地著书立说,在广泛的外交事务中发言,成为美国国际事务方面重要的意见领袖,并为分析“冷战”的历史,提供了权威的声音,一直到1990年代还十分活跃。 桑塔格与1960年代的终结(1) 桑塔格(susansontag)死了。她的死,代表着美国1960年代知识分子传统的终结。 桑塔格1933年出生。父亲是个在中国经营皮毛业的商人,在她5岁时病死在中国。7年后母亲嫁给nathansontag。她少年早慧,1948年只有15岁时,进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书,后转入芝加哥大学,1951年毕业,年仅18岁。在大二时,17岁的桑塔格嫁给一个28岁的社会学讲师philiprieff,并移居波士顿。1955-1957年间,她是哈佛的博士候选人,但最终没有完成论文。1950年代末,她与丈夫离婚。后来她说:“我很幸运有了孩子,在很年轻时就结了婚。这种事情我已经做过,现在不必再做了。” 1957-1958年,桑塔格在巴黎大学学习。她曾在纽约市立大学(citycollegeofnewyork)和sarawrence学院当过哲学讲师。1960-1964年间,她在哥伦比亚大学宗教系任讲师。后来还在rutgers大学当了一年驻校作家。在1960年代,她通过著名的左翼杂志《党派评论》和《纽约知识分子圈》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除了《党派评论》,她还成为《纽约书评》、《亚特兰大月刊》、《国家》、harper‘〖kg-*6〗s等一系列左翼杂志的撰稿人。她30岁时开始写小说,1960年代末开始拍电影,集小说家、散文家、制片人、社会活动家于一身。直到2003年还出版了《旁观他人的痛苦》〖wtbx〗(regardingthepainofothers)〖wt〗。她不能说高产,但从二十几岁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一直创造力旺盛。 桑塔格1960年代在文坛“出道儿”,是1960年代美国知识分子的化身。一个1960年代的 知识分子死于保守主义大盛的21世纪初,本身就有些悲剧色彩。 在桑塔格“出道儿”的时期,知识分子正在美国社会如日中天。霍夫斯塔德(richardhofstandter)的《美国生活中的反智主义》1962年出版后一纸风行,并于1964年获得普利策奖。在这部书中,hofstandter严格地把知识分子和受过高等教育的专家区别开来。他借用韦伯的话,把一个人是“靠思想活着”还是“为思想活着”作为判别知识分子的标准。那些靠思想活着的人,不过是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谋生,是脑力劳动者。那些为思想活着的人,才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的角色,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从牧师那里继承而来的。苏格拉底说“未经反省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生活”,强调的就是这种思想的终极价值。 不过,hofstandter接着说,知识分子并不是牧师。宗教的虔敬和知识分子的核心价值有本质的冲突。知识分子并不对某一套信条和“真理”有终极承担,而是保持着一种“游戏性”,这和vablen所谓的“闲散的好奇”(idlecuriosity)颇为近似。因为真理一经被掌握,就失去了光彩。长期为人所知并被广泛信仰的真理,常常会随着时间成为谬误。简单的真理是索然无味的。太多这样的真理就会使真理失去其纯度。所以,一旦知识分子把握了确定的真理,马上就会变得不知足。知识分子的生活不在于掌握真理,而在于追求新的不确定性。一句话,知识分子是一种能够把答案变成问题的人。 事实上,hofstandter的上述两段话,揭示了知识分子的公共性和知识性两个层面。“为思想而活着”几乎把知识分子定义成了先知:知识分子成为启蒙主义击败了宗教传统后的现代社会中的牧师。而“游戏性”则描述着知识创造的过程,这一过程与固守传统价值的宗教形成截然的对立,暗示知识分子能够以其绝无仅有的探险精神指导人类走向不确定的未来。 这样的承担,并非没有原因。现代西方社会是建立在18世纪启蒙主义知识分子的思想之上的。但20世纪世界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以及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崛起。“二战”后,知识分子特别感到自己对专制主义的责任。如汉娜·阿伦特等等,穷其一生之力探讨专制主义的起源。在这样的背景下,俄国的知识分子传统,即所谓知识阶层(intelligentsia),作为世俗的牧师,代表社会良心与政治权力抗争,就对这一代人非常具有吸引力。 第23章 知识分子常常觉得自己超于各种社会利益集团之上,用自己的知识和道德判断,指导“下面”的各个阶层和集团的活动,把人类带入健康的轨道。所以,那个时代知识分子一动笔,就是人类未来、自由的前途、通向被奴役的道路等等包罗万象、高瞻远瞩的大题目。其中布鲁尔·二世(bertrandrussell)1963年的一段话非常典型: “肯尼迪和赫鲁晓夫,阿登纳和戴高乐,麦克米伦和盖茨克尔,他们都在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终结人权。你,你的家庭,你的朋友,和你的国家将被少数几个残忍但有权力的人的共同决定所消灭。为了赢得这几个人的欢心,所有私人的感情,公共的希望,艺术、知识和思想的成就,以及以后可能有的成就,都将被永远地清除。” 今天你要是听人说这种话,你恐怕会觉得这个人喝醉了。但这正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精神写照。他们对政治权力非常警惕,把自己看成是与这种邪恶的政治权力抗争的社会良心,是世界的最后拯救者,言行举止,充满了烈士般的英雄主义。 桑塔格正是被这样的传统所塑造。严格地说,她不是一个原创型的思想家,而是一个针对受过高等教育的阶层的文化普及性作家。这样类型的作家,在世家子弟垄断大学的传统精英社会地位并不高。但1960年代美国的高等教育急剧扩张,小民百姓的子弟纷纷拥入大学,挑战传统的wasp(昂格鲁撒克逊白人清教徒)阶层的世袭统治,拒绝因循既有权威,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文化反叛,造就了桑塔格的社会基础和她的成功。 桑塔格与1960年代的终结(2) 桑塔格的一系列公共行动,都代表了这一有高等教育背景的新阶层的心声。比如她先到越南反对“越战”,成为左翼反战运动的一个重要代言人。但当人们已经把她定义为左翼人士和反共力量的敌人时,她又在1982年公开谴责波兰的戒严法是“戴着人的面具的法西斯主义”,让一些虔诚的左翼找不到北。1989年以后,当米洛舍维奇在南斯拉夫全面推行国家社会主义时,她到了波斯尼亚首府萨拉热窝帮助组织抵抗运动,冒着实实在在的生命危险。她的作品,特别是“反对阐释”,预见了共产主义的失败。乃至匈牙利小说家贡扎arpadgonz,在苏东解体后作为匈牙利总统访问美国时,出席白宫的宴席时特别邀请了桑塔格。 1989年,桑塔格作为美国笔会的主席,公开谴责伊朗悬赏追杀作家拉什迪。当时一些签名声援拉什迪的文化界人士在伊朗的威胁下已经开始恐惧和动摇,一些相关出版商和书店也感到自己受到了威胁。但桑塔格的勇气则使西方文化界最终能够把自由主义的理念贯彻始终,对抗专制的暴力。无怪一些人士指出,伊朗宗教领袖悬赏跨国追杀一个“异端”作家,这是伊斯兰原教旨恐怖主义的前奏。桑塔格是最早与之对抗的人之一。但是,在“9·11”后,她作出即时反应,称美国的媒体充斥着“自以为是的胡言乱语和彻头彻尾的欺人之谈”,并说“9·11”不是主流媒体所谓的“文明和自由受到了懦夫式的攻击”,而是“美国具体的国际政策和国际结盟方式的后果”。如果要用“懦夫”一词的话,就要用在那些在高高的天空上在人家无法还手的距离杀人的人身上,而不是用在那些为了杀人自己也把命赔上的人身上。她呼吁公众反省美国的政策,而不是为廉价的爱国主义所蒙蔽:“让我们一起悼念,但不要一起愚蠢。” 如笔者在《直话直说的政治》一书中指出的,当时的环境,使这样的言论很难被容忍。桑塔格本人立即受到舆论的围剿。abc著名的晚间幽默谈话“政治不正确”的主持人billmaher在9月17日的节目中重复了类似的言论,马上引来大公司撤消对该节目的赞助,被迫出来道歉。不久这个节目也关门。好在桑塔格是独立撰稿人,又已经奠定了自己的声望,没有人能够解雇她,文章还可以照发。 “二战”后,萦绕于对极权主义和战争的记忆,西方的知识分子,如萨特、罗素等,从书斋走向街头进行政治抗议,希望给社会提供一种道德的声音。桑塔格多少秉承了这一传统,成为反叛运动的一个偶像。不过,1980年代以后,美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60年代的大学生,从反叛的主力变为社会的主流,享受着优裕的中产阶级的生活。在里根主义之下,社会趋向保守。知识分子的关注点,从“主义”转向“问题”。那些出来为人类指引道路的,会被嘲笑为自以为是。所谓超越具体社会集团利益的公共知识分子,也被称为是一种“神话”。所以,桑塔格本人也不愿意自称为知识分子,而宁愿说自己是一位小说家、散文家。另外,多维媒体的迅速发达,使一小部分知识精英再难垄断公共话语,她起家的《党派评论》因失去了自己的位置而关门。桑塔格们越来越被边缘化了。 桑塔格不喜欢被人贴标签,不仅拒绝承认自己是知识分子,也拒绝说自己属于1960年代。但是,观其言察其行,她是地道的1960年代知识分子的化身。她有着那种先知先觉的道义承担,拒绝被“左翼”“右翼”之类的标签所化约,保持独立的思想和立场,并成为美国政府对外政策的一贯批评者。她属于笔者所谓的“波希米亚”式的独立不羁的文化人。 但是,到1980年代以后,她的读者,即1960年代的波希米亚式的不羁之士,率先结束了 “流浪”和反叛,在社会上安顿下来,成为“波希米亚中产阶层”。她却继续游荡。她没有博士学位,只能在大学临时代课,作独立撰稿人,日子颇为清苦,直到1990年代经济条件才有所改善。不过,那时她早已疾病缠身。她的写作,实际上是在向死刑宣战。这样的经历,使她在其读者已经成为社会的既得利益阶层后,还能保持1960年代的反叛者的视角。说她是1960年代的绝响,恐不为过。 桑塔格之死,对中国的震动似乎比对美国还要大。这多少反映了她代表的那种先知先觉的知识分子情怀和中国士大夫传统的共鸣。在美国,左翼媒体对她虽然赞誉有加,但右翼媒体则几乎不置一辞,仿佛她已经是个过时的人物,不值得一提。客观地说,桑塔格取得了某种世俗的成功,享受着一个知名作家的盛誉。但是,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也看到了她的运动的失败。她究竟能够留下什么知识遗产,现在还无法判断。但是,她悲剧性的失败,多少反映了她这代知识分子的限制和弱点。 第一,知识分子是否能够站在社会之上、而不是生活在社会之中?他们是否能够超越其他利益集团和阶层而有一种更具前瞻性的知识和道德特权、为人类提供方向?从美国草根民主的脉络看,答案是否定的。应该说,现代西方社会确实是建立在18世纪启蒙思想家们的精神遗产上。那时知识分子确实可以扮演世俗化社会的牧师的角色。但是,那些启蒙思想家,是旧的等级秩序生产的精英。他们所提倡的启蒙精神,是建立一个不同于自己所生活的社会、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理性来行动的平等社会。当这样的社会真正建成、公民能够根据自己的理性来决定自己的行为时,就用不着别人来启蒙了。在这个意义上说,启蒙主义的胜利使启蒙者变成了多余的人。所以,桑塔格们的声音,早已被多元媒体中发自社会各个角落的声音所淹没。 桑塔格与1960年代的终结(3) 第二,面对这种多元、平等的社会,知识分子应该为自己的公共性寻找不同的渠道。桑塔格自称从来不在乎、也不看别人对自己的评论,但实际上她看得颇为认真。甚至有人说她在自我推销上精明过人,并且一直非常成功。她喜欢站在启蒙的殿堂向世界发布自己的宣言。为了做到这一点,她有时要向公众释放试探气球,见势头不妙就会改变立场,甚至语不惊人死不休。她曾赞扬里芬斯塔尔(leniriefenstahl),1935年为纳粹制作的宣传片《意志的凯旋》。后来又修改了立场,开始攻击leniriefenstahl。她还宣称“白种人是人类的癌症”,后来又收回成言,因为那等于污辱了包括自己在内的癌症患者。即使是在“9·11”后勇敢的言辞,也有明显的失误。她质问为什么公众不注意美国依然对伊拉克进行轰炸,等于像布什一样,把“9·11”和伊拉克联系在一起,虽然目的是截然相反的。 这一“社会良心”的自我意识,使她坚持站在社会之上,迷恋自己的公共知识权威。但是,长久站在社会之上而不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等于让自己脱离了社会,不知道社会中真正发生了什么。同时,抢占能够俯视世界的道德高地,容易让人忽视社区的政治生活,忽视和基层社会的联系。而这也正是保守主义近年来的成功之处。美国的公众,大多数还是听信社区教堂中的牧师,而不是桑塔格这样超越基层社会的启蒙牧师。因此,她的声音变得越来越虚渺。《党派评论》即使仍然在世,其5000个精英读者也不足以转化世界。 在一个知识权威的分布越来越均质化的高科技、高教育的平等社会,先知式的知识分子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恐龙。人们要解决的是具体社区内的技术性问题,并对周围的人的生活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 第24章 把自己摆得太高、太超出常人,公共知识分子就成了“圈子知识分子”,只在自己的同仁中有些号召力。在这个意义上,桑塔格之死,并不应该仅仅触发我们的怀旧情绪,而更应该刺激我们思索:在这样一个非先知的时代,知识分子如何具体地介入社会生活,重新建立自己的英雄主义精神传统。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让我们一起悼念,但不要一起愚蠢。” 乔治·凯南:外交界最后的贵族(1) 被称为“冷战”的“总设计师”的乔治·凯南,在享有101岁的高寿之后,终于撒手人寰。他的去世,不仅使世界失去了最后一个“冷战”的全程见证者和参与者,也使我们彻底告别了外交的贵族时代。 外交界最后的贵族 乔治·凯南的成名,在于他1946年作为美国驻莫斯科的外交官向国务院发回的八千多字的“长电报”。当时,“二战”刚刚结束,美国和苏联还是名义上的盟友。经过“二战”的患难与共,美国的许多人还对苏联充满幻想,希望大家一道投入战后的重建。乔治·凯南当时是驻莫斯科的外交官,发现自己到处都被跟踪,亲身体会到苏联的敌意。同时,他又是长期研究苏联的专家。自己的直觉和经验,加上他多年的学术训练,使他最早放弃了对苏联的幻想,呼吁美国准备即将开始的“冷战”。 不仅他的呼吁通过这一著名的“长电报”打动了美国的决策者,而且他所构想的“冷战”策略,也成为美国“冷战”期间基本的外交政策。在他看来,苏联的制度难以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社会竞争,美国对苏联,要采取遏制的战略,即只有当苏联侵犯了美国的根本利益时,才坚决与之对抗,在一般情况下,美国应该投身于国际社会的战后重建,防止苏联的势力继续扩散。他最著名的一段话是:“我们必须有勇气和信心,坚持我们对人类社会的理念。我们在对付共产主义苏联时最大的危险,就是把自己也变得像我们所反对的人一样。”在他看来,斯大林对苏联被西方包围充满恐惧,就是因为他感觉到苏联的制度很难和民主国家竞争。美国则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处惊不乱。 然而,美国的外交政策,很快就偏离了乔治·凯南的自信哲学,转入了恐惧。在1950年代,美国的恐共症发展到了荒谬的程度,导致麦卡锡主义的兴起,并展开了反共大清洗,许多乔治·凯南的朋友都受到了牵连。与此同时,美苏又开始了核军备竞赛,大家心里越慌就越要造武器奇qisuu.书,不仅消耗了资源而且威胁到人类的生存,让乔治·凯南痛心疾首。但乔治·凯南最反对的,恐怕还是“越战”。他在美国派兵之前,就声言印度支那没有美国的根本利益,美国不应该卷入。甚至到了“冷战”结束后,他还公开反对克林顿政府扩张北约的政策,认为把北约扩张到俄罗斯的边境,只会无端刺激俄罗斯的民族主义,不利于俄罗斯的民主转型。这个“冷战”的设计师,实际上倒像个左翼的鸽派。 纵观乔治·凯南一生,他的外交政策和哲学,都能够坚守稳定的信条,不随着公共意见左右摇摆、面临重大挑战时沉不住气而走极端。他坚持外交政策必须以国际社会的现实为基础,而不要受国内政治利益的影响。他觉得公众的意见起落不定,变化无常,需要有能够超越公共之上的人物来把握方向。可以说,在一个平民社会中,他是一个贵族。 这种贵族气质,和他的成长经历不可分。他自幼丧母,8岁到了德国,在继母的监护下,在kassel学习德语,据说那个地方的德语是最为纯净标准的。后来他又掌握了法语、波兰语、捷克语、葡萄牙语和挪威语。他曾在威斯康星州的圣约翰西北军事学院受训,随即到了普林斯顿,并于1925年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后,他决定去外交界。几十年后他称这是他一生中“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在职业选择上的明智决定。”1927年,他到日内瓦和汉堡任副领事;接着,又获得了进修的机会,进入柏林大学。他看准美国和苏联早晚会建立正常关系,于是决定学习俄语。1933年美苏关系开通,他自然成为驻苏的外交家,在几个边远地区的大使馆任三等秘书。1935到1936年和1944到1946年间,他两次被调到莫斯科服务。 这样丰富的海外经验和精英教育,使他和国内的老百姓看问题大不相同。这也使他多少相信,老百姓的知识和判断力,不足以成为公共决策的基础。大概也正是如此,他在美国政治中并不成功,最终接受了老友、美国的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的邀请,跑到普林斯顿的高级研究所任职,与爱因斯坦等最顶尖的人类智者为伍,成为一个著作等身的学者。也正是在这个位置上,他于1993年提出美国要建立一个不经选举产生的、非政治性的“国务委员会”,把全国一流的“大脑”集中在一起,就长期的政策问题对政府各个部门提供建议。这一构想,颇有些柏拉图的哲学王治国的“理想国”之余韵,也颇能看得出他与美国草根民主政治的格格不入。他一直认为,美国20世纪的外交政策缺乏焦点,摇来摆去,受国内公众意见的影响太大。他始终不忘在美国建立他的“理想国”,为世界提供一个榜样。 历史误会的历史学家 虽然媒体把他誉为“冷战之父”、美国最伟大的职业外交家之一。不过,我却更愿意把他称为历史学家,而且是个被历史误会的历史学家。 不错,乔治·凯南确实最早提出对苏联的遏制学说,直接促发了美国的“冷战”战略。他也确实是一位职业外交家。但是,他的“冷战”思路,并没有被决策者们遵守。他在政界也一直是个圈外人。他登上外交生涯的顶峰,恐怕是1952年出任驻苏大使。但是,这一职位也仅仅延续了5个月。与此相对,他最稳定、最持久的职位,是普林斯顿高级研究所的研究员,和爱因斯坦等人类第一流的“大脑”是同事。他一生写了22本书,两获普利策奖。即使在政治和外交上,他的最大贡献还是他的笔,而不是他的外交活动。用美国前国务卿deanacheson的话来说:“乔治带来的麻烦是,他的笔是如此优美,乃至他可以在任何事情上都说服你。” 乔治·凯南:外交界最后的贵族(2) 他扮演历史决定性的角色,是在1946年,即他第二次在莫斯科任职期间的后期。1946年2月,他作为美国驻莫斯科大使馆的第二号人物,向华盛顿发回了著名的“长电报”。这个电报有8000字之多,并且为了避开苏联方面的警觉,分5次发出。在这个电报中,他令人信服地解释了苏联的制度、行为和心态|qi|shu|wang|,指出苏联领导层对自己的制度能否和以美国为代表的民主制度竞争毫无自信,时时觉得自己正在陷入这些国家的重重包围之中,草木皆兵。所以,他提醒美国政府放弃与苏联合作的幻想,准备与之进行长期的对峙。这一长电报,后来以x的笔名,发表在《外交事务》杂志上,题为“苏联行为的根源”,震动华盛顿。乔治·凯南也一举成名。 这一夜之间的盛名绝非偶然。在美国,没有人比乔治·凯南更懂苏联。他讲一口完美无缺的俄语,直接观察了苏联老百姓自1930年代以来所经受的苦难。他认为,在未来的美苏对峙中,美国的制度将显示出无可非议的优越性,最终世界会天下归心,美国会获得“冷战”的胜利。所以,他主张美国进行政治动员,而非军事动员。作为马歇尔计划的设计师,他认为美国应该帮助那些战后饥寒交迫的国家,不要让走投无路的老百姓投入共产主义的怀抱,这样才可以遏制苏联。1948年,他提出秘密报告,建议通过“政治战争”主动出击,击退苏联的扩张。这一“政治战争”的计划,实际上是一场意识形态战,包括后来建立的“欧洲自由电台”。“冷战”后,哈维尔和瓦文萨等东欧的前持不同政见者和反对派领袖,都为此向他表示感谢。但是,“政治战争”的构思实现起来马上超出了他的预想。其中一个直接结果,是中央情报局中建立的“政策协调办公室”。短短4年,这个办公室指挥着数千特务人员在全球展开活动。1975年当乔治·凯南在参议院作证时,他说“政治战争”的主意是他一生中犯的最大错误。 他这样的反省,和他原初的理念实际上是一致的。他认为只有在苏联挑战美国的根本利益时,美国才应该和它有直接的军事对抗。在一般条件下,美苏的竞争应该在政治层面进行,而不必有武力和阴谋的介入。只要美国把自由世界建设好,苏联会自己垮掉。 但是,美国的决策者并没有听从他的忠告,陷入恐共症中不能自拔。在国内,麦卡锡主义横行,展开了红色清洗,许多乔治·凯南的朋友受到牵连。在国际上,美国因为过度恐惧苏联的军事力量,和苏联展开了核竞赛。而乔治·凯南于1952年被任命为驻苏大使,他一上任就被到处跟踪,愤怒至极,在欧洲被记者问及在苏联生活的感受时,干脆说那里的日子和在纳粹集中营里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在莫斯科他还能够在严密监护下上街走走,这一下得罪了斯大林。他马上被苏联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被迫离任。在此之后,他很快被意见不同的国务卿杜勒斯挤出外交界,此时才50岁。 第25章 退出官场后,他精力旺盛,不停地著书立说,在广泛的外交事务中发言,成为美国国际事务方面重要的意见领袖,并为分析“冷战”的历史,提供了权威的声音,一直到1990年代还十分活跃。 乔治·凯南为美国外交留下的遗产,主要是思想上的而非政策上的。在他看来,“冷战” 是美苏的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竞争,胜败一看便知。美国应该自信而不是恐惧。他反对朝鲜战争的扩大,曾经和苏联方面进行秘密会谈,一度导致了朝鲜战场的停火;他主张利用斯大林去世的机会,支持苏联内部的改革派,避免军备竞赛的升级;大概是出于对德国文化的热爱,同时也基于他那种自由的国家自然会倒向自由的信念,他甚至提出建立一个统一、中立的德国,美苏双方同时从德国撤军,这一提案引起轩然大波,不过多少也预示了“冷战”后德国的命运;他坚决反对“越战”,认为那里没有美国的根本利益;他甚至反对克林顿时代的北约扩张,认为那会激发俄罗斯的民族主义,妨碍俄罗斯的民主转型。一句话,他注重的不是一城一池的得失,而是政治理念的胜利。 然而,历史误读了他的基本理念。他构想中的意识形态的竞争,发展成了无休止的军备竞赛、“越战”的灾难、cia在国际上的一系列秘密行动(包括颠覆左翼的民选政府)。在他的历史意识中,思想永远优于武力。美国最终在“冷战”中获胜,靠的应该是自由的理念,而不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是在世界范围内的武力介入,不是阴谋和颠覆。他看到了美苏冲突的实质,也构想出了解决的方案。但也正是在这里,历史和他这位历史学家分道扬镳。 特利·夏沃:界定生命的植物人(1) 当读者读到这篇文章时,特利·夏沃(terrischiavo)恐怕已经离开人世。这个无法表达自己意志的植物人,恐怕比大多数能够强烈地表达自己意志的人更能影响美国的社会。 1990年2月,年仅26岁的特利·夏沃因严重缺钾而心脏暂时停止跳动,并引起了大规模的脑损伤。她的家人为了她的康复而到处求医问药,都无济于事。她只能靠人工食管来维持生命,陷入了植物人状态。从1994年开始,她的家庭在对待她的问题上出现矛盾。她的丈夫决定让她“安乐死”;她的父母则坚持要维持她的生命,并继续寻求治疗。经过一系列法律上的争执,2005年佛罗里达法院终于裁决:由于她丈夫是她法律上的监护人,由于法院认定她已经没有康复之希望,法院批准了她丈夫的请求,将喂养她的食管摘除。她的父母寻求上诉,美国国会连夜开会,通过法案给联邦法院介入、重新审理的机会,布什也专程从得州飞往华盛顿,签署国会的法案。总统的弟弟、佛罗里达州长杰·布什更是反复要求重新审理。但是,这一系列的努力都无济于事。美国联邦各级法院都表示尊重佛罗里达法院的原初判决,拒绝再受理此案。特利·夏沃父母的法律渠道完全穷尽,只好看着自己的女儿“安乐死”。 特利·夏沃的个人悲剧,很快从“家事”变成“国事”,甚至“天下事”,不仅美国国内各派政治力量介入,世界舆论也广泛关注。可以说,特利·夏沃一下子成为界定我们这一代人对生命意义、对死亡、对个人权利的解释的关键人物。 悲剧的起源 这场法律和政治的战争,起源于特利·夏沃的丈夫迈克尔·夏沃(michaelschiavo)和她的父母罗伯特·申德勒夫妇之间的分歧。 特利和迈克尔1984年结婚。那时两个人刚刚过了青春期,还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这时特利的父母给他们提供了慷慨的援助。他们先让这对新婚夫妇住在自己家的地下室中,后来又为他们独立居住支付房租。迈克尔由于在餐馆打工,早出晚归,很少见岳父岳母,不过大家相处融洽,他叫他们爸爸妈妈。 这对小夫妻曾经希望要孩子,但就是怀不上孕,为此还去看过大夫。不过据特利的妹妹说,特利一度声泪俱下地向她诉苦,说自己的婚姻不幸福,但又没有勇气打离婚。她是个不足5英尺3英寸的中等身材,中学时体重超重,达200磅,后来减到了仅仅110磅。这可能是她饮食失调、怀不上孕、最后成为植物人的根源。据说她丈夫是个要控制一切的人,常常斥责她乱花钱,并且要她严格控制体重。 1990年2月,迈克尔在家中被一声巨响惊醒,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躺在地上。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她的心脏一度停止了跳动,并引起大规模的脑损伤。医生的诊断是饮食失调导致的长期缺钾使得她崩溃。 特利的丈夫和她的父母,这时还像一家人一样,为了她的康复而战。为了共同的目标,他们甚至搬到了一起住。1990年6月,迈克尔作为丈夫,顺理成章地被判为特利的监护人。几个月后,他带特利到加州进行治疗,刺激她的大脑复苏,但没有看到任何疗效。特利随即被送到佛罗里达的一个疗养院。据那里的工作人员说,迈克尔在他妻子的护理问题上非常严格、挑剔,甚至对护理人员有敌意。迈克尔的兄弟说,迈克尔为了照顾好自己的妻子,甚至去上护理学校。 不久,迈克尔·夏沃赢得了一系列官司。他妻子的妇产科医生没有及时诊断出她缺钾的问题,她的突然发病实际属于医疗事故。1993年,法院判决,这对夫妇赢得75万美元的经济损失,迈克尔·夏沃则另外赢得了30万美元失去配偶的赔偿。 一个月后,为了这笔钱,迈克尔和自己的岳父岳母开始了冲突。据迈克尔说,当他去看他妻子时,他岳父突然问他从医疗事故的官司中获得了多少钱。特利的父母则说,他们确实问过钱,理由也很简单:他们和迈克尔在对自己的女儿的护理上有分歧。迈克尔只希望进行基本的护理,这样比较省钱;但他们则希望给自己的女儿更高级的护理,这当然要多花些钱。不过,既然医疗事故发生在自己的女儿身上,钱是赔给夫妇两个人的,他们当然有理由过问,让迈克尔拿出一部分赔偿金来,提高护理水平。 这个冲突很快激化。迈克尔·夏沃采取行动,禁止自己的岳父岳母看特利的医疗档案。特利的父母则设法取消迈克尔·夏沃对自己女儿的监护权。根据法院的记录,1994年,迈克尔·夏沃一度要求疗养院不对自己妻子的尿道感染进行治疗isuu書网,但疗养院挑战他的这种要求,最后他只好放弃。这也许表示他对他妻子的护理已经失去兴趣,也许是他最早送她“安乐死”的努力。 1997年,也就是他妻子出事的7年之后,迈克尔·夏沃突然告诉自己的岳父岳母,特利生前曾经表达过不愿意被人工维持生命的愿望。这让申德勒夫妇大为猜疑。第一,自己的女儿发病前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谁会在这样的年纪认真想自己变成植物人后的选择?更何况她在这方面没有留下任何书写的意愿。相反,作为天主教的信徒,她相信自己在上帝手里,自己没有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当她的狗死的时候,她还特别为之作人工的心肺复苏的治疗,这么一个人,会年轻轻就说自己要“安乐死”吗?第二,迈克尔突然提出这件事情,是在他赢了一百多万美元的官司、同时又开始和别的女人约会之后。他们很难相信,这时他的行为是为了自己女儿的利益,他更可能是迫切想甩掉这个包袱、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特利·夏沃:界定生命的植物人(2) 1998年,迈克尔·夏沃提出要摘除维持他妻子生命的食管,申德勒夫妇立即挑战这一决定,双方上了公堂。迈克尔的兄嫂都作证,说特利在看到他们的祖母临终前靠人工手段维持生命时,对他们讲过自己将来可不愿意这样的话。2001年,法官认为这些证据成立,判摘除特利的食管。但是,迈克尔·夏沃的一个前女友给电台打电话,称迈克尔曾经亲口对她讲过,他也不知道他妻子是否愿意这样被人工地维持生命,食管立即被重新接上。但是,在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作证中,那个前女友又撤回了证辞。法官于是又倾向于迈克尔·夏沃,最终导致了现在的判决。 合法不合情的判决 法官的判决,有着清楚的法律依据。在1970年代,一个21岁的妇女因脑损伤成为植物人。她父母要求摘除维持她生命的人工呼吸器,医院拒绝,理由是这样做违法。父母告上法庭。新泽西最高法院最后判决一个成人有权拒绝被人工维持生命。如果这个人无法自己作决定时,其监护人或家庭成员可以代作决定。1990年,美国最高法院也判决容许摘除维持一个女植物人的喂养器,只要这符合她个人的意愿。 但特利·夏沃的案子要复杂得多,她无法说话,但却有感觉。她的眼睛能够跟着屋子里的气球而移动,她甚至服用止痛药,她还可以对别人说出来的话微笑,她对她母亲的问候,明显有反应。绝大多数医生断定,她是没有恢复的希望。但是,医疗上的奇迹并非没有可能。就在上个月,一个堪萨斯州的病人在昏迷了20年后奇迹般地苏醒。特利目前的状态还不是昏迷,而是无法表达。人们无法判定她内心的感受能力。在这样的条件下,谁有权利决定结束她的生命? 法官依据过去的先例,判定特利的丈夫是她的监护人,可以决定她的死活。 第26章 但是,这种监护权,是建立在配偶权利的基础上的。配偶的权利,又和配偶的义务密切相关。不履行配偶义务的人,难道还拥有配偶的权利吗?在美国的离婚官司中,那些首先违背配偶义务、有了婚外恋的人,常常会自动失去许多权利。但是这一点,却被法官彻底忽视。这是这一案子最为悲哀之处。 特利的丈夫在这场抗争中,几乎惟一的依据就是自己作为配偶的权利。但是,他是一个什么样的配偶呢?在自己妻子病中,他已经和另外的女人同居,生了两个孩子,并且计划和这个女人结婚。如果按严格的法律条文来解释,这就是通奸。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对迈克尔·夏沃的行为,不必用道德大棒加以谴责。但是,一个已经和其他女人组成实质的家庭的人,怎么还能够成为另外一个女人的配偶呢?他怎么能够有这么大的权利--不仅可以看已经事实上不是自己妻子的女人的身体、甚至决定这个女人的死活呢?从人之常情推断,人们有权怀疑,迈克尔这么一个没有什么教育和技能的人,一下子得到上百万美元的赔偿(这恐怕是他二三十年也挣不出来的钱),又和其他女人建立了稳定的关系,他急切地想摆脱原妻这么一个负担,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可惜,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给了他所有的权利。 与此相反,特利的父母对女儿之爱始终一贯。迈克尔·夏沃暗示他们贪图医疗事故的赔偿费,其实正是他们在女儿成家的早期,长期给这对新婚夫妇提供经济援助,很难说他们是图钱的人。他们过问医疗事故的补偿金,不过是主张要把钱用在自己女儿的护理上:迈克尔·夏沃应该用这笔钱补偿自己过去的配偶的悲剧,没有权利用这笔钱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他已经为失去配偶得到了30万美元的赔偿费)。特利的父母向迈克尔·夏沃要的无非是:你既然已经在事实上不是我们女儿的丈夫,既然你已经和别人一起建立了家庭,就请把我们的女儿还给我们,让我们照顾她未来的生活,不要杀了她!他们上诉的理由,是自己的女儿在法庭上没有一个独立的代表,她只能被一个不是她丈夫的丈夫来代表。可惜,这样的要求,竟在美国的司法系统中找不到任何依据。 相关链接 现在的中国,哪个大学能够成功,就在于哪个大学能够把自己精心包装、获得官僚的首肯和大量的国家经费。大家一天到晚在媒体上炒作,根本没有躲开公共舆论、埋头试验新的教育原则的精神。在国力不足的情况下,教授们粉墨登场,把国家投资渲染为大学成功的关键,利用民族主义的大国情怀为自己寻租。大量的国家拨款涌向北大、清华等几个大学。我们遵循的无疑是欧洲的失败模式,根本不是美国模式。看看历史就明白,这样的模式,早晚要失败。 薛涌:中国的大学何以误入歧途? 薛涌:《中国文化的边界》节选 谁的国学? ——《中国文化的边界》节选 薛涌 对人大成立国学院所提出的传统文化的问题,我在“中国文化的边界”一文中已经从文化分野的角度进行了论述。但是,文化并不仅仅是一个“我们”与“他人”的界线问题,也不单纯是“认同”的问题,同时也是特定的价值观念、道德伦理原则和行为模式在社会各阶层中的归属性问题。以儒家学说为主导的东亚文化圈,有强烈的精英主义倾向。一谈文化,必是精英主义文化。因此经史子集这些特权阶层的文化产品成为人大国学院的核心,也就不奇怪了。我在过去的文章中曾经讲过,明治初年,久米邦武随岩仓具视率领的考察团周游欧美。他惊异地发现:虽然儒学在日本和基督教在西方有类似的社会角色,但在日本只是一些学者背诵传统经典,并不解其意;经典对小民百姓更无感召力。在西方,从国王到农民、奴仆,大家信起教来一样地狂热;人与人之间在社会阶层上有区别,但作为信徒却没有区别。东西文明之间分途,不仅仅在于儒教与基督教的信条,而在于这些不同的价值对基层社会的渗透力。这种对照,给他带来了强烈的危机感:一个只属于少数特权阶层的传统,是没有生命力的。用我们现在的语言说,所谓“现代性”,就是要塑造一个全民的、多层面的文化。 遗憾的是,许多中国学者缺乏这样的文化敏感,盲目崇拜几个“圣人”的只言片语,对下层社会熟视无睹。这次建设国学院的运动,就特别能够体现精英阶层自拉自唱的文化情怀。 我们不妨考查一下人大国学院是如何发足的。 建国学院的缘起,有两种说法。据纪校长说,开始时是一位海外商人的提议。另据“了望东方”的“探秘”,此事远非如此简单,是有大背景:上面的“领导”对国学空前重视。不管按哪个说法,国学院都不是出于社会基层的文化运动,而是由上到下的意识形态动员。 先从第一说讲起。海外商人提议建国学院,此说可信性较大。因为纪校长自己反复说,毕业生就业不愁,有企业说毕业生全包了等等。但如果真是如此,国学院的诞生就很值得拷问了。 还记得90年代初红极一时的电视连续剧“一个北京人在纽约”吧。从现在的角度看,那个连续剧是中国社会心理的一个转折点:80年代那种狂热拥抱外来文化的天真劲儿没了,90年代捍卫自家文化尊严的“认同”意识觉醒了。后来国学开始热,和这种社会心理并非全无关系。 该剧的主人公王启明,号称是个大提琴家。听妻子的一个在美国作生意的亲戚说他们团的演奏“非常好”,就顿生雄心壮志,要到美国靠大提琴打天下了。结果幻灭,只能到餐馆打工,甚至丢了夫人。美国社会实在是除了钱什么也不认!美国没有想象得那么好!那里的财富都不是好来的!这一时代的心声,被王启明的扮演者姜文表现得活灵活现。 可是,至今没有人细考这段故事的合理性。一个大提琴家,怎么一听海外一个有钱人夸一句,就会飘飘然、觉得自己这把琴在美国也能混呢?一般没有音乐训练的生意人,听马友友和一个普通音乐学院学生的演奏也辨不出高低。一个专业人士,被不懂音乐的人礼貌地鼓励一下,就举家迁到美国,到处给大交响乐团寄信求职,乃至最后碰得头破血流。这到底是说明人家的社会太无情,还是说明我们的期望太不合情理?我们这么多观众为这样的故事赔了许多眼泪,是否有些滑稽? 回到国学院的话题上来。办国学院,可以有各种理由。怎么能够听人家海外的生意人一句话就动手?是因为人家有钱?还是因为人家是从海外来的?我不是说生意人一定就不懂“国学”。比如象孙大午先生这种从中国草根社会奋斗出来的企业家,就很懂中国文化。他若说应该办个国学院,而且愿意出钱资助,人大就很有理由办。 但这位海外的生意人,名字也没有,钱也没有说捐。怎么说话就这么灵?而且纪校长说,办国学院的另一个原因,是企业界反应现在的年轻人国学根底太差,连和海外华人作买卖时能写文言文信件的人都找不到。于是,我们就得动用纳税人的钱,为和几个海外华人玩文言人弄一个国学院!难道这几个海外华人不懂现代文吗? 再算一算,这些国学院的学生如果今年入学的话,读六年毕业,到了2010年代初期,算是到了能够给海外华人写文言文信件的时候了。那时正当道的所谓海外华人,大多是笔者这一代在文革时候长大或接受教育的人,不用说文言文,就是连纪校长用的“脊续”这样的话也很难听懂。你那几十个写文言文的高手,到时候该到谁哪里“脊续”呢?说要包了这些学生的企业家,其生意眼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更重要的是,国学院是纳税人的钱办的,是为全社会服务。如果是一、两个企业把毕业生包了,那就应该企业自己掏钱办,否则就成了企业侵吞国有资产了。我想,国家是不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也许纪校长为了造声势,推销过分了吧。不过,身为校长,这么走火入魔地推销,反而透露出自己不仅对“国学”没有理解,对大学的社会使命也搞不清楚。这样办国学院,办到哪里去,就实在让人担心了。 “了望东方”的“探秘”,则揭示了国学院有更大的政治背景,号称领导空前重视,并举出在海外建设孔子学院的宏伟计划,好象国学成了一场政治运动。我希望这同样是夸大其辞。把文化运动当政治运动来搞,没有能搞成的。不过“了望东方”还透露,在海外大建孔子学院的意见,最初是纪校长的提议。现在建“国学院”,是“当时思想的继续”。看来纪校长振兴国学的思想是一贯的。这就值得好好商量了。 所谓孔子学院计划,是要在美国、瑞典、澳大利亚、韩国等发达国家建100个孔子学院,而且号称都要建在繁华的市中心,其最大使命就是教外国人中文。这就等于把我们这么一个穷国的教育经费,挪用到了美国这样的富国之中。|奇-_-书^_^网|美国中小学一个孩子的教育经费,一年达数千美元,比中国的人均收入还高出数倍,难道还需要挪用我们的教育经费吗?再说,在这些国家大都市的中心建孔子学院,仅盖房子就该花多少钱呢?在波士顿市中心,两居室的民房就很难找到百万美元以下的,纽约就更不用说了。 第27章 建个学校,就算只有两、三间教室、一、两间办公室、外加男女厕所的规模,也得上百万美元吧。这不过是北京一个英语补习学校的水准,怎么能称什么“学院”?若把运营经费、教职员工资都加上,一个孔子学院,先期投入至少要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美元。100个国学院,少说是好几亿美元,合几十亿人民币。看看黑龙江一百多名小学生洪水中惨死的悲剧,我们的义务教育破败到什么地步可想而知。有这几十亿,我们能够为这些可怜的孩子建多少小学?难道还要劫贫济富、拿钱教洋人学中文吗? 我在美国的大学里呆了多年,不仅自己的文章被收入中文课本,也亲自教过中文,对美国的中文热可以说是身有体会。美国人学中文,大部份是看好中国的经济发展,要来中国赚钱。他们甘心情愿自己掏钱学中文,根本不用中国方面的经费来鼓励。相反,你如果把钱省下来在国内办教育,提高老百姓的素质,刺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那些想来赚钱的老外就更瞧着中国的发展眼红,学起中文来就更舍得下本儿。即使少数对中国文化有兴趣的,也能够在美国的大学里找到足够的奖学金。美国大学里的中国研究已经形成了强大的传统,有着雄厚的财政基础,甚至每年都资助许多中国学人。很难想象,一个有志气研究中国文化的美国人,放着这些大学不上,会来上什么孔子学院。我们似乎连给富人钱都不知道怎么给。 上个世纪初,几乎归依佛门的梁漱溟先生,看到生民涂炭,发出“吾曹不出如苍生何”的悲叹,慷慨入世,成了“最后的儒家”。以这样的精神来振兴传统文化,成败如何姑且不论,至少有道德上的真诚和感召力。真要复兴中国文化,就要到那些最穷最苦的乡村,教孩子读书,帮老百姓谋生,从草根社会建立中国文化的动力。这是梁漱溟先生当年走的路。再看看我们现在玩什么:黑龙江小学生留在墙上的最后的手印还刻在老百姓的心里,竟有人为了几个在海外过得舒舒服服的人的怪僻的文言文嗜好,要动用宝贵的教育资源建国学院。甚至老外想到中国赚钱学中文,这些自封的中国文化的卫道士,也要挥霍几十亿,赶紧建什么孔子学院为人家买单。人大国学院的建立,不管是起源于海外一个生意人的建议,还是从建立海外孔子学院、帮着富裕国家的人学中文这样的理念的延续,说到底,都不过是国内一些有地位的人要和国外的一些富人附庸风雅一番而已,他们根本不会想一想那些在洪水里消失的孩子。请问这是谁家的“国学”?梁漱溟先生如果在世,对这样的“国学”将作何感想?这是在振兴中国文化,还是在毁灭中国文化?有些国学人士动不动指责人家崇洋媚外。我看很难找到这样崇洋媚外的了。我们可以不管你们崇什么、媚什么。你们见了洋人腿软,想巴结,是你自己的问题,请掏自己的腰包。但纳税人的钱就这么几个,许多孩子还上不了学,凭什么拿出来给你们挥霍?! 现代社会是一个平民社会。靠剥夺老百姓的经济和教育资源,为几个精英保留他们所珍爱的传统,这样的传统,最终会被现代社会所埋葬。 写此文时,孙大午先生的鞋套风波还未起。但此风波让我对此公极度失望。但文章已写,书已印出,也就没有什么好改的了。 《中国文化的边界》 薛涌 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11月版 (编辑:晓婷) 薛涌:理解“陌生的美国” 理解“陌生的美国” 《右翼帝国的生成》后记 薛涌 这本“右翼帝国的生成--总统大选与美国政治的走向”,表面是报导2004年的总统大选,实际上则是以大选为一个切入点,来分析美国政治的走向。我的一个基本认识是:上个世纪80年代在中国知识分子中形成的关于美国的概念,仍然是当今中国人对美国的认识的一个“观念原型”。这个“原型”和现实的出入已经越来越大。基于这一“原型”而“亲美”的人,觉得现在的美国越来越背叛了他们对美国的理想。那些“反美”人士,则根据这个“原型”与现实的脱节来攻击“美国价值”的虚伪。一句话,现实中的美国,和我们脑子里原来的美国不是一回事儿! 这种“观念原型”和现实的脱节,正是本书试图解决的一个问题。我们这一代中国人了解美国是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当时的美国,保守主义虽然已经在政治上崛起,但在文化上,特别是在媒体和大学中,新政以来的自由派还在统治,并通过其垄断的政治话语体系塑造着我们的“美国观”。我们读的williammanchester的“光荣与梦想”,叙述的是1932到1972年美国的历史。这段历史不仅大部份为自由派所主导,而且叙述者williammanchester本人也是一个典型的为新政意识形态所塑造的作家。谈起美国,我们会想起民权运动、反战、女权主义、性解放、甚至嬉皮士。在我们眼里,美国是个自由、多元、政教分离的国家。美国人追求个人主义,喜欢挑战权威,同时又宽容一切。还有些人干脆认为,美国是个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国家。这一关于美国的“观念原型”,显然是80年代中国的思想解放、亲西方、反传统思潮的一个折射。 这种对美国的认识,我称之为“青春期的浪漫主义”。以今天的“后知之明”,我们可以看出其中许多幼稚之处。不过,这样的“观念原型”并非全无现实基础。比如,你到纽约、波士顿、或加州的几个沿海城市看看,美国确实很接近这个原型。而我们的“美国观”的问题也就出在这里。 这几个沿海的国际化大都市,是美国和世界打交道的窗口。不仅中国人,就欧洲人了解美国,大多数也是通过这几个城市。国际人士到美国总是在大都市间旅行,很少去乡村和内陆。我们闭着眼睛也知道纽约在哪里。亲友到那里去旅游出差,回来一谈见闻,和我们心里想象的非常接近。那就是美国!可是,谁去过内布拉斯加呢?谁能在地图上指出这个州在哪里?又有多少人听说过这个名字? 对中国人来说,有两个美国。一个是我们熟知的美国,以纽约、波士顿和旧金山、洛杉矶为代表。那里的人见多识广、思想开放,对新鲜事务见怪不怪。他们读的,是“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我们国内媒体采写美国新闻时,也从同样的媒体中寻找材料。这个美国,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想象共同体”中。 但是,还有一个“陌生的美国”。那里的人保守封闭,从众心态也许比我们还重,一到星期天就去教堂,从来不看“纽约时报”。他们住在内布拉斯加、俄克拉荷马或得克萨斯的内陆,都是些外国人不常去的地方。你问他们法国在哪里,他们可能会说“是不是在过了南面那条河的地方。”“经济学人”的两位记者采访他们,自我介绍说是为economist(经济学人)工作。但不管怎么解释,他们认定这两个人是为munist(共产党人)工作。从2000年和2004年总统大选结果看,恰恰是这个“陌生的美国”成为统治者。这个美国,不仅和我们的“观念原型”完全对不上号,和欧洲人的“观念原型”也相去甚远。一句话,她与我们不存在于一个“想象共同体”中。本书的主旨,就在于揭开这个美国的面纱,探讨自60年代以来在美国的南部和内陆地区兴起的草根的保守主义运动。由于这一保守主义在最近几年达到了高峰,统治了美国,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我们认识美国的“观念原型”,作好和一个在我们的“想象共同体”之外存在的“陌生的美国”打交道的准备。 申明主旨后,就得交代一下我的立场。过去在社科院政治学所的一位同事对我的第一本书“直话直说的政治”批评说:“他(指我)的看法不代表多数美国人的看法,只代表美国高校民主党的看法,而他们在美国是极少数人。”实际上,这样的批评,多少表现了我希望解构的中国人对美国的观念。因为这种批评是建立在自以为知道什么是“大多数美国人的看法”的基础上的。其实,美国有好几个美国。我所谓的“两个美国”的说法只是简单化的概括而已。有穷人的美国,有富裕的美国;有基督教的美国,有世俗化的美国;有都市的美国,有乡村的美国;有相信公立学校、政府官僚和福利社会的“软”美国,有要摆脱一切“公立”和官僚控制、接受市场的严酷挑战的“硬”美国。一个美国人,可以是个贫穷、相信社会福利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也可以是个富贵、相信自由竞争的自由派。你很难把他们归类。一看大选就知道,即使美国的一流政治家,对什么是美国的主流也很难判断。能够把不同的社会力量组合成主流派的常常会当选总统。但是,你也不敢说布什就代表了美国的主流意见。因为没有911这个政治礼物,或碰上克林顿那样天才的对手,你很难判断他会赢。 不过,这一批评促使我公开自己的立场。我是在前述的80年代的“观念原型”中形成了对美国的看法,最近10年,又生活在我们熟悉的美国,即新英格兰地区。克里的家离我现在的工作地点只有5分钟的路。开个玩笑说,我可以随时离开办公室,看看克里在不在家(以他门前的警卫为标志)。 第28章 布什的家在哪里?我拿着得州地图还是找不到北。这种生活的环境,当然可能塑造人对世界的看法。 不过,任何人总要被他无法控制的生活环境所塑造,并且肯定会有个人的政治立场。这种环境和立场,会带来偏见。承认偏见是减少偏见的最好办法。那些自认为客观的人,常常会假定一种意见(常常是自己的意见)没有偏见。这就等于设定唯一的真理,别人的看法就都成了异端。这不仅是最大的偏见,也是最危险的偏见。 事实上,美国的政治评论员,大多公开自己的政治立场,亮出自己的底牌,很少冒充客观。这也是取信于公众的重要手段。而下一步的挑战则要更大些。那就是你能否对你不认同的意识形态有一个同情的了解,能否解释一个与你的信仰对立的政治运动的内在动力。这才是我在这本书的重要目标。 我写这本书是从年初的民主党预选开始。在大部份时间,我都是希望克里赢,也盼望着奇迹发生,但又预感到布什会最终获胜。这一矛盾心态,可以解释这本书的两个特点。第一,本书对克里赞誉有嘉,对布什则有严厉的批评。第二,本书大部份篇幅,是写布什和其代表的保守主义运动,对克里和民主党着墨较少,或注重分析其失败之处。理由是我很早就感到要从历史的角度解释布什胜利的原因和布什主义的源流。 这个立场倒不是因为我拥抱民主党的意识形态。相反,我曾自认为是个温和的保守派,很接近新英格兰保守主义。有时我则自称是“‘经济学人’的保守主义者”,认同英国的著名杂志“经济学人”的主张。简单地说,我信奉小政府的自由竞争体制,相信个人自由和个人责任,反对过分的社会福利,尊重人们从宗教信仰到性行为方面的选择。刚刚来到美国时,还一度认同共和党。但克林顿的性丑闻终于让我对共和党大倒胃口。在我看来,共和党让政府干预个人的私生活,甚至连莱文斯基到书店买什么书都要调查。最后她的供词也被政府印成书来卖。这至少也是侵犯人家的知识产权吧?国家为了党派利益这样剥夺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权利,这实在比民主党的大政府可怕多了。从此我开始批判性地审视共和党的理念。 在克里与布什之间的好恶,更是被我个人的经历塑造。我在文革后期开始懂事,在改革初期受的大学教育。我知道高干子弟在“老子英雄儿好汉”的口号下的张狂,见过他们利用父辈的关系网进行“官倒”的腐败。克里和布什虽然都出身特权阶层,但是布什在当州长前,全靠老子的牌子混。在我眼里,他实在是美国版的高干子弟。克里则是特权阶层中的“外人”,一生的成就全靠自己奋斗。他不仅是越战英雄,而且也是反越战的英雄。一个人能够这样勇敢地对抗自己国家的不义,这种反叛精神对我们这代人来说实在格外珍贵。所以,我看他当年在参议院作证的录像时,常常还落泪。2000年看戈尔竞选,我支持戈尔的主张却不喜欢他这个人;对克里,虽然觉得他实在缺乏政治魅力,竞选组织得杂乱无章,却对他有个人的感情。 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下写这本书,当然是痛苦的。因为你必须阐明为什么你不喜欢的这个人领导了某种历史潮流,为什么你喜欢的人注定要失败。这就需要用诚实来克服感情。我相信,这一点我基本上作到了。在本书中,我钩画出从barrygoldwater,到里根、布什的保守主义运动的脉络,对共和党从董事会的金融精英政党到基督教保守主义的草根政党的转型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民主党在意识形态上的精英传统也给予了严格的批判。甚至对从“直话直说的政治”一书中就提起的反智主义,也没有象霍夫斯塔特那样进行负面的描述。我以为,启蒙主义和反智主义是美国生活中的两极。两者之间的张力保持了政治的创造性。反智主义虽然有走火入魔的时候,但也常常能够把小民百姓带入政治过程。这一观点对自由派的传统,大概是个背叛吧。 这次大选的结果,对我来说非常失望。这种失望主要倒不是意识形态方面。我认为,对于自由派和保守派这两股美国的主要政治力量,你很难说哪一派更高。但是,只有当两派都推出最优秀的代理人时,这样交锋才是高水平的意识形态竞争。比如里根和克林顿,就是这样的代表人物。这就好象你看世界杯决赛,希望看到巴西对德国,不希望看到韩国对波兰一样。布什是个缺乏能力的总统。不管他代表哪一派,都不可能有好的政绩。这也是当年支持他的保守派杂志“经济学人”这次支持克里的原因。以一个不胜任的领袖代表保守主义运动,不仅不能显示保守主义最精彩的哲学,反而可能把保守主义漫画化。这无疑降低了这两种意识形态之争的档次。弄不好,共和党可能会为今天的胜利付出代价。 本书和前一本“直话直说的政治”有明显的不同。前一本基本上是媒体式写作,属于社会政治观察。这一本则多少有些从媒体到学术的过渡味道。虽然我所用的中文软件还没有加注的功能,最初发表我的文字的媒体也不要求注释,但是一些文章写得很长,有超过万字的。在写作过程中,我也参考了不少专著,只是没有注出而已。书中的第二部份“现代美国保守主义”包括了几篇长文,追溯到60年代goldwater领导的保守主义反叛运动,甚至通过美国建国前“大觉醒”的宗教运动,来理解当今基督教保守主义的崛起。在其他部份中,类似的长文也时时能够看到。这些文字特别能够代表这一学术化的倾向。乃至我现在有些后悔当时没有按严格的学术格式写。不过,我还是坚持“直话直说”的原则,用大白话讲述历史源流,进行政治分析。相信读者除了觉得文章长一些、分析深入些、更有历史感之外,不会有什么坚深奥妙的感觉。 另一部份文字,则是实况式的述评。比如第六部份和第四部份的主体就是这样的短文。这些文字之所以保留,是因为它们具有“现场感”。如果以后有人希望研究本次大选的一些细节的话,还值得看这类文章。更何况小文章包含许多点到为止的细节分析,是长文所不具备的。 分析时政最怕的就是错。时政瞬息万变,你不能等结果出来再评论,所以没有人可以避免事前的判断错误。我在一些细节上犯了几个这样的错误。比如对民主党代表大会的评价显然太高,对爱德华滋也明显高估。这里确实有感情的因素。克里的经历,让我热血沸腾,觉得他是个领袖。共和党的代表大会,虽然明显比民主党代表大会成功,我却没有用什么笔墨,因为感情上无法认同。这些“错误”也都原样保留,相信不会全无参考价值。不过,在大的方面,即对草根政治运动的描述,则自认为能够分析到家,摆脱感情的影响。这也是本书以“右翼帝国的生成”为主题的原因。 本书的出版,承蒙严搏非先生的多方鼓励。老友孔令琴女士主持编辑工作,特别是在最后的紧迫时刻不间歇地工作。我的同事,suffolk大学历史系主任boballison,作为美国史专家,回答并和我讨论了许多问题,使我受益良多。在此一并致谢! 2004年11月22日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